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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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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是國家針對失業人羣建立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失業人羣依法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但並不是所有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只有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何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

失業保險金應該怎麼領取?

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 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 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這筆錢有多少?

能領多久?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目前肇慶最低工資標準爲1350元/月,按80%計算,就是1080元/月。

★ 累計繳費滿1-4年,每滿1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爲一個月。

★ 累計繳費4年以上的,超過4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

但是不管繳費幾年領取時間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你在領取失業保險金重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而已經參加失業保險的國有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原幹部和固定工,在當地實施失業保險制度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

那申領流程是怎樣的?

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原單位到地稅辦理減員→失業人員到所屬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已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須對最近的失業情況進行登記)以及領取《廣東省失業人員登記表》→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可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並提交辦理材料→憑回執、身份證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取回資料。

需提供資料:

(1)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可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必須對最近的失業情況進行登記)和《廣東省失業人員登記表》;

(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

(4)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

(6)《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7)戶口簿等戶籍證明;

(8)幹部或固定工還須提供本人檔案;

(9)社保經辦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