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人社部胡曉義:要及時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學問君 人氣:1.18W

在天津市舉行的全國工傷保險工作座談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表示,要及時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人社部胡曉義:要及時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江蘇省一家大型集團化上市企業的高管王煜告訴記者,如果國家降低工傷保險繳費率,將進一步減輕企業的負擔,支援企業發展。

“工傷保險基金費率可以降,工傷保險基金不僅有剩餘而且剩餘比較多。”謝良敏告訴記者。

謝良敏長期在中華全國總工會任職,曾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巡視員,是工會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起草小組成員。

降低費率減輕企業負擔

王煜所在的公司是江蘇最具知名度的民營企業之一,主營業務包括房地產開發和建築施工,擁有上萬名產業工人。僅工傷保險費用一項,該公司2014年的支出就超過1000萬元。

我國城鎮職工法定社會保險爲5項,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前3項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費,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只由企業繳費,個人不繳費。

2003年4月,國務院公佈《工傷保險條例》,制定該條例的目的在於,“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

人社部公佈的數據顯示,十幾年來,工傷保險覆蓋人數日漸擴大,由2003年的4500萬人擴大到2014年年底的2.06億人,其中農民工有7300萬人參加工傷保險。

與此同時,工傷保險基金結餘連年增加。

數據顯示,2003年,全國工傷保險基金結餘91億元。

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已經超千億元。4月24日,在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辦的工傷處理困局及立法完善研討會上,人社部一位與會人士表示。

謝良敏認爲,在這背後,是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的積極推動,讓更多的勞動者參加了工傷保險,也增加了工傷保險基金的結餘。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向春華向記者表示,這正是國家提出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背景之一,“基金總體的結餘是有的,有降低費率的空間”。

向春華認爲,另一個背景是,在經濟下行壓力下,“企業的(社會保險)繳費負擔總體還是偏重”,在社會上呼籲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狀況下,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可以減輕企業的負擔,促進經濟的發展。

今年1月23日,在人社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證實,目前我們國家各項社會保險的總費率超過了40%,用人單位佔大頭是30%,總體的確偏高。

李忠表示,透過對五項社會保險分別考慮,將從總體上降低社會保險的總費率,以適當減輕企業的負擔。

工傷保險費率逐年降低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透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了“擴大參保繳費覆蓋面,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

一年多後,失業保險費率率先下調。

今年2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

2月27日,人社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5年3月1日起,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

首都經貿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呂學靜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失業保險費率先行下調是一個信號,給社會保險費率的整體降低“帶了一個頭”。

幾天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2015年要降低工傷保險繳費率。

4月21日,胡曉義強調,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及時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胡曉義透露的工作思路是,“總體降低、細化分類、健全機制”,完善費率機制,並在保持工傷保險基金安全結存量的基礎上,實施階段性減徵工傷保險費。

在工傷處理困局及立法完善研討會上,前述人社部與會人士表示,近期的工作之一是,“抓工傷保險費率的問題,適當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支援經濟發展”。

該人士指出,我國工傷保險費率總體上並不高,“全國的平均費率是0.87%,總體是一直在降”。

此前,各地已經開始嘗試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財政應提供一定支援

對於國家降低工傷保險繳費率一事,王煜非常期待,因爲工傷保險費率的降低,意味着公司每年將節省一大筆支出。

那麼,工傷保險費率怎麼降?

向春華對記者說,工傷保險制度是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確立,因此,工傷保險費率的下調,可以由國務院作出決定,各地根據地方實際具體執行,這種操作方式“更爲恰當”。

向春華表示,降低工傷保險費率要適當考慮實際狀況。在全國範圍內,工傷保險基金總體上有結餘,但結餘分佈不均衡,主要集中在部分沿海省份,“有的地方結餘有限,或者基金收不抵支,肯定不適宜降,也沒法降”。

影響工傷保險降低費率的因素還包括基金的統籌層次。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

2010年3月,人社部下發《關於推進工傷保險市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當年年底,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工傷保險市級統籌。

通知中表示,此前“由於多種原因,仍有相當一部分地區工傷保險實行縣級統籌,統籌層次低,基金規模小,化解風險能力差”。

今年4月,胡曉義在全國工傷保險工作座談會上表示,目前,工傷保險基金市級統籌進一步規範,還有10個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

向春華表示,工傷保險基金全省統籌,只要全省範圍內基金結餘較多,個別地級市即使基金收不抵支也沒有影響,仍有可能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實現全省統籌,這是實現降低費率訴求的一個重要基礎”。

向春華表示,工傷保險實現全國範圍內的省級統籌之後,建立全國性的調劑金制度,或者全國性的儲備金制度,在全國範圍內調劑餘缺,如果有省份出現基金缺口,給予適當的彌補,實現工傷保險制度在全社會的共濟。

養老醫療保險費率也應降低

謝良敏表示,我們在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時,也要考慮工傷保險基金的適當結餘,不能入不敷出,所以“不建議(工傷保險費率)降太多”。

謝良敏認爲,目前工傷保險基金結餘過多,一個重要原因是工傷保險的保障範圍比較窄。比如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可是經搶救超過48小時死亡的就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此導致的結果是,很多職工沒有得到工傷保險待遇,既影響了用人單位的積極性,也不利於工傷保險制度的完善。

基於此,謝良敏告訴記者,工傷保險在降低費率的同時,應該“擴大工傷保險的保障範圍”,讓更多的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工傷保險制度的保障。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向記者表示,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出發點是好的。現在要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前提是工傷保險基金有大量結餘,有條件給企業適當減負。

黃樂平說,值得關注的是,社會保險法確立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制度4年多以來,至今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區還沒有落地,主要理由即是工傷保險基金雖有結餘,但部分地區有重大缺口。

黃樂平認爲,所以,工傷保險基金的費率如何降低,應該對工傷保險事業的發展資金需求進行評估,超出需求的費用完全可以降下來。

實際上,社會保險費率最應該降低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如果能把這兩個險種的費率降低,纔是真正的幫助用人單位減負。“因爲工傷保險費率全部抹掉,也不及養老保險的一個零頭”。黃樂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