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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連工傷保險認定辦理詳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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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工傷保險認定辦理指南

最新大連工傷保險認定辦理詳細指南

認定條件

1、大連市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職工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管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辦理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勞動(聘用)合同文字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就醫資料或住院病案複印件(須加蓋醫務科或病案室印章);屬職業病的`,須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5、用人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或企業註冊內容查詢卡;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供的具體材料,可以和社保申請視窗問詢,聯繫電話:84369145。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管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遞交工傷認定申請,

2、社保部門當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

3、申請材料完整清楚並在管轄範圍和受理時效內的,社保部門應當場受理,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清單》,經雙方簽字後完成材料交接。

4、管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5、申請人未按規定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的重要內容塗改或無法辨認以及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保部門應當場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須補正的全部材料。

辦理地點

大連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需要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號

地址:大連市西崗區高爾基路18-1號

郵編:116011

電話:0411-83709011

辦理時限

單位認定時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確定爲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確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管轄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管轄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適當延長,但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職工認定時限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管轄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