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哈爾濱社保參保人員變更辦理條件

學問君 人氣:1.5W

社保是對保障未來生活的一種基本保障,不是簡單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問題。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哈爾濱社保參保人員變更辦理條件,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哈爾濱社保參保人員變更辦理條件

辦理條件

參保單位有新招工、畢業生、軍隊轉業人員,有自動離職、失業、參軍、調入未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被判刑、勞教等中斷繳費的人員;參保單位在職職工轉出,調入人員,在職職工死亡、出國定居、農民工回原籍等業務辦理。

辦理材料

一、繳費基數申報。

1、企業:(1)上一自然年度的財務帳簿(應付工資明細帳、應付工資總賬)、工資記帳憑證及工資發放明細表原件1份;其中,養老保險省級管理單位,需同時提供本單位上年度在省社保局申報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明細表》1份、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蓋章的《退休人員工資表》;

2、機關事業單位:上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工資覈定表。

二、人員增加。

1、由用人單位的出具勞動合同複印件1份;

2、新增參保人員的第二代身份證複印件1份;

3、屬於機關事業單位新增參保職工,需同時持市級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介紹信或上級主管部門的任免檔案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其中,屬於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還需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編制卡複印件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覈定的工資證明1份。

三、人員減少。

1、中(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須出具以下材料:因終止勞動合同、因辭職或除名等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或檔案原件、複印件1份。

2、出國定居、在職死亡的,須出具以下材料:屬於出國定居並取得定居國國籍退保的,需提供加蓋本人手印的退保申請原件1份、公安出入境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手續或港、澳、臺地區永久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屬於在職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單或醫學死亡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以上兩種情況都需提供本人社會保障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手冊)。

3、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參保單位申報變更就業狀態,待退休審批後,參保單位辦理退休人員醫療一次性補繳,需持:

(1)企業退休人員需提供由單位填寫並加蓋公章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申請表》(一式兩份)並出示企業退休人員檔案、失業證明;(2)《養老保險手冊》;

(3)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4)市直參保企業中正常退休的,需提供《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審批表》1份;機關事業單位的,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審批表》及退休待遇審批表原件或複印件1份;養老保險省級管理單位的,持批准退休的檔案原件或複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