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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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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納入生育保險範圍。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醫療機構實行定點管理制度。參保職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孕期檢查費、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並於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凡屬政策規定範圍內的費用,參保職工零負擔。

榮成市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規定

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和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治療費及因生育引發疾病的.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職工因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產假和休假工資仍按原渠道解決。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一)違法生育的費用;

(二)在自然年度內第二次及以上終止懷孕(包括藥流、人流、中期住院引產)的費用;

(三)因自殺、自殘、鬥毆、酗酒、吸毒、違法行爲、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懷孕終止的醫療費用;

(四)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造成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五)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六)超出生育保險規定範圍和標準的費用。

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和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治療費及因生育引發疾病的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職工因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產假和休假工資仍按原渠道解決。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費用:

(一)違法生育的費用;

(二)在自然年度內第二次及以上終止懷孕(包括藥流、人流、中期住院引產)的費用;

(三)因自殺、自殘、鬥毆、酗酒、吸毒、違法行爲、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懷孕終止的醫療費用;

(四)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造成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五)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六)超出生育保險規定範圍和標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