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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及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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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及查驗

一、辦理對象:擬離開戶籍所在縣(市),赴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18-49週歲成年育齡婦女

二、所需材料: 1、申請表,2、身份證(或戶口本),3、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狀況證明,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5、已婚者需提供結婚證。

三、辦理流程:當事人持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辦辦理,對於具備辦證條件的,現場予以辦理髮放;對於不能及時辦理的,應當場說明理由。

四、收費標準:免費辦理

五、服務機構:各鎮(街道)計生辦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

一、辦理對象:離開戶籍所在縣(市),赴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18-49週歲成年育齡婦女。

二、所需材料: 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辦理流程: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30日內到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辦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辦在《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上記載查驗結果,查驗時間,並加蓋查驗機關印章。

四、收費標準:免費辦理

五、服務機構:各鎮(街道)計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