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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讓籤的第三方協議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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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讓籤的第三方協議有什麼用,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讓籤的第三方協議有什麼用

學校簽訂三方協議對就業影響要留心,要注意細節,就是最好選擇,具體表現如下: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係。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纔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爲: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爲準。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籤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籤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爲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爲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爲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爲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爲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爲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迴天無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作爲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纔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着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未領畢業證的大學生。三方協議很重要

應屆畢業生現在都還沒領到畢業證,而他們不少都已經找到了工作,和單位簽了三方協議,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基本確定。三方協議到底有何作用?應屆畢業生在籤的時候又應該注意什麼?

籤三方協議有利於僱傭雙方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書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在現實中,部分應屆畢業生因主客觀原因簽了三方協議後違約不去單位就業,一些單位爲了防止發生違約事件,特設了違約金約束大學生,但這違約金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效力。廣州某家廣告公司經理何先生說,用人單位一旦與勞動者簽了協議,基本上就定人定崗了,如果畢業生突然說不來,企業就要重新招人,但這個時候企業錯過了最佳招聘時機,無形中造成損失,所以要用違約金約束大學生。

三方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其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爲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就要求與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除此之外,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爲準。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要謹慎

應屆畢業生要在簽約前與企業充分地洽談,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包括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不要出現籤三方協議後違約問題,以免給人留下不誠信印象,給自身帶來負面影響。

三方協議是大學生從學校走上社會的一種法律約束,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前,要了解自身與用人單位的權益、職責關係,瞭解協議期限。在協議中,崗位、待遇、工作環境等都沒有體現,因此,畢業生要先對用人單位做好充分了解,認真考慮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權衡利弊。一旦簽了三方協議,就要受協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