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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三方協議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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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往屆生三方協議有用嗎,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往屆生三方協議有用嗎

往屆生三方協議有用嗎

往屆生就業不需要簽訂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拓展內容:

一、三方協議的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係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纔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二、三方協議的基本概念: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爲: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