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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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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

中小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1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覈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爲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爲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爲不合格:

⑴ 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 (權數10分)

學校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 (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 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 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 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 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爲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爲“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爲“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資訊、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資訊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資訊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 (均爲當季度爲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進階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覈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爲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進階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爲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進階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覈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覈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中小學教師績效考覈方案2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覈方案的考覈結果,將作爲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覈方案。

二、考覈內容與分值:考覈基本分爲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爲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爲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覈)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覈)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爲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覈)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覈要求爲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進階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覈)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覈)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爲好課加2分,評爲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爲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覈)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覈。(校辦考覈)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覈)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爲準)(校辦考覈)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爲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覈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覈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覈計分。考覈分前10%的教師爲優秀,考覈分不滿70分的教師爲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爲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覈係數,凡考覈爲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覈爲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透過後,自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覈期間爲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爲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覈方案》的考覈對象爲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覈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對象爲進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進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進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覈結果是骨幹教師考覈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