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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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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工作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工作制度

員工工作制度1

1、有關餐飲加盟企業人員調度、評估事項之處理,有關本餐飲加盟網人事運作制度建立與修訂。

2、餐飲加盟企業員工任免遷調考勤、考績、獎懲、退休及撫卹辦理事項。

3、餐飲企業人事資料建立、更新(含對保及僱用契約)事項。

4、員工出勤、公差、請休假管理事項,各項保險業務辦理事項。

5、餐飲加盟企業各項制度、核決限及各種員會章程擬定事項,餐飲加盟企業人員召募應徵事項等之處理。

6、工作檢討計劃、人員盤點,人力計劃編訂事項,員工薪資覈算。

7、餐飲加盟企業組織職責之規劃及修訂。

8、薪資獎金辦法擬定,各項福利措施之擬定事項。

9、員工薪給辦法擬定事項。

10、餐飲加盟企業各級人員升級之資格評審規劃推動人員出勤狀況。

員工工作制度2

1、充卡員應具有廉潔自律、公正無私、熱情爲師生服務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風。

2、充卡員每天三餐開飯前半小時到達充卡房①方便學生飯前充卡。②檢查兩食堂的終端卡機及機房的設備執行是否正常,如發現故障能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總務處、資訊中心彙報,請求維修。

3、每餐開完飯,點好現金、打好單、做好備份,整理好機房方能離開。

4、向師生出售飯卡,應嚴格按學校規定價格發售,不得隨意提價或降價。

5、飯卡只限師生在食堂就餐消費用,充卡員不得給學生從卡中取走現金。教師離校、學生畢業、退學等確需退卡領現金,應由本人寫領條,班主任簽字證明,領導審批方可辦理。

6、師生在食堂消費刷錯卡,若需充卡員在電腦中衝減金額必須由食堂負責人簽字方可衝減。

7、學生開戶及掛失、開通必須由本人出示學生證,方可給予辦理。

8、每天下午下班時,應打掃好機房衛生,檢查機器設備,以備第二天早餐能正常執行。

9、當天師生充卡現金,應於當日與財務結清,並如數上交。

員工工作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努力實現學院會計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學院經濟活動中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會計管理,是指對會計記賬、算賬、報賬、用賬、內部稽覈、會計分析、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管理等會計事務的操作和控制過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稽覈,是指對學院日常會計工作中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由財務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進行的內部稽查與審覈活動。

第二章 會計崗位和會計人員配備

第四條 學院財務人員按辦學協議由各家股東方委派,根據學院會計業務需要,財務處崗位分爲:財務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稽覈、會計電算化)、主辦會計(負責固定資產覈算、總賬報表、財務成果核算)、出納、工資覈算、消費卡管理崗位(負責工資覈算、學生事務支出覈算、髮卡中心管理、檔案管理)。財務負責人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調整崗位設定,但須取得主管院領導的批准,並且符合內部稽覈之規定。

第五條 財務處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會計人員參加業務培訓;結合財務管理和會計覈算工作需要,對會計人員工作崗位進行定期(二至三年)或不定期的換崗、輪崗。

第六條 校辦產業會計人員由學院委派,委派人員列入會計人員輪換範疇,其工資由學院財務處按月發放,不得另外享受各派入單位的人員待遇。

第七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八條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財務負責人監交;財務負責人交接,由院長監交,必要時董事會可派人監交。

第九條 會計人員交接應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收據發票、檔案、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各種密碼和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移交清冊須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日期、姓名、職務、清冊目錄及意見;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條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會計憑證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在審覈原始憑證時應注意:是否附合學院財務管理制度所規定的程序、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是否用雙面複寫紙套寫、有無填制單位的公章、有無超過該收據發票限額、更正處有無加蓋開票單位公章。

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辦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二條 會計覈算過程中,需要自制的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會計憑證的所有要素,憑證的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經濟業務內容及有關人員簽章等。

第十三條 爲保證整齊裝訂單據,自制憑證的儘可能參照裝訂憑證的大小設計,以便查閱和儲存。

第十四條 會計憑證、票證的購買、印刷,由財務處統一安排。對

有價憑證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對印刷、購買、領用的各種有價票證進行登記。

第十五條 教職工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第十六條 財務人員根據審覈無誤和符合學院報銷程序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分爲銀行收款憑證、現金收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第十七條 記賬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填制日期、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人、稽覈人、記賬人、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付款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電算化記賬憑證要加蓋制單人員、審覈人員、記賬人員及財務負責人印章或簽字。

除結賬或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外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多張記賬憑證的,不附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應註明所附記賬憑證的編號。

第十八條 記賬憑證的業務摘要要簡單扼要;記賬憑證填制完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自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至合計數上的空行劃線註銷。

第十九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將記賬憑證連同附件按類別和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籤處簽名或蓋章。

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賬憑證日期、種類、編號,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附”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

第二十條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需要複製時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並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收取人員簽名。

從外單位取得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財務負責人和院長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財務負責人、院長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第四章 會計賬簿

第二十一條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必須逐日結出餘額。由於實行電算化後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和往來總賬每年終集中打櫻

第二十二條 啓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賬簿扉頁上應當附啓用表,內容包括:啓用日期、賬簿頁數、記賬人員和財務負責人,並加蓋名章和單位公章。記賬人員和財務負責人調動工作時,應當註明交接時期、接辦人員或者監交人員姓名,並由交接雙方簽名或蓋章。爲保持會計記錄連續性,會計人員交接時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另立新賬。

第二十三條 各種賬簿按頁次連續、認真、正確地逐筆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註銷或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四條 每一賬頁登記完畢時,應當結出合計數(本頁、本月或本年)及餘額,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的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並將合計數與餘額結轉次頁。

第二十五條 賬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塗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

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應當將錯誤的文字或數字劃紅數註銷,但原有字跡必須仍可辨認,並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數字應當全部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的數字。

由於記賬憑證引起賬簿記錄錯誤的,應當按更正的記賬憑證登賬。

第二十六條 實行電算化後,總賬、明細賬視覈算業務量大小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定期打櫻

第二十七條 月末應及時結賬,在“本月合計(本年累計)”欄下面通欄劃單紅線,年終結賬後在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面應當通欄劃雙紅線。

年度終了,要把各帳戶餘額結轉到下一年度,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在下一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簿的第一行餘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餘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

第五章 會計報告與分析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所稱會計報告,是指學院對內部、外部提供的反映學院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報表或檔案。

第二十九條 財務處不得隨意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會計報表。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三十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覈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第三十一條 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註明:名稱、地址、所屬期間、送出日期、並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對外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須經院長或董事長同意後方可提供。

董事長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學院財務報告按月份、年度進行編制。月度財務報告簡稱月報,指月度計算報告;年度財務報告簡稱年報,指年度決算報告。財務報告應包括三部分:

(1) 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費用支出明細表、有關部門要求填報的其他報表;

(2) 會計報表附註;

(3) 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三十三條 現金流量表在沒有另外規定時按年編制;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僅指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現金流量表及所送部門要求填報的其他報表;

第三十四條 學院應就學期、年度的財務資料及有關的計劃統計等資料對經濟活動過程進行比較和分析,即經濟活動分析。經濟活動分析應在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基礎上全面、系統地反映各項經濟活動情況,另外還要就學院經營過程中如何提高資金使用效果、降低費用支出及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經濟活動分析各項指標分別由歸口管理處室進行分析,財務處負責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分析,綜合編寫經濟活動分析報告,透過經濟活動分析來尋找、改進和檢查問題。

第三十五條 會計報表的報出時間爲:月報爲在次月5日前報出;年報爲次年元月20日前報出。月度財務情況說明書報順延二個工作日,學期、年度經濟活動分析順延五個工作日。

第三十六條 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必須按照本院制定的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流動資產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和賠償制度》等要求,進行全面資產清查和債權債務覈實工作。

第三十七條 學院今後的校辦產業如系獨立法人且歸屬學院直接管理的,應按照《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進行合併會計報表。本院合併會計報表有關制度待有必要時另行制度。

第三十八條 實行電算化報表的,應設專人負責軟件的操作、運用,並注意保密工作。

第三十九條 財務部門對內提供的財務報表所反映的會計資訊應力求真實、準確、完整,並按照《合作辦學協議》的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第六章 內部稽覈

第四十條 學院財務處應設兼職稽覈人員,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內部稽覈工作。

第四十一條 內部稽覈,分爲會計憑證稽覈、會計賬簿稽覈、會計報表稽覈三類。

第四十二條 會計憑證的稽覈,是按上述規定要求來審查、複覈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及記賬憑證的正確性。

第四十三條 會計賬簿的稽覈,是按上述規定要求來審查、複覈帳戶設定的合理性和賬簿登記的正確性。

第四十四條 會計報表的稽覈,主要審查、複覈應編報的報表是否齊全;格式、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指標是否與有關賬簿記錄資料相符;各表之間有關數字是否銜接;定額、指標的完成情況;財務活動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等。

第四十五條 內部稽覈可採用複覈、調查、審閱、分析、抽樣等辦

法。爲相互制約,防止弊端,除各類報表由財務負責人負責稽覈外,其他稽覈應由財務負責人委託熟悉財務業務的會計人員負責,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覈。

第四十六條 稽覈人員對憑證、賬簿、報表的稽覈不得拖延。原始

憑證、記賬憑證每天覆核,各類報表每月複覈,各類賬簿不少於每季審查一次。稽覈人員對稽覈的憑證、報表要簽名或蓋章。

第四十七條 稽覈人員在稽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根據有關標準、

規定及時糾正,並經常交流情況,總結經驗、教訓,以不斷完善各項財務管理。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所稱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是學院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第四十九條 根據學院具體情況,會計檔案分爲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收據存根,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日記賬、總賬、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備查賬簿及其他賬簿。

3、會計報告類:月會計報表、年會計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經濟活動分析、年度預算及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工作移交清冊、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學院財務制度、支票領用登記本、財產清查底冊、磁盤備份資料,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覈算專業資料。

第五十條 凡列爲會計檔案管理的資料,應及時立卷、歸檔。會計檔案一般應在次年3月底前全部歸檔。

第五十一條 會計憑證要按月按序裝訂成冊。會計賬簿在會計年度

終了,編報年度決算後,按規定劃好雙紅線封賬,抽出空頁,按實際使用賬頁編寫順序頁碼,裝訂成冊。其他會計資料按時序分類立卷。

第五十二條 對土地徵用及重大固定資產的買賣單據、工資名冊、

債權債務單據、交通肇事、工傷事故的處理、涉外會計材料及有關必要延長保管期的其他會計資料,要另行組卷。會計檔案分類、編號、採用年流水法及分類流水法排列。

第五十三條 對會計檔案的管理與利用要做到安全。按規定,財務處儲存一年後,要移交給檔案部門管理。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不得任意拆封,如要拆封須會同財務處一起共同拆封。重新裝訂,須經雙方加蓋印章。在不具備移交的情況下,財務處要加強管理,要有專櫃存放,不得隨意堆放,以免造成毀損、散失。

第五十四條 要建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附表1),詳細記錄

查閱會計檔案的時間、內容、單位、查閱人員姓名、介紹信號碼、領導審批意見等內容。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外單位和本單位各部門需查閱時,要經學院分管領導同志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會計檔案保管人員,對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附表2)。會計檔案的保管時間,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1、會計原始、記賬、彙總憑證15年;

2、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登記簿、輔助賬簿、會計移資清冊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3、銀行對賬單、銀行餘額調節表5年;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管5年;

4、月、季財務報告3年;

5、會計年度決算、涉外會計憑證、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永久保管;

6、學院財務制度、資產清查底冊、經濟活動分析及其他需保管的會計資料在不少於3年視情而定。

7、磁盤備份資料由備份資料中需保管年份最長的資料而定。

第五十六條 會計檔案的移交與銷燬。會計檔案在保管期內,因管理人員調動,應按保管清冊清點,辦理交接手續。單位合併或撤銷,應向併入單位或主管單位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應清冊上簽名蓋章。

第五十七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事先應提出銷燬意

見,進行清點、編報《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附表3),報董事會或原主管單位批准後,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鑑定並派員監銷,銷燬後,有關人員要在銷燬清冊上籤章,未經批准銷燬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未涉及的會計管理事宜,均按國家對高等院校相關會計制度要求規範操作。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解釋,並負責予以修訂或另行補充規定。

員工工作制度4

網格民情員在區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指揮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爲了增強網格民情員的責任意識,調動網格民情員工作的積極性,更好地發揮網格民情員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情員基本要求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

3、熱愛網格化社會管理服務工作,熟練掌握基本技能,勝任網格民情員工作。

4、服從分配,一切行動聽指揮。

5、愛護工作設備,不丟失、不損壞。

6、言行舉止文明,儀表端莊大方。

7、身體健康,勝任本職工作。

8、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相幫助。

9、不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賄賂。

二、民情員工作職責

1、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負責的網格內不間斷地對相關事項規定的內容以及指揮中心階段內規定的其他工作重點內容進行資訊採集、定期巡查。

2、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負責的工作網格內對人和單位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協調等。

3、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負責的工作網格內內對單位履行社會管理服務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內容可覆蓋到綜治安全、城市管理、經濟管理、社會服務、黨建羣團等。

4、在指揮中心的統一安排下,對城市部件、事件、單位等幾方面的相關內容進行數據採集、調查。

5、上報內容要堅持發現問題和挖掘典型相結合的原則,達到獎優罰劣、提升社會管理水平的目的。

6、上報形式要堅持實用高效、便於工作的原則,在利用“社管通”手機的基礎上,採取照片、短信、視頻、電話和口頭彙報等多種形式,確保資訊及時報送;對突發性事件或緊急事件,優先採取電話上報的形式及時上報,也可視情況同時告知其他部門。

7、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民情員工作行爲準則

1、着裝:民情員上崗時,應按指揮中心的要求,正確佩戴各種標識。衣釦弄全,帽子戴正,內衣下襬不能外露,袖口、褲腳不能捲起。

2、儀容儀表:民情員上崗時,要儀表端莊,不準着奇裝異服。男同志不能留長髮、怪發、蓄鬍子;女同志不能化濃妝、塗彩甲,長髮不能披散。

3、行爲舉止:民情員上崗值勤時,不準吸菸、吃檳榔等東西,不準搭肩、挽臂、袖手、背手及嬉笑打鬧。

4、嚴禁一切有損民情員形象的行爲。

5、嚴禁崗上飲酒及酒後上崗。

四、民情員巡查制度

1、民情員穿工作服,帶齊裝備上崗巡查。

2、民情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本人負責的巡查區域範圍內認真仔細巡視查社會管理的各項事務,不得擅自離開巡查區域。

3、民情員發現問題後,應按照規定的程序,利用“社管通”手機及時上報指揮中心,並按指揮中心的指令執行任務。

4、民情員要不間斷的巡查。

5、民情員在崗期間不能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民情員資訊報送制度

1、報送資訊要準確、及時。

2、不能報送虛假資訊。

3、重大事件,打呼叫中心號碼上報指揮中心,不對外傳播。

4、服務終端專用於社會管理服務工作,不得超出費用。

員工工作制度5

爲全面貫徹省公安廳《關於加強農村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意見》要求及盛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大力加強__治安巡防工作規範化建設,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結合當前猴特殊的區位優勢,__正處於大開放、大發展時期,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範工作必須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維護“雲南走向南亞第一鎮”的良好形象,實現平安和諧,因此擬組建一支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方案如下:

一、隊伍名稱及人員配置

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名稱爲“__鎮治安巡防隊”。辦公地點設在下街村警務室,同時履行“__鎮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站”職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

“__鎮治安巡防隊”設隊長一名,由政法書記擔任,設副隊長二名,由綜治專幹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長擔任,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隊員6名。

二、巡防裝備及後勤保障

“__鎮治安巡防隊”統一着裝,每名隊員配備春秋裝2套、冬裝2套、大衣1件、巡邏頭盔1個、腰帶1條、強光電筒1盞、膠木棍1條、值勤袖章1個,配備巡邏專用摩托車2輛。

巡防隊實行集中統一食宿制度。

三、職責任務及管理方式

“__鎮治安巡防隊”主要職責是在下街集鎮範圍內開展治安巡邏,同時協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轄區出租房屋、流動暫住人口、行業場所,規範集鎮秩序。

__鎮治安巡防隊”實行隊長負責制,日常工作由副隊長具體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輪流帶隊適時開展集鎮治安巡邏防範工作。

四、業務培訓及學習制度

__邊防派出所負責組織巡防隊員的業務培訓和日常學習,新招聘的巡防隊員必須經派出所集中培訓一週後方可上崗。

五、工資報酬及獎懲

“__鎮治安巡邏隊”隊員月工資700元,實發500元,剩餘200元,年終考覈合格後統一發放。

建立巡防隊員獎懲制度,對遵守紀律表現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巡防隊員給予獎勵,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對違反巡防工作規章制度或治安防範不力的巡防隊員給予處罰。對違反巡防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巡防隊員給予警告;對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爲的,堅決予以辭退,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__鎮綜治辦公室

__邊防派出所

XX年3月1日

__鎮治安巡防隊管理制度

爲加強我鎮治安巡防,提高集鎮防範能力,結合下街集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對重點部位,揭發案區域進行有效巡邏守護,集鎮範圍內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羣衆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邏中發現可疑人,疑事,疑物,對髒款、髒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時登記,不得包庇或爲違法犯罪人通風報信。

三、巡邏隊員服從隊長的統一安排,認真參加集鎮巡邏防範工作。

四、認真參加村委會和巡防隊組織的學習和召開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五、嚴禁在工作時間打牌、喝(酗)酒、睡覺。嚴禁在任何時間影響__形象,嚴禁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立足集鎮、熱情爲羣衆服務,堅持夜間喊話制度,並作好記錄。

__鎮治安巡防隊工作職責

一、協助派出所維護下街集鎮治安和公共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

二、協助派出所在下街集鎮實施全天候的巡邏守護、堵截盤查,發現和扭送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

三、協助派出所對下街集鎮的治安複雜部位、場所、各種行業進行整治,規範集鎮秩序。

四、協助派出所接受下街集鎮羣衆報警和求助,參加搶險救災,爲人民羣衆排憂解難。

五、調解治安和民事糾紛,排查集鎮不穩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

六、積極參與下街集鎮範圍內開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動。

__鎮治安巡防隊員招聘方案

一、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意從事治安巡防工作的全縣城鄉適齡男性青年(復退伍軍人、駕駛和保安專業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反映靈敏,有吃苦耐勞精神和環境適應能力,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具有初中以上學歷,身高1.70米以上年齡18至24週歲,視力(裸視)2.5以上,無文身、口吃和其他身體缺陷。

4、本人政治歷史清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合法身份證件(身份證、

退伍證、學歷證等)複印件。

5、錄用後,經派出所進行爲期7—10天的崗前綜合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工資待遇

1、試用期爲三個月,月工資爲700元(基本工資500元)。

2、試用期滿經考覈合格者,轉爲正式巡防隊員,月工資500元,同時享受考覈工資200元。

__鎮治安巡防隊員工作制度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服從安排,確保集鎮平安。

二、按時上班,嚴禁遲到早退,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時應着裝整齊,佩戴執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懷,制服與其它服裝不得混穿。

四、熟悉集鎮範圍和地形,以確保發生事件時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常

五、嚴格請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續。

六、執勤巡邏到位,嚴禁走過場,敷衍了事,判斷準確,主動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報告。

七、語言舉止文明,儀表端莊,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釋,積極疏導,禁止態度粗暴,不得以任何藉口侵犯人身權利。

八、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事、文明執勤。

九、自覺學習,掌握應有的技能和業務水平,能應付突發事件,消除事故苗頭。

十、正確使用警務裝備,不得用於開玩笑,不得將裝備帶回家,下班時要完好無損的歸還辦公室。

十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車輛進入集鎮範圍(特別是深夜)。

十二、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保持友誼合作,協調配合工作。

員工工作制度6

爲了進一步推進學校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提升學校文化。按照校長提出的“嚴謹、嚴格、嚴肅”和“踏實、務實、落實”的工作要求。結合政教處工作“既重結果,更重過程”的特點。制訂本制度。

一、政教員工作制度

1、樹立“以生爲本”意識,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關愛每一位學生。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學生。若有違反,經學校行政研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1/5—1/2,期末效益獎降等,要寫出書面檢討與行政處分。若違法,將追究法律責任。

2、樹立“服務意識”,對學生、家長、教師要熱情、熱心,處理問題要認真、細緻、公正、及時,不推諉、不拖拉。若出現類似情況,對學校工作、聲譽、形象造成影響或損失。經學校行政研究,視其情況給與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3、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工作中講文明、講原則、講政策、講法規,要公平、公正、客觀,照章辦事,依法管理。若出現對學校工作、聲譽、形象造成影響或損失,經學校行政研究,給與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樹立“問題”意識,對自己承擔的工作要反思,具有前瞻性,預見性,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制訂工作預案。若有情況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予以正確處理。按工作預案要求及時報告校長與分管領導。若有違反,經行政研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1/5—1/2。期末效益獎降等。若違法,將追究法律責任。

5、要按《綿陽中學政教處員工分時段崗位要求》努力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不允許消極怠工,工作拖拉。若有違反經學校行政研究,當月結構工資降等,情況嚴重者,期末效益獎降等。

6、要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溜崗、不曠工。遲到、早退、溜崗每次扣30.00元。曠工每次扣50.00元,並按有關制度,在期末效益獎中體現。認真執行請假制度,否則按曠工處理。

7、班團活動檢查、清潔衛生檢查,晚值班要準時、認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8、所聯繫班級的住校生情況反饋,違紀學生教育等其他工作準時完成,不得拖拉。特別對未就寢學生要落實原因,出現失誤,造成影響,要承擔連帶責任。

9、所負責的安全、衛生、住校生管理工作,每天要檢查、督促,要對保安、清潔工、住校生管理的工作紀律、工作情況、工作效果進行督促檢查並進行量化考覈。若上級和學校組織檢查,造成影響與損失,扣當月結構工資50—100元。

10、工作要服從安排、服從大局,要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突擊性工作,不允許推諉或拖延,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衛生所校醫工作制度

1、樹立“服務意識”,熱情服務師生,關愛每一位學生,生病學生的處理要及時、科學、正確。若出現失誤,經學校行政研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1/10—1/2,並按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2、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對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與治療。每天堅持晨檢和報告制度,堅持傳染病、流行病統計、監測和報告制度。若出現失誤,經學校行政研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1/5—1/2,期末效益獎降等。並按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3、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加強對校園環境衛生和食品衛生的檢查與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定期開展“滅四害”工作和消毒工作,學校和上級組織檢查,若出現嚴重失誤,經學校行政研究:扣當月結構工資50—100元。

4、加強對學生健康狀況監測,認真組織每學年的學生體格檢查,健全學生健康檔案。對監測到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要及時透過班主任通知家長予以治療,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5、認真組織開展健康教育,每學月應開設健康教育講座,辦宣傳展板。

6、要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對學校衛生條件,衛生設施、設備等進行監測與完善,要及時向校長報告。

7、要制訂《傳染病、流行病預防工作預案》。

8、要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溜崗、不曠工。遲到、早退、溜崗每次扣30.00元。曠工每次扣50.00元,並按有關教職工制度,在期末效益獎中體現。有事要按請假制度執行,否則按曠工處理。

9、晚值班要準時、認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10、工作服從安排,要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突擊性工作,不允許推諉和拖延,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住校生生活指導教師工作制度

1、樹立“以生爲本”意識,一切爲了學生,爲了學生的一切,關愛每一位學生。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歧視學生。若有違反,經學校行政研究,扣除當月結構工資1/5—1/2,期末效益獎降等,寫出書面檢討與行政處分。若違法,將追究法律責任。

2、樹立“服務意識”,對學生、家長、教師要熱情、熱心,處理問題要認真、細緻、公正、及時,不推諉、不拖拉。若出現類似情況,對學校工作、聲譽、形象造成影響或損失,經學校行政研究,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3、要認真按照《綿陽中學住校生生活指導教師分時段崗位要求》努力認真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不允許消極怠工,工作不拖拉。若出現類似情況,學校行政會研究,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4、指導與檢查所負責樓層管理員工作,若上級和學校組織檢查出現失誤,承擔連帶責任,扣除當月結構工資50—100元。

5、督促所負責樓層管理員清點就寢人數,維護就寢紀律。若出現嚴重失誤,承擔連帶責任,扣除當月結構工資50—100元。

6、督促所負責樓層管理員對安全設施的檢查與安全管理。若出現事故。要承擔連帶責任,並按有關法規追究責任。

7、要認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溜崗、不曠工。遲到、早退、溜崗每次扣30.00元。曠工每次扣50.00元,並按有關教職工制度,在期末效益獎中體現。有事要按請假制度執行,否則按曠工處理。

8、晚值班要準時、認真。缺席1次扣除36.00元。

9、工作要服從安排、服從大局,要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突擊性工作,不允許推諉或拖延,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本制度解釋權在政教處。

五、本制度若與學校有關管理相牴觸,以學校管理制度爲準。

員工工作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範企業管理行爲,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包括行爲規範、招聘、培訓、獎懲、人事變動等一系列有關人事活動和程序。

第二章 行爲規範

第三條 員工的權利;

(一)享受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二)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的權利;

(三)對違法亂紀的人或事進行制止和舉報的權利。

第四條 員工的義務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忠誠企業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進的良好氛圍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

(三)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泄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資訊;

(四)以公司利益爲重,辦任何事情,都要牢記章約,杜絕浪費;

(五)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相互配合、求同存異、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係。

第五條 請假:

(一)事假、病假:員工因事請假,須事前向所在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門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期間扣除本人工資、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及時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門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覈准,並做好備案。上班後應出示醫院證明,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以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員工病假期間,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傷假:因公致傷、致殘者,憑醫院證明消假。員工工傷,須經所在部門證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調查覈實,方可作工傷處理,並逐級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及證明,工傷期間發給本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工傷療

養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取消工傷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公司執行每週四十小時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爲八小時;

(二)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考勤制度,由專人負責考勤;

(四)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不得徇私舞弊,如有發現扣除當天工資;

(五)中途離開公司,須憑中途離開准假單,報考勤人員登記後離廠,否則作早退缺勤處理;

(六)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勞動合同;

(七)庫場內嚴禁吸菸;

(八)時間不得幹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時間不準喝酒(業務接待除外);

(九)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區域,不準串崗、脫崗、打磕睡、睡覺;

(十)上班時間佩帶胸卡,按規定必須穿工作服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 (十一)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其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調動管理,不服從調動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門主要領導有權通知其待崗或下崗處理。

第七條 文明生產:

(一)按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考評細則要求,搞好文明生產。做到工後場地清,地面無雜物,保持庫場內道路通道暢通無阻,搞好包乾區環境衛生和綠化;

(二)愛護公司財物,不準任意將公司的財物佔爲已有,嚴禁偷盜、有意損壞和浪費公司財物;

(三)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相互幫助、文明禮貌;

(四)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

(五)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鬨,散佈謠言、消極怠工,擾亂正常工作秩序,嚴禁在廠區內賭博、鬥毆等違紀違法行爲。

第三章 招 聘

第八條 公司聘用人員,是公司根據生產、經營以及對相關專業人員的需要,而對外進行一種招聘的用工行爲, 聘用人員,應按聘用程序審覈、審查、覈定,合格後方可聘用。應辦理求職登記手續,並交齊如下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 培 訓

第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工作,由公司統一歸口管理,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下進行。

第十條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和要求,報公司總經理審定後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員工培訓需求計劃,並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備案。

第十二條 對於計劃外培訓項目,各有關部門在組織實施前,需將追加培訓項目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備案。

第十三條 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培訓制度。新錄用的員工、轉崗的員工、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先經過培訓,經考覈具備崗位所需基本條件,並取得上崗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第十四條 各類培訓,無論外委培訓還是內部培訓,必須進行培訓有效性評價,以保證培訓的有效性、保證員工技能的提高。考覈成績記入員工培訓檔案,考覈成績不合格進行再培訓,外委培訓人員考覈不合格,培訓費用自理。

第五章 人事變動

第十五條 部門主管調動審批程序

部門主管的調動由總經理提出,董事長批准後方可調動。

第十六條 部門之間員工調動審批程序

根據工作需要,用人部門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寫《用人申請表》,報送總經理,總經理與用人部門主管及主管經理協商擬定人選。

第十七條 部門內部員工調動審批程序

部門內部員工崗位調整(包括臨時借調3個工作日以上及試崗)由部門主管提出,經主管經理和總經理審覈,總經理批准後,由該部門主管做好備案。

員工工作制度8

爲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和查處城市管理各類違法違章行爲,充分調動和發揮協查員的作用,規範協查員巡查行爲,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隊爲單位,設定協查員巡查小組,每一組原則上安排2人;按照轄區劃分協查員巡查責任片區,與中隊簽訂巡查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巡查責任制。巡查小組編排、責任片區劃分和巡查工作目標責任書要報備監督檢查科。

二、中隊、執法小組、協查員巡查小組要分工明確,責任清楚,上下聯動,協調一致,倒查責任,形成統一高效的巡查機制。

三、協查員要根據中隊行使的職權和履行的職責開展巡查工作,具體巡查內容由中隊結合轄區執法對象的特點、常見違法違章情況、區域位置、重點盯防目標予以明確,制定月巡查工作計劃表,統一安排巡查工作,實行分類分級巡查,使巡查具有針對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計劃表要報備監督檢查科。

四、協查員由中隊副中隊長分管,必須按照中隊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計劃表上路巡查,即使沒有違法行爲的發生、市民舉報或上級任務部署,也要開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採用日常巡查、重點巡查和專項巡查等方式,巡查範圍應當覆蓋整個巡查責任片區。日常巡查即按照中隊劃定的巡查責任片區進行例行巡查,每週至少兩次以上;重點巡查即按照中隊明確的重點內容和重要區域定時或不定時跟蹤巡查,每週至少三次以上;專項巡查即對轄區內具有時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違法違章行爲進行有針對性的定點盯防,原則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協查員巡查時,駕駛執法摩托車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證件,做到亮證依法檢查,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明確的權限和程序辦事,教育勸導,現場糾正、制止,並做好違法違章現狀的拍照、勘驗等取證工作。

七、協查員開展巡查必須填寫《巡查工作日記》,如實記載巡查人員、時間、地段、路線、內容和巡查發現的違法違章基本情況(當事人、地址、違法違章現狀等),以及現場處置結果。值勤結束後,當日必須將《巡查工作日記》交副中隊長(節假日、下班等特殊時段巡查,可以於次日上交),副中隊長審閱後簽名確認存檔,建立執法巡查臺帳。

八、協查員要嚴格遵守巡查工作紀律,做到舉止端莊、儀容儀表整潔、文明用語;不得侵犯執法對象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執法對象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酒後上崗巡查,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巡查的宴請和收受禮品;嚴禁欺騙上級、弄虛作假、歪曲隱瞞事實。

九、協查員開展巡查要主動與當事人溝通,當好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員、輔導員。

十、協查員應自覺接受中隊、責任網格執法小組和監督檢查科的監督檢查。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隊長說明原因;中隊原則上每週要召開一次協查員開展巡查工作小結會,講評部署協查員巡查工作,每月召開一次協查員巡查階段性工作會,認真總結月巡查情況,並書面報監督檢查科。

十一、協查員巡查實行目標管理,納入年度工作績效,按照《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績效考覈辦法》實施協查員巡查考覈,每月一考,年度綜合考評,對認真履行巡查職責,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章行爲並報告巡查情況,無漏情、錯情的,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巡查責任片區內出現新的違法違章行爲沒有及時發現報告,甚至隱瞞不報的,實行過錯責任追究,依據《執法協查員管理制度》的規定予以懲處。

員工工作制度9

報帳員在總務主任領導下,認真切實做好後勤的內當家。爲此特訂出其工作制度如下:

1、認真執行會計制度,及時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如實地全面反映本校資金活動情況。

2、協助總務主任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加強預算內、外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對資金來龍去脈應清楚,心中有數。要嚴格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檔案材料,及時整理、裝訂、儲存,及時準確上報月報表。

4、做好各種經費收支做賬工作。

5、定期檢查,分析費用開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彙報,並提出處理建議。

6、做好教職工獎勵、加班等計算、審查和編報工作。

7、負責全校的財產賬,及時準確做好有關財產報表。

8、完成總務主任委辦的其他工作。

員工工作制度10

員 工 守 則

第一條 遵法紀

學習理解並模範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爭當一名好公民、好職員。

第二條 愛集體

和公司榮辱與共,關心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效益,勤奮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議,牢固樹立“團隊、竟創、協作、責任”的企業精神。

第三條 聽指揮

服從領導、聽指揮,全面優質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一切任務。

第四條 守紀律

不遲到、不早退、出滿勤。工作時間不串崗,不辦私事,不私拿或損壞公物,不做有損團結的事。

第五條 重儀表

保持衣冠、頭髮整潔。統一着裝上崗。男職工不留長髮,女職工要淡妝上崗,裝扮適度。

第六條 講衛生

常剪指甲,注意衛生,無汗味、異味。

第七條 講禮貌

1、使用“您好”、“歡迎您”、“不客氣”等禮貌用語,與客戶相遇,要主動相讓。

2、電話鈴響儘快接聽,鈴響不得超過三聲。

3、接轉電話時,細心聆聽,聲調要溫和,勿忘使用崗位禮貌語言。

第八條 敬客戶

1、接待客戶時面帶微笑,與客戶談話時應站立端正,講究禮貌,用心聆聽,不搶話、插話,不爭辯,講話聲音適度有分寸,語氣溫和文雅,不大聲喧譁。聽到意見、批評時不辯解,冷靜對待,及時上報。

2、遇到客戶詢問,做到有問必答,不能說“不”、 “不知道”、“不會”、“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態度對待客戶。

第九條 守機密

不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談論-公司的祕密事務。一切內部檔案、資料、報表、總結等,都應做到先收鎖再離人。

第十條 勤節約

克服“浪費難免論”,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節約使用文具,愛護各種設備和物品。要發揚勤儉興業的好傳統,爲某公司的增收節支做貢獻。

聘 用 制 度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由各部門提出招聘計劃或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向公司繳驗以下證件資料:

1、個人履歷表;

2、居民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最高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

4、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

5、其它具體情況需要的相關證件。

由人事部告知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有關規定。辦妥入職手續後,進入試用期,公

司會對新員工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第三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能力欠佳、無故曠職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聘。

第四條:正式任用

1、員工入職提供的證明檔案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2、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週內上報單位:

1) 聯繫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2) 遇緊急事故聯繫人。

3) 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團體。

工 作 規 則

第一條:工作時間

公司每天的工作時間爲:

夏令時: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冬令時: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第二條: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除規定假日外,每日應按照規定時間到公司簽到上班,具體以打卡機時間作爲出勤的依據。

2、人事部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載考勤;

2)如實反映公司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4)及時彙總單位考勤結果上報到財務,覈算工資及獎金。

3、上午出勤必須簽到,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如有違反者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遲到或早退1分鐘以上(含1分鐘),罰款5元;

2)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含20分鐘),罰款10元;

3)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罰款30元;

4)遲到早退超過40分鐘以上(含40分鐘),罰款1/2日薪;

5)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以上(含1小時),直接視爲曠工;

6)遲到或早退在一週內滿三次者,罰款金額加倍。

4、員工請事假應於請假前一天辦妥手續,若有緊急事情需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曠工論處。

1)有事不來必須提前1天請假,私假無薪,病假半薪,必須有相關病例證明;

2)事假病假扣當日工資,請假2天由部門領導批准,超過2天總經辦批准;

3)請假必須有假條,未經批准擅自休假或事後補假,一律按曠工對待,曠工扣2倍事薪,月累計3次曠工,視自動離職,扣全月獎金並酌情處罰。

5、考勤類別有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婚假、喪假、產假。

第三條:各部門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有調動各部門員工的工作崗位的權利。

第四條:工作期間,必須忠於職守,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視情況處以至少10元的處罰。

第五條: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爲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處理好內部人際關係,嚴禁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發現有損於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爲,要敢於批評糾正。

第六條: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亂倒剩飯剩菜等。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物,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第七條: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如有違反,視情況處以至少10元的處罰。

薪 酬 制 度

第一條:薪資構成

薪資體系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全勤獎+補助+福利+工齡工資+加班等其它等幾部分。(若當月全勤,當月薪資爲約定工資+全勤獎100元;出現任何與考勤相關的情況,如遲到、未打卡等,無全勤獎)

第二條:員工薪酬

1、因爲公司實行五天制上班制度,爲提高整體辦公效率,避免請假造成不利影響,有事假薪資計算辦法:(約定工資—崗位工資) ÷22×實際出勤天數+崗位工資

(因員工入職當月未滿一月的需要環境磨合外加培訓期,因此入職當月不計崗位工資;員工離職當月未滿一月,離職當月不計崗位工資)

2、新進員工,試用期待遇爲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補助,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滿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資福利,試用期內不合格將予以勸退(入職時間不滿一個月,無崗位工資);

3、實習崗位未畢業學生試用期爲1個月,試用期無工資,酌情發放生活補助,試用期滿如果留用,享有所有薪資福利,試用期內不合格將予以勸退;

4、透過試用期留用的新員工,在試用期後即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保險。中高層領導的薪資待遇另行制定,屬保密資料,不予公開。

第三條:績效考覈

1、對全體員工,公司每半年進行1次績效考覈,從工作能力、工作心態、業績指標三方面進行評估,考覈結果做爲員工調動、培訓需要、薪金調整的依據,具體評分細則、評定結果、獎勵政策請參考《公司員工績效考覈實施辦法》;

2、招商部根據個人業務指標有相應的提成分配方案,具體實施請參考《招商部提成分配辦法》,具體細則部門內部執行;

3、農場管理部根據農場產量有相應的提成分配方案,具體實施請參考《農場管理部提成分配辦法》,具體細則部門內部執行;

4、銷售部根據客戶訂單量有相應提成分配方案,具體實施請參考《銷售部提成分配辦法》,具體細則部門內部執行。

第四條:獎金補助

獎金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和日常表現而定。普通員工補助包括:午餐200元人民幣、交通100元人民幣,業務人員則另有通訊補助,視員工工作表現酌情發放。

第五條:薪酬發放

1、基本工資:員工工資計算以月工資製爲基準。

2、工資計算期間爲每月的1日至該月底,工資於次月的10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爲節假日時,則延長於下一個工作日發放。

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任用、離職或辭退時的工資,按當月的實際工作日與月標準工作日所佔比例計算,每月標準工作日數爲22天。

第六條:員工福利

1、所有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薪資照發。如節假日上班,可由人事部安排調休時間。

2、帶薪年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皆可享有三天有薪年假,連續工作滿兩年皆可享有七天有薪年假,而後工作期每增加一年則增加一天年假,最多增至十天。

2)年假可以分多次使用,但每次不得少於一天,並應於休假日前一週提出申請。

3)員工每年年假應在當年使用,如該年未使用者將視爲自動放棄。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於當年休假時,須先經總經辦覈准後得以在次年補假。

3、其他假期

1)婚假: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和有關證明給予婚假三天。

2)產假:孕產期的女員工可申請產假,按法定假給予,特殊情況(剖腹產、難產、晚婚晚育)根據法定適當增加假期。

3)病假: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憑區級或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證明申請病假。

4)事假:凡因私人原因無法上班者,得依規定申請事假,在事假期間不發給薪資。

獎 罰 制 度

第一條: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有上進心、業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50-100元。

2、具有團隊精神、不怕吃苦、擁有奉獻精神者,視情況獎勵50-00元

3、對新員工態度好、主動幫助新員工者,視情況獎勵50-100元。

4、綜合能力表現較好者,視情況獎勵100-200元。

5、連續三個月業績突出,且綜合能力達標者,季度獎勵200元。

以上獎勵細則皆是季度評選1次,具體名單由各部門每季度最後一週提交至人事部,計入薪資表。

第二條:特殊獎勵

1、部門員工和部門領導根據綜合考評予以適當提升職務和薪資待遇;

2、根據具體情況額外適當增加物質、旅遊、培訓、假期或其他(住房、車輛)等獎勵;

3、個人和部門業績全年累計超額完成,公司將額外重獎,具體視業務超額情況而定。

第三條:懲罰制度

1、工作不積極、沒有上進心、業績較差,視情況扣款50-100元。

2、沒有團隊精神、給團隊帶來負面影響者,視具體情況扣款50-100元。

3、綜合能力連續三個月不達標者,季度扣款200元,並給予勸退處理。

4、離職時不及時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工作拖延者,罰款100元;拒絕交接工作、造成一定損失者,罰款200元。

5、離職時隱瞞客戶資源、造成客戶流失者,罰款200元;拒絕交接客戶資源、造成客戶嚴重流失者,罰款200-500元。

6、泄漏公司機密、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者,罰款2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甚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在公司尋釁滋事、打架鬥毆者,罰款200-1000元,賠償相關經濟損失,直接開除,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8、離職後對公司進行任何干擾或破壞性行爲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保 密 制 度

爲保守公司祕密,保護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保密制度,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本守則。公司祕密分爲機密、保密二種。

1、機密資料某公司的重要祕密,泄漏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嚴重損害,具體範圍包括:

1)公司股東、董事會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覈、未公佈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和各種財務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系統方案、資料以及相關策略、計劃。

5)公司相關網站、論壇、博客等網絡以及通訊工具的安全數據和資料。

2、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一般祕密,泄密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範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動、未公佈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

2)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計資料。

4)公司營業執照,合同協議。

3、公司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檔案、傳真收發登記、簽收、歸檔制度。

2)凡涉及公司內部祕密的檔案資料的報廢,需專人處理。

3)公司員工所持有的各種公司資料在本人離開辦公室外出時,須存放入辦公桌內,不準隨意亂放,未經批准不得攜帶外出。

4)未經總經辦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公司資料。

5)妥善保管好各種公司資料及有關複印件。

4、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①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要自覺帶頭遵守保密制度,製作統計表,主管主任要把好保密關,

執行保密規定。

②公司各部門要運用各種形式經常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③全體員工自覺遵守保密基本準則,做到: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看的機密絕對

不看(含超越自己職責﹑公司範圍的檔案,資料電腦複印軟件)。

2)嚴肅保密紀律

①依照公司本規定,在保守國家祕密及公司祕密方面,能忠於職守,從事保密工作取得

顯著成績的;發現他人泄密,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後果的;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祕密的行爲及時檢舉、投訴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②對員工因不遵守公司規定,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獎懲規定,給予

紀律處分、解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員 工 投 訴

第一條: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部門員工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上級投訴,答覆如仍不滿意或不願由直屬上司處理,可越級向總經辦投訴。如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第二條: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爲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並視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員 工 離 職

第一條:公司解聘員工,提前一週予以通知;員工離職必須提前30天遞交辭職申請,試用期員工必須提前一週遞交辭職申請,妥善交接全部工作後方可離職;

第二條: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部門主管申報覈准辭退處理。

第三條: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人事部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人事部辦理合同終止、結算工資手續。工資款項可現結或到發放工資時統一領取。

第六條:因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第七條:如員工接到解聘通知後,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八條:保密協議規定,在未得到總經辦同意前,員工不得向外界人士泄露公司有關經營策略、財務及其他公司資料。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按照有關法律予以追究相關責任,此項規定在員工離職後規定時間內仍然有效。

農業員工工作制度2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用工是指爲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需要而臨時使用的一線生產工人。

第二條公司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使用和管理由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用工數量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需要確定。作息時間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季節變化和工作內容及時進行調整。

第三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

1、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2、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

3、有勞動能力,能勝任工作;

4、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第四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品行端正,熱愛公司,謙虛謹慎,服從管理,勤勞好學,忠於職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熟練掌握生產技術,努力完成生產任務。

第五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由生產技術部給予批評教育,罰款,責令賠償損失,直至停止工作處理。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予以辭退並在一年內不得重新錄用。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從管理的;

2、品行不端,有搬弄是非,拉幫結派,散佈謠言,酗酒鬧-事,聚衆賭博,打架鬥毆,製造混亂行爲之一的;

3、有盜竊公司財物行爲的;

4、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的;

5、上班時間幹私活、聊天、磨洋工的;

6、經反覆培訓,不能掌握技術規範,無法勝任工作的;

7、不能按時完成生產任務,經批評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8、故意損壞公司財物或生產工具,造成生產資料浪費或者無法使用的;

9、因故意或過失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的;

10、有其它不適當行爲,不適合繼續在公司工作的。

第六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

1、曾經在公司工作過,無不良行爲記錄,工作受到大家認可的;

2、熟練掌握種植和管理技術的;

3、有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經驗的;

4、有操作機械資質和經驗的;

5、居住較近,生活方便的。

第七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的工資報酬由生產技術部根據工作任務量情況和市場用工薪酬行情確定,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對於技術要求不高,能夠量化計資的,優先使用按數量計資的方法;對於有一定技術要求或者工作任務不好量化的施行按天計資。部分生產和管理任務可以經總經理批准後對外施行總體承包。工資發放一般在階段性工作完成後統一覈算發放;工作週期較長的,一般按月在次月初(6號)發放。

第八條公司用工實行登記制度。生產技術部應按照作息時間要求,對工人上下班情況進行登記。工人應自覺簽到。遲到早退的,由生產技術部進行批評教育或處以50元以下罰款。未經批准上工的不予登記,不發工資。工人有事請假的需要提前一天申請並做好工作交接安排。

第九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需要使用機械作業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熟練掌握技術,生產過程中嚴格按規定操作,注意生產安全,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操作人員應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司生產工具,用後及時歸還。故意或過失造成生產工具損壞的,應予以賠償。苗木、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要根據生產需要領取,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故意或過失造成浪費或導致生產資料無法使用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生產作業和田間管理工人應自覺接受技術培訓,並嚴格按照生產技術部確定的技術標準生產作業。對未能按照技術標準生產作業的,責令返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對能夠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工作組和工人,生產技術部應予以表彰;特別優秀的,報總經理批准後予以獎勵。

第十三條公司按年度對錶現優秀的工人進行表彰。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本規定自公佈之日開始施行。

員工工作制度11

爲全面貫徹省公安廳《關於加強農村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意見》要求及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大力加強xx治安巡防工作規範化建設,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結合當前猴特殊的區位優勢,xx正處於大開放、大發展時期,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範工作必須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維護“雲南走向南亞第一鎮”的良好形象,實現平安和諧,因此擬組建一支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方案如下:

一、隊伍名稱及人員配置

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名稱爲“xx鎮治安巡防隊”。辦公地點設在下街村警務室,同時履行“xx鎮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站”職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

“xx鎮治安巡防隊”設隊長一名,由政法書記擔任,設副隊長二名,由綜治專幹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長擔任,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隊員6名。

二、巡防裝備及後勤保障

“xx鎮治安巡防隊”統一着裝,每名隊員配備春秋裝2套、冬裝2套、大衣1件、巡邏頭盔1個、腰帶1條、強光電筒1盞、膠木棍1條、值勤袖章1個,配備巡邏專用摩托車2輛。

巡防隊實行集中統一食宿制度。

三、職責任務及管理方式

“xx鎮治安巡防隊”主要職責是在下街集鎮範圍內開展治安巡邏,同時協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轄區出租房屋、流動暫住人口、行業場所,規範集鎮秩序。

xx鎮治安巡防隊”實行隊長負責制,日常工作由副隊長具體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輪流帶隊適時開展集鎮治安巡邏防範工作。

四、業務培訓及學習制度

xx邊防派出所負責組織巡防隊員的業務培訓和日常學習,新招聘的巡防隊員必須經派出所集中培訓一週後方可上崗。

五、工資報酬及獎懲

“xx鎮治安巡邏隊”隊員月工資700元,實發500元,剩餘200元,年終考覈合格後統一發放。

建立巡防隊員獎懲制度,對遵守紀律表現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巡防隊員給予獎勵,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對違反巡防工作規章制度或治安防範不力的巡防隊員給予處罰。對違反巡防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巡防隊員給予警告;對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爲的,堅決予以辭退,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員工工作制度12

第一條 爲加強基層地稅機關的法制建設,進一步規範地方稅收執法行爲,提高全省地稅基層執法水平,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省地稅系統基層稅收法制員開展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稅收法制員(以下簡稱法制員)是指基層地稅機關(不含縣、市、區地稅局)負責稅收法制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各縣(市、區)地稅機關所屬的分局(所)等直屬、派出機構,應確定一名工作人員爲法制員,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保障各項稅收法制工作落實到基層、落到實處。

第五條 法制員工作應當遵循合法與合理、效率與公平、公開與公正的原則,做好基層稅收法制工作,規範基層稅務行政執法行爲,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全省地稅系統各單位應當積極支援、配合、協助法制員開展稅收法制工作。

第七條 法制員由熱愛稅收法制工作,熟悉和了解稅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熟練掌握稅收及相關業務技能,法律觀念和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綜合素質及組織協調能力的地稅機關幹部擔任。

第八條 法制員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按上述要求確定,報上一級地稅機關備案。法制員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上級地稅機關批准;因病、因事暫離工作崗位的,可以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指定能夠勝任的人員代理,同時報上一級地稅機關備案。

第九條 法制員的基本職責和任務,主要是對基層地稅機關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爲審覈把關、監督檢查、承辦有關涉稅法律事務和稅收政策性工作。

 1、稅務行政處罰行爲(簡易程序除外)的審覈把關

(1)執法人員調查終結後,提出初步處理意見,製作《稅務行政處罰告知書》,連同檢查工作底稿等資料,一併交法制員審覈。

(2)法制員應從以下八個方面進行審覈,包括: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數據是否真實可靠、資料是否齊全;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調查取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擬處罰意見是否適當;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的內容是否全面準確;文書使用是否得當;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3)法制員審覈發現問題的,退還執法人員更正;未發現問題的,簽署意見連同案卷材料一併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4)處罰告知後當事人提出異議的,法制員應當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進行審覈,認爲確需改變擬作出處罰決定的,提出建議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2、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的審覈把關

(1)對納稅人採取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必須由執法人員將有關情況資料送交法制員審覈。

(2)法制員應從以下八個方面進行審覈。包括: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採取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的條件是否具備;凍結納稅人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價值是否與應納稅款相當;是否屬於單價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是否有納稅人個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生活用品;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文書使用是否規範、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其它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等。

(3)法制員審覈發現問題的,退還執法人員更正;未發現問題的,簽署意見後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3、稅務行政複議、應訴及賠償工作

(1)基層地稅機關自收到上級地稅機關受理的稅務行政複議通知書及複議申請書副本10日內,法制員應當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調查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事實;收集整理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及有關資料;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政策法律依據;作出行政複議的書面答辯,製作《答辯書》;做好參加行政複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2)基層地稅機關收到上級地稅機關行政複議決定後,法制員應當認真督促執行。對於維持原稅務處理決定的,督促複議申請人依法履行義務;對於撤銷、變更原稅務處理決定的,應當積極協助被申請人履行復議決定。

(3)對於本單位發生的稅務行政訴訟案件,法制員應當於收到起訴書副本之日起五日內,向上級地稅機關報告,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認真做好本單位參加應訴的各項工作。包括:認真審查起訴狀副本,查閱有關案件資料,提供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爲的有關資料;委託訴訟代理人,積極配合訴訟代理人辦理有關訴訟事項;協助訴訟代理人做好提交答辯狀、擬定代理詞和法庭辯論提綱等工作;對本單位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的,協助訴訟代理人做好上訴的各項工作;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認真履行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

(4)對於因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納稅人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在納稅人提出賠償要求後,法制員應認真審查。對於符合賠償條件的,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依法履行賠償義務,並向有關責任人追償部分或全部的賠償費用。

(5)法制員應按照上級規定和要求,做好稅務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4、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

(1)對於達到標準應由上一級地稅機關進行審理的重大稅務案件,法制員應當協助執法人員將案件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齊全。

(2)對符合重大稅務案件標準的案件,法制員應按照審理程序,填寫《重大地方稅務案件審理提請書》,將所有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報送上一級地稅機關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

(3)經上一級地稅機關審理並作出決定的重大稅務案件,法制員應當督促執法人員做好決定執行工作。

5、稅收執法檢查組織實施工作

(1)法制員應結合工作實際,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執法情況組織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範或違法的稅務行政執法行爲。對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重大稅收違法問題,應及時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上一級地稅機關處理。

(2)對於上級地稅機關佈置開展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執法檢查等,法制員應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認真組織開展,除牽頭擬定具體實施方案、積極協助組織開展檢查外,對於上級地稅機關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時進行整改。

6、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

(1)按照上級關於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部署和要求,法制員應積極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認真研究、細化、落實本單位稅收執法責任制各項工作。

(2)對於透過各種執法檢查、評議考覈、羣衆舉報等途徑發現的執法過錯行爲,法制員應當協助本單位負責人按照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上級的決定,實施過錯責任追究。

7、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的學習、培訓及稅法公告工作

(1)法制員應按照上級關於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學習培訓工作的部署要求,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經常性的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學習培訓活動,增強全體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提高依法處理涉稅業務事項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準確的理解和把握稅收政策,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正確貫徹執行到位。

(2)法制員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稅法宣傳活動,主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涉稅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諮詢服務。

(3)對於新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法制員應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在辦稅服務場所進行公告。

 8、稅收政策法制調研工作

(1)法制員應當積極組織開展本單位稅收政策法制調研活動,積極撰寫、整理和上報調研報告、資訊,爲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法制員應根據審覈把關過程中發現的稅務行政執法方面的問題,深入分析研究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運用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不斷督促本單位執法人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十條 各級地稅機關應將對基層法制員的教育培訓,列入系統幹部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定期對法制員進行稅收法制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不斷更新法制員的業務知識和技能。

第十一條 上級地稅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應加強對基層法制員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利用現代化資訊技術,加強資訊溝通和經驗交流,爲基層法制員提供必要的學習、工作交流方式和條件。

第十二條 對基層法制員的考覈,實行年度綜合考覈和系統法制機構專項考覈的辦法;綜合考覈納入各級地稅機關年度目標管理考覈統一進行;專項考覈由上級地稅機關的政策法規機構組織進行。

第十三條 各級地稅機關應對認真履行職責、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法制員給予表彰獎勵,在本轄區予以通報表揚,同時將先進經驗予以推廣。

第十四條 對法制員的執法過錯行爲,按照規定予以追究。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山東省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各市地方稅務局可以依照本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省局備案。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 20xx年4月1日起實施。

員工工作制度13

爲規範辦稅服務廳行爲,維護納稅人辦稅秩序,更好的幫助納稅人解決在辦稅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瞭解、徵求納稅人的需求,體現稅務機關服務於納稅人的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導稅員

導稅員由辦稅服務廳固定人員擔任。

第二條工作職責

(一)負責引導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領購發票等涉稅事項。

(二)負責提供政策諮詢服務,現場解答納稅人提出的稅收政策等問題,發放宣傳資料,併爲納稅人協調與有關領導的約談事宜。

(三)負責受理納稅人涉稅案件、辦稅服務等方面的舉報、投訴,負責記錄和辦理情況反饋。

(四)負責指導、監督工作人員,規範工作流程,提高服務質量,瞭解、徵求納稅人對辦稅服務廳的意見、建議和其他問題。

(五)負責疏導納稅人辦稅工作,引導納稅人利用叫號系統進行叫號,並引導其到休息區休息等候。

(六)其它工作。

第三條工作紀律

(一)工作時間。導稅員應在正常工作日全天候上崗,履行職責。

(一)規範着裝。按規定着稅裝,佩戴上崗證,做到稅容整潔,舉目端莊。

(二)做好記錄。對當天的導稅服務進行詳細記錄,能當時解決的問題立即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書面彙報相關科室,做到有問必答,切實方便納稅人。

(三)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熱情接待納稅人的諮詢,優質高效地處理一切事務,不得有拖沓、推諉的言行。

員工工作制度14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參加政治學習,遵紀守法,模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 牢固樹立爲教學、科研一線工作和學生服務的思想,接待服務工作做到認真、熱情、謙虛、禮貌,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3. 對工作高標準、嚴要求,有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到嚴謹、勤奮、準確、及時,不推諉、不敷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 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守保密紀律。

5. 努力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6. 嚴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串崗、不閒聊,團結協作,做好各項服務工作。文章來

員工工作制度15

1、值班人員在規定值班時間內必須到崗,耐心接聽同學的來電,並做好面談預約登記和當日的值班記錄。

2、當日值班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以電話或當面請假的方式,向心理諮詢室負責人提出請假申請,批准後方可請假。

3、嚴格遵守保密原則,保密內容涉及心理諮詢室相關所有工作內容。未經負責人同意,值班人員嚴禁隨意翻閱心理諮詢室存放的材料和檔案。

4、心理諮詢室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不允許無諮詢要求的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

5、嚴格遵守計算機使用制度。

6、工作無失誤,表現良好者,在班級或院級各項評獎評優活動中,由本人提出申請,心理諮詢室老師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並推薦。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於工作失誤導致諮詢室財物損失,將酌情給予相應的處分,並擔負損失財物的賠償責任。

8、值班人員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諮詢室各種資源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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