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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招聘協議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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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招聘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招聘協議書三篇

招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推薦人才,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確認甲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機構,並向乙方書面提交書面檔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異地招聘函及聯繫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證明其真實性。

2.確認甲方所招聘職位的真實性,並向乙方提交經公司領導簽署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向社會招聘的各項條件和手續,以確認檔案中的陳述真實有效。

3.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充分溝通,甲方委託乙方招聘_________人,獵頭服務費爲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廣告發布和搜尋人才資料服務費_________元),合計爲_________元。

4.費用支付:甲方填寄委託書後,預付獵頭服務費總額40%,即___元,廣告發布和搜尋人才資料服務費_____元,合計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整)給乙方,作爲乙方搜尋人才資料前期費用支出。

5.剩餘費用支付方式:候選人與甲方簽訂用工協議後的7個自然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獵頭服務費總費的60%,即_________元。若甲方逾期支付,則按獵頭服務費總額和逾期天數每天加收5‰滯納金。

6.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工作:

(1)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應於收到候選人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是否決定面試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工作;

(2)對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僱主並由其它僱主聘用的,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工作。

(3)若拒絕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若在12個月內重新聘用乙方曾推薦的該候選人時,甲方應於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全額獵頭服務費。

(4)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後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聘用該候選人,而委託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工作。

7.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應向候選人發放錄用通知書並簽定用工協議(用工協議應明確約定報酬條款),該用工協議的副本存於乙方一份用於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設計招聘方案,積極完成甲方委託的獵頭任務,應於收到甲方預付金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1:3完成人才推薦事宜。在此期間甲方欲中止委託,乙方將不予退還預付金。

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有3個月試用期,乙方對甲方該職位的招聘有6個月服務保證期,候選人在試用期內,非甲方原因(甲方舉證)導致甲方與候選人終止用工關係,乙方將免費重新推薦同一職位的人選,直至服務保證期滿爲止。

3.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協議簽定人數超過委託職位數的,按實際簽約人數收取獵頭服務費,1人_________元。

三、雙方在本協議條款下的解釋,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確認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推薦人才,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確認甲方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或機構,並向乙方書面提交書面檔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異地招聘函及聯繫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證明其真實性。

2.確認甲方所招聘職位的真實性,並向乙方提交經公司領導簽署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面向社會招聘的各項條件和手續,以確認檔案中的陳述真實有效。

3.根據雙方當事人的充分溝通,甲方委託乙方招聘_________人,獵頭服務費爲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廣告發布和搜尋人才資料服務費_________元),合計爲_________元。

4.費用支付:甲方填寄委託書後,預付獵頭服務費總額40%,即___元,廣告發布和搜尋人才資料服務費_____元,合計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整)給乙方,作爲乙方搜尋人才資料前期費用支出。

5.剩餘費用支付方式:候選人與甲方簽訂用工協議後的7個自然日內,甲方支付剩餘獵頭服務費總費的60%,即_________元。若甲方逾期支付,則按獵頭服務費總額和逾期天數每天加收5‰滯納金。

6.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均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工作:

(1)對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應於收到候選人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是否決定面試的意見及理由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工作;

(2)對乙方所推薦的候選人的資料,甲方負有保密的義務。甲方若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轉介給其它僱主並由其它僱主聘用的,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的工作。

(3)若拒絕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若在12個月內重新聘用乙方曾推薦的該候選人時,甲方應於聘用前1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支付全額獵頭服務費。

(4)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甲方面試後因某種原因不能長期聘用該候選人,而委託該候選人做兼職或其它短期服務,同樣視爲乙方已完成獵頭服務工作。

7.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應向候選人發放錄用通知書並簽定用工協議(用工協議應明確約定報酬條款),該用工協議的副本存於乙方一份用於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設計招聘方案,積極完成甲方委託的獵頭任務,應於收到甲方預付金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1:3完成人才推薦事宜。在此期間甲方欲中止委託,乙方將不予退還預付金。

2.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有3個月試用期,乙方對甲方該職位的招聘有6個月服務保證期,候選人在試用期內,非甲方原因(甲方舉證)導致甲方與候選人終止用工關係,乙方將免費重新推薦同一職位的人選,直至服務保證期滿爲止。

3.乙方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協議簽定人數超過委託職位數的,按實際簽約人數收取獵頭服務費,1人_________元。

三、雙方在本協議條款下的解釋,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確認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協議書 篇3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業務需要,委託乙方代爲招聘、推薦人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出委託要求後應將所需職位名稱、職位描述以及甲方企業背景、該職位的要求、薪資福利等資料提供給乙方,並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2.甲方在收到乙方遞交的候選人資料後,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是否安排面試。若安排面試,該通知應儘量提前三個工作日,以便於所有透過初審的候選人都能安排好時間,使面試按時進行。甲方在正式面試後應將面試詳細結果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更進一步把握甲方需求方向及給所有候選人明確的答覆。若有必要可按相同程序進行第二次或更多次面試。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應與候選人直接聯繫。

3.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錄用候選人。

4.甲方錄用乙方所推薦的人選後,乙方每月與甲方就所推薦人選的工作狀況、崗位勝任情況等至少進行一次溝通,使乙方能及時掌握所推薦人選的工作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是合法有效的。

2.乙方同意並承諾在本協議簽署生效後立即啓動尋訪準備工作;並在每次收到甲方的職位說明與要求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的簡歷及評估報告供甲方選擇。乙方所推薦候選人經甲方認可後,乙方將依據甲方要求安排面試。

3.乙方負責妥善安排甲方與推薦人選的面試事宜,確保每一個推薦給甲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乙方認真篩選。乙方應對候選人簡歷包含的資訊或候選人提供的其他資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問題進行覈實。如實出具詳細背景調查報告,不得對候選人的資料加以隱瞞。

4.乙方不得在爲甲方尋訪的同時,從甲方員工中爲其他客戶尋訪;本合同期滿兩年內,乙方承諾不主動獵取任何甲方在職人員給其它客戶。乙方違反本承諾的,應向甲方支付20萬的違約金。

三、付款方式及金額

1.服務費支付金額:甲方在成功聘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後,甲方應按照被錄用候選人年薪的20%作爲該職位乙方推薦之服務費用。(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花紅、目標獎勵等)甲方在付費時須提供包含有甲方和候選人簽字的能證明該候選人薪酬水平的檔案,並提供該檔案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2.委託服務費將於乙方所推薦的人選在簽署錄用通知書並正式到甲方報到到崗貳個月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憑乙方出具的等額發票向乙方支付該職位的服務費用的60%;被錄用者工作滿陸個月後的 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憑乙方出具的等額發票向乙方支付該職位的服務費用的40%。

3.甲方逾期支付委託服務費的,甲方應按逾期支付費用的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保密責任

1.任何一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另一方的任何資訊、數據、資料(不論是爲履行本協議的目的由另一方披露的還是偶然、無意從另一方處獲得的),僅限於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且僅限於爲本協議的目的使用,未經協議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這些資訊自行使用或披露、透露給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包括本單位的非相關人員;

2.乙方推薦的人選被甲方正式錄用前,甲方有義務爲被候選人保密;

3.本“保密責任”條款不受本協議期限的限制。如出現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違約所造成的相應損失。

五、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法律問題

1.乙方對候選人的資料弄虛作假,或與候選人惡意串通,出具虛假候選人背景調查報告的,無論甲方是否選任或留任乙方推薦的候選人,乙方均應向對甲方承擔5000元—10000元違約金,以示對乙方不誠信行爲的懲罰。

2.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公司就職後,乙方應遵守行業道德,該候選人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向該候選人提供新的工作機會,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二倍於該被招募人委託服務費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補足。

六、其他

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在任一方的營業場所所在地透過訴訟程序解決。

2.乙方推薦人員在甲方企業工作滿六個月,並委託費用已付清。則視爲甲乙雙方就該項推薦人員的委託協議關係結束。

3.無論因何種原因,乙方推薦人選在甲方支付服務費前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用工關係的,甲方尚未支付的服務費費用均無須支付。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單位蓋章並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爲壹年。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