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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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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管理制度是每一個公司的必備條件,小編下面爲你整理了關於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一、總 則:

爲了加強企業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合理的組織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情,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工作是加強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領導要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和企業文化教育,引導、督促員工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二、考 勤

1、公司採用指紋驗證方式記錄考勤。所有員工必須在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進行指紋打卡(每天兩次)。

2、員工必須按操作規程使用打卡機。將輸入指紋的手指平壓輕放於感應器上,聽到"謝謝"的提示音,表明打卡成功方可離開,嚴禁驗證透過後反覆操作。聽到"請重按手指"的提示音後請重新驗證指紋。嚴禁使用代碼打卡,一經發現,將視同遲到並通報批評。

3、以後凡未按規定打卡的員工,第一次未打卡公司將給予5元/次的罰款,第二次將給予10元/次的罰款,依次類推;員工遲到後必須打卡,如果遲到後在兩小時內未打卡的公司將按曠工處理。

4、公司組織的開會、培訓或其他活動視同正常工作,按日常考勤制度對待。

5、遲到、早退的處理

未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和下班即爲遲到和早退;遲到、早退者按以下標準扣罰:

1-10分鐘(含)以內扣5元/次;

10-30分鐘(含)以內扣10元/次;

31-60分鐘(含)以內扣30元/次;

超過1小時的視同曠工半天。

月累計遲到5次,除按制度罰款外,另追加處罰,按曠工1天處理。

5、曠工的處理

無故缺勤即爲曠工;

月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予以辭退;

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扣發年終獎並予以辭退。

三、請休假

(一)病 假

1、員工一個月內允許有1天帶薪病假;

2、當月連續請病假1天以上或累計超過1天者,必須出示市立醫院病情診斷及證明,病假期間享受50%基本工資;

3、當月累計請病假超過10天,月工資發放40%;連續病假超過30天(指醫療期),仍不能上崗者,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將按具體情況給予適當補償金;

4、上班時,非急症不允許請病假。

(二)事 假

1、員工因個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的,根據本人需要和工作情況允許可酌情核給事假;

2、一般情況月度內只允許請一次事假,一次請事假不得超過3天;

3、事假爲無薪假,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超過時爲曠工。

(三)婚 假

本人結婚享受5天有薪假,晚婚7天(須出具結婚證明);

子女結婚享受2天有薪假;

婚假期間享受全額工資,超過以上天數,按事假處理。

(四)喪 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同父同母兄弟姐妹、岳父母、公婆)逝世,給予喪假5天;

2、喪假期間享受全額工資,超過天數按事假處理,因其他親屬逝世請假按事假處理;

3、喪假必須於辦理時一次使用,不得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五)工傷假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報告,工傷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習假

凡員工因報考學歷考試或職稱考試,憑準考證或該學校所開學習證明,可以請學習假,學習假爲有薪假;但每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超過天數按事假處理。自己的本職工作必須在其餘工作日加班完成。

(七)產 假

1、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產假期間工資按《湖南省長沙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核發。

如有下列情形,可增加產假: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

2、男員工妻子生育,可休陪產假3天;晚育可休陪產假7天;陪產期間工資照發;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或增加產假,須出示市立醫院證明。

(八)、帶薪年休假: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九)請假審批程序、權限及其它規定

1、請假審批權限:

A、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2天以內由管理處主任批准;3天以上須由總經理批准;

B、部門主管請假:半天(含)以上的,須由管理處主任、總經理批准。

2、請假證明材料的提供

A、員工請假1天(含)以上的,必須在休假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休假前提供證明材料的必須報部門負責人同意,部門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報管理處主任,待休假結束後2日內提供證明材料,如在規定時限內未能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公司將做曠工處理。

B、員工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C、員工在批准假期內提前上班者,應及時報綜合管理部作銷假處理。

D、經批准後的請假條一律須在休假前交綜合管理部備案,作爲考勤依據,休假後交綜合管理部視爲未履行請假手續,做曠工處理。

四、加 班

1、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級指定事項必須加班工作,稱爲加班;

2、公司員工需自覺提高工作效率,當日事當日畢,努力控制和減少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加班;

3、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須事先填寫加班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簽字批准,月底由部門填寫員工加班申報表報綜合管理部,原則上加班以補休爲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