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二十四史”,是指中國歷史是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的統稱,起於漢武帝時誕生的《史記》,終於清乾隆時刊行的《明史》,前後相隔一千八百多年。
“二十四史”的概念亦是逐步形成的。唐以前往往將司馬遷的《史記》、班固的《漢書》、范曄的《後漢書》合稱爲“三史”。後來又加入了陳壽的《三國志》,稱爲“四史”或“前四史”。到北宋,又加入《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十三部書,合稱“十七史”。明代又增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一史”。清乾隆時再增入《明史》,合稱“二十二史”。不久又增入《舊唐書》、《舊五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爲“二十四史”。“二十四史”不含清代歷史,近人趙爾巽主編的《清史稿》書成後,併入“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其後又添入近人柯劭忞撰寫的.《新元史》,終成“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被尊爲“正史”。《隋書·經籍志》曰:“自是世有著述,皆擬班(班固)、馬(司馬遷),以爲‘正史’。”遂有“正史”之說。
“二十四史”皆屬紀傳體史書,即以人物爲中心,着重記述有關人物的生平事蹟,歷史事件附見於人物紀傳中。紀傳體主要有“紀”、“表”、“志”、“傳”四種體例:“紀”(或曰“本紀”)逐年記載帝王在位的國家大事;“表”扼要臚列紛紜複雜的的大小史實;“志”(或曰“書”、“考”)專項記錄各項典章制度;“傳”(或曰“列傳”)集中描摹歷史人物生平;《史記》和《新五代史》中又多出一種“世家”,系紀和傳的結合體。四種體例相輔相承,互爲補充,共同展現出一幅恢宏壯闊的歷史長卷。
二十四史是我國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總稱。即:
序號 | 書名 | 作者 | 今本卷數 |
1 | 史記 | 西漢·司馬遷 | 130 |
2 | 漢書 | 東漢·班固 | 100 |
3 | 後漢書 | 南朝·范曄 | 120 |
4 | 三國志 | 西晉·陳壽 | 65 |
5 | 晉書 | 唐·房玄齡等 | 130 |
6 | 宋書 | 樑·沈約 | 100 |
7 | 南齊書 | 樑·蕭子顯 | 59 |
8 | 梁書 | 唐·姚思廉 | 56 |
9 | 陳書 | 唐·姚思廉 | 36 |
10 | 魏書 | 北齊·魏收 | 130 |
11 | 北齊書 | 唐·李百藥 | 50 |
12 | 周書 | 唐·令狐德棻等 | 50 |
13 | 隋書 | 唐·魏徵等 | 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壽 | 80 |
15 | 北史 | 唐·李延壽 | 100 |
16 | 舊唐書 | 後晉·劉昫等 | 200 |
17 | 新唐書 | 宋·歐陽修、宋祁 | 225 |
18 | 舊五代史 | 宋·薛居正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宋·歐陽修 | 74 |
20 | 宋史 | 元·脫脫等 | 496 |
21 | 遼史 | 元·脫脫等 | 116 |
22 | 金史 | 元·脫脫等 | 135 |
23 | 元史 | 明·宋濂、王褘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張廷玉等 | 332 |
相關 | 東觀漢記 | 東漢·劉珍等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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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 | 新元史 | 民國·柯劭忞等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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