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高校畢業生臨時生活補貼申請須知
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指畢業當年的7月始至次年6月止)
條件:登記失業滿6個月或登記失業的貧困家庭應屆高校畢業生。
標準:補貼標準按戶籍所在統籌地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確定。
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申請材料應附:
1. 湛江市高校畢業生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申請表(人社部門領取);2. 應屆高校畢業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3.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4. 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5.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貧困家庭的證明材料(低保證明、扶貧卡或零就業家庭認定證明)。
6. 個人銀行帳號。
注:在領取臨時生活補貼期間實現就業或無正當理由,連續兩次或者累計3次拒不接受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介紹工作的.,應當終止領取。
注:所有資料一式二份
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辦理指南
一、補貼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
二、補貼條件:應屆高校畢業生,在中小微企業實現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
三、補貼標準:2000元/人
四、申請資料
1、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表(人社部門領取);2、應屆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複印件;3、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4、勞動合同複印件;5、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最近3個月爲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6、個人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注:以上資料原件要報送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