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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膠州市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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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泛指政府付與服務設施的全部款項,包括對實際服務設施的補償及純津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青島膠州市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青島膠州市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條件

青島膠州市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條件

1、2018年6月11日(含)以後首次來膠就業的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申請補貼時須取得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

2、2018年6月11日(含)以後首次來膠就業,並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

3、碩土研究生和本科畢業生初次申請補貼時年齡不超過35週歲。

4、用人單位爲畢業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申請時間

1月份原則上申請上年度7-12月份補貼,7月份申請當年度1-6月份補貼。(首次受理生活補貼時間2018年12月—2019年1月)。

申請材料

1、國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3、留學回國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適用人才

1、大中專畢業生。

2、高學歷、高職稱、高技能人才具有國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歷學位的人才。

3、高學歷、高職稱、高技能人才具有國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學歷學位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