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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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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爲省政府組成部門,其就業創業處曾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分享。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舉辦公務員考覈獎勵申訴工作專題業務培訓班:

爲貫徹落實全國公務員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提升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推動考覈獎勵申訴工作依法有序開展,2016年7月8日至11日,黑龍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聯合舉辦了公務員考覈獎勵申訴工作專題業務培訓班,分兩批次對全省462名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一是培訓層次高。本次培訓得到上級部門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國家公務員局培訓與監督司申訴監督處陳波處長、考覈獎勵司評比達標表彰處李德剛處長、考覈獎勵處欒勇處長蒞臨指導,分別就申訴、表彰和考覈工作爲學員做了精彩講授,授課內容豐富實用,即有理論探討,又有實踐經驗;既有法規闡釋,還有案例剖析。

二是培訓範圍廣。本次培訓範圍涵蓋了省、市(地)、縣(區)三個層級,包括省直黨羣六類機關、省直行政機關負責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13個市(地)、2個省直管試點市、119個縣(區)以及省農墾、森工系統的組織人社部門的主管領導和工作人員,培訓面大,參訓人數爲歷年最多。

三是培訓效果好。爲保證培訓效果,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精心組織,省人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左志斌同志出席開班式並作動員講話,編制了《公務員考覈獎懲申訴工作手冊》,手冊包含公務員考覈、表彰獎勵、懲戒和申訴四部分內容,收集了47份國家、省的相關政策檔案及6個案例,供學員們學習使用。培訓中,學員們集中精力、認真聽講,深入思考、積極提問,三位處長也留下了聯繫方式,便於大家今後繼續交流學習。培訓結束後,學員們紛紛表示收穫很大,加深了理論理解,學到了實踐經驗,解決了工作中的疑難困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省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教育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街道(鄉鎮)、社區基層就業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基層工作體系建設;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省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運營政策和實施辦法。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與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省(回省)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團職以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根據幹部管理權限,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四)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省人事廳的職責,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職責,原省勞動就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省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4、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準則。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1、將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給省商務廳。

2、將技工學校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全省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強化就業服務職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7、加強推動創業職責,強化創業促就業和社會化服務職能,全面推進社會保障一體化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