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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欺騙2種常見手段揭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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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慢性商業欺騙呢?也就是說,冒名頂替的“李鬼”可以冠冕堂皇地騙走商家的錢,而商家全然不知,哪怕知道了,也爲時已晚。因爲這種商業欺騙手段非常隱蔽,而且被騙者需要長時間才能發現,所以稱之爲“慢性商業欺騙”。想知道和自已打交道的是真李逵還是假“李鬼”嗎?下面就向您揭示慢性商業欺騙的種種隱蔽手段。

商業欺騙2種常見手段揭祕

手段一:用虛假的包裝來博取信任,當您戒備心降低的時候……

>>利用工商註冊博取信任,一般會說:“我們是國家工商局認可的公司(或商標局“登記”的公司),一定可靠!”

>>利用路牌廣告來包裝自己(路牌廣告也是透過廣告交換騙回來的),如:“老闆你看,我們如果是假的還會投資這麼多錢做路牌廣告?”

>>利用展會來進一步標榜招攬(展會攤位同樣是透過廣告交換騙回來的),比如:“每次展會我們都有參加,不信,看看這些展覽會的照片。”

>>以假亂真,稱“某著名品牌現已被收購”,轉移客戶的注意力,趁機而入。

提防小提示:

1、工商註冊深藏貓膩,重點留意其註冊日期,如果是2004年或故意模糊掉,那您更應特別小心!

2. 請留意其路牌廣告上是否明顯地打出其公司的標識(如商標)。

手段二:利用法律漏洞和美麗的謊言……

典型案例:2004年7月16日,總部在芝加哥的論壇報業集團說,它旗下的`紐約長島《新聞日報》(N wsday)和西班牙語報Hoy都虛報了發行量,他們被美國發行量審計局(Audit Bureau Circulations)裁定3500萬美元來償還因報社透過虛報發行量而多收的廣告費。(資料來源《華盛頓觀測》)

在東莞,小媒體虛報發行量,來牟取暴利等商業行爲,目前在法律的實際執行上是灰色地帶。不法商家極盡誇大之辭,明目張膽地在報紙上刊登所謂的“18萬冊,20萬冊,36萬冊,38萬冊…免費發行”,小媒體的年收入乘以100都不夠出書,廣告投資回報又從何談起?!其手法不外乎是千方百計地與知名品牌扯上關係或虛報發行量,混淆客戶的視聽。還有,某些廣告公司的經營範圍是不包括出版書刊的,卻以出書的名義招攬廣告,甚至什麼都做,自稱是“網站建設專家”,“專業畫冊印刷”,“代理各種軟件”等,總之,像一家萬能公司。有些客戶發現自己被騙了,由於害怕麻煩,就大發慈悲,不再追究,更不訴諸法律,其實,這不但損害了客戶的利益,也毒害了社會空氣,使不法之徒更加猖獗。作爲公民應該負起應負的責任,假若我們同心協力,一定可以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

對待過街老鼠的最好辦法--人人喊打!!

提防小提示:

1、投資黃頁廣告,必先考慮投資回報,發行量是必要條件,除了選擇信得過的品牌外,還要重點看有沒有公證處的“公證書”和對應的工料單、送貨單以及公證處現場拍攝的圖片。

2. 如有疑問千萬不要猶豫,請撥打諮詢電話查證,並通知相關部門把不法之徒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