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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考研複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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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已經將2016年的考研複試工作方案公佈了,請各位考生注意資訊更新,及時做好考研複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了解。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考研複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教學〔2015〕92號、教學〔2015〕10號檔案及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複試原則

1.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公平、公正、公開。

二、複試組織

1.成立以黃大吉副所長爲組長的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和指導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

2.成立以所紀委王小波書記爲組長的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

3.成立各專業(方向)複試小組,由不少於5名碩士生導師和部門領導組成,另設1名記錄祕書,具體開展複試工作。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迴避。

三、複試人選

參加複試考生須符合國家複試分數基本要求。按各專業(方向)擬錄取人數的120%-150%左右,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透過人事處(研究生辦公室)複試資格審覈的考生爲複試人選。

 四、複試資格審覈

複試前,考生須攜帶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應屆本科生須帶完整註冊的有效學生證)到我所人事處進行資格審覈。經資格審覈合格的,方可進入複試。

 五、體檢

複試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審查

透過研究生複試的考生需在4月底前將政審表寄至我所人事處,由我所人事處進行審查。政審表須由學校(院系黨組織)或單位(無正式工作單位的,由檔案管理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政審材料)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政審合格者方予錄取。

七、複試方式和內容

1.複試方式分筆試、面試。

2.複試內容

1)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加面試)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專業知識筆試及面試:考覈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英語口語測試及專業英語筆譯(筆試加面試)

3) 綜合素質(面試)

(1)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時代感;

(3)人文素養與舉止、表達、禮儀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4) 時事政治測試。

3複試具體要求

1)上述三部分複試內容由各專業複試小組負責命題、複試;

2)上述三部分各部分成績均以100分計,各部分以60分及以上得分爲合格。一項不合格者爲複試不合格。三項成績之和爲複試成績;

3)各專業複試小組要規範操作,切實做好複試試題命題和保密工作;

4)各專業複試全程錄音錄像,同時做好記錄工作;

5)複試工作結束後,各專業複試小組需提交複試錄音錄像材料、複試記錄和複試結論;

6)各專業複試小組對本專業考生的複試結果負責,當有複試考生提出質疑時,由各專業複試小組負責做出必要的解釋。

 八、調劑

1.根據報考我所第一志願考生上線和複試情況,及時公佈調劑資訊。

2.申請調劑考生的本科專業應與調劑專業相近,單科和總分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分數線。

3.申請調劑到物理海洋學專業海洋動力和大洋環流與海氣相互作用方向、海洋地質專業、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專業、地球探測與資訊技術專業的考生,考試科目要求有數學,專業課二的考試科目須與專業(方向)相近。

九、擬錄取排名

1.最終成績爲初試成績與複試成績之和。以最終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2.複試成績三項中有一項低於60分者、或體檢不合格者、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按規定參加複試、體檢和遞交政審材料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不予錄取。

 十、複試的監督與複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查制度。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和指導複試錄取工作,對複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處理。

2.加強監督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對複試錄取工作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結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複試時派專人到各專業複試現場巡視、監督。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資格審覈、體檢監督和政審,並派人到各專業複試小組,及時瞭解掌握複試工作情況。

3.實行資訊公開化制度。複試工作方案、複試名單、調劑資訊、複試結果等資訊及時透過我所網站、全國研招網等多方式公佈。

4.實行復議監管制度。考生如對複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擬錄取名單公佈後7個自然日內書面提出複覈申請。由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答政審和體檢情況;由各專業複試小組負責解釋專業複試情況。對投訴和複覈申請須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

 十一、諮詢和申訴方式

人事處:倪瑞晨 行政樓404室 電話 81963017

雷吉江 行政樓404室 電話 81963016

電子郵箱

紀檢辦:陳巧俐 行政樓408室 電話81963002

電子信箱

 十二、本方案由所人事處(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