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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學2015考研複試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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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確保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 13號)檔案精神及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加強我區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西藏大學2015考研複試工作辦法

一、總體要求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把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爲複試核心”的原則,選拔具有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實踐能力的人才。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大力培養高層次研究型和應用型人才,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堅持以人爲本,在複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加強和完善監督檢查機制,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複試及錄取工作。組長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研究生處、紀委(監察室)人員、各學院(部、中心)(以下簡稱學院)負責人組成。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方針、政策;

2.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辦法;

3.統籌和協調全校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建立複試組織管理機構、制定複試工作方案、複試工作制度要求以及培訓方案等相關工作;

4.以紀委(監察室)人員爲主體成立督查組,全程參與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並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督。

(二)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成立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組,負責組織和協調本院複試及錄取工作,並對本院複試和錄取結果負責。組長由本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並實行組長負責制。複試工作組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幹、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進階以上職稱(含副進階)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複試考生較多的專業可成立幾個複試小組,複試小組組長和成員由本學院複試工作組確定(成員資格同複試工作組的要求),各複試工作組或複試小組成員3-5 人。每個複試工作組或複試小組成員配備一名祕書。複試工作組的主要工作職責和要求如下:

1.負責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並對其進行有關複試原則、政策、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規範工作行爲,同時制定有關本學院複試工作的實施細則;

2.負責制定專業課面試實施方案、專業課面試題庫命題和組織工作;

3.負責考生的專業課面試工作,同一專業各複試小組試題的難易程度、面(測)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一,以保證整個面(測)試過程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複試考覈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檔案由紀委(監察室)備案儲存。

4.負責填寫各類複試表格,成績的核算及複查等。

5. 負責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命題、考試的組織和閱卷工作等。

三、複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研究生處對準予參加複試的所有考生統一進行考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考生的報考資訊、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畢業證、學位證、政審表、定向(委託)培養協議書(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需簽訂協議書)等。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複試。

(二)面試

面試由各學院學科(專業)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組完成。各學院複試工作組嚴格按規定進行面試,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要統一,面試過程進行詳細記錄。評分採取複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後取平均分的方式確定,評分在現場(考生離場後)進行,複試答卷和複試現場記錄等材料不得更改。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

面試內容爲: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主要考覈包括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及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認識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生活作風,職業道德等。

2.專業素質能力:全面考覈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瞭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等。

3.綜合素質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英語聽說能力:對考生進行英語聽說能力的考覈由各學科(專業)複試小組負責組織。

(三)筆試

所有複試考生一律參加一門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2小時,總分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涵蓋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每門考試時間2小時,總分100 分。筆試的命題、組織考試及閱卷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複試筆試及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西藏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校衛生所負責統一安排。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對於身體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它

各學科複試工作小組祕書認真填寫研究生處統一下發的《西藏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複試情況表》等各類表格。所有複試材料(複試答卷和複試情況記錄等)報研究生處儲存備查。

四、複試成績及錄取

(一)複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包括筆試和麪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佔50%,面試(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和英語聽說能力)成績佔50%;

(1)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素質能力佔40分,綜合素質能力佔40分,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佔20分。

(3)複試總成績=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