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浙江杭州居住證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辦理居住登記並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連續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以公安機關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服務管理機構的居住登記資訊爲準。
辦理材料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簽註)表》,提供以下證件、證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三)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選擇居住證預約辦理;
2、填寫申領人基本資訊;
3、選擇申領條件和申請情形;
4、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
5、選擇預約辦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審;
7、初審透過後,攜帶個人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前往辦理派出所辦理視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