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爲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江蘇省居住證申請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條件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監護人代爲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監護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和與未成年人關係證明。
行動不便的老齡、殘疾等流動人口,可委託親屬代爲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辦理時應當提供代辦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委託證明。
辦理材料
申領《江蘇省居住證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二)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承諾期限
1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實際居住地派出所、警務室受理點或受委託的管理服務機構。
聯繫電話:82222908監督電話:82222908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
收費標準
流動人口在本省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損壞換領、遺失補領,應當按省級財政部門、物價部門覈定收費標準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