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哈爾濱居住證在哪辦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地點
民安派出所
地址:哈爾濱市方正縣方正鎮松花江街63號
電話:0451-57124011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方正派出所
地址:哈爾濱市方正縣方正鎮亮珠河街21號-1
電話:0451-57108110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7:00
辦理條件
1、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哈爾濱市域內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2、居住登記時間雖未滿6個月,但已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就業或就讀6個月以上,並能提供證明材料證實居住時間的外來人口。
辦理材料
1、申領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
2、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以連續就讀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3、未辦理第二代身份證需提供電子版照片(照片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標準)。
溫馨提示:
1、要申領居住證,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1、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回執。)
2、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覈:申辦人領取並填寫《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覈。
4、領取憑證:審覈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打印發放《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資訊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辦理時限及費用
1、辦理時限:13個工作日內辦結
2、辦理費用: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