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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居住證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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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一般是公民離開自己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去到別的城市居住達到法定的期限後才能夠申領的證件,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哈爾濱居住證多長時間能辦下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哈爾濱居住證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哈爾濱居住證多長時間能辦下來

材料準備齊全後,十三個法定工作日辦結。辦理地點爲暫住地公安戶籍派出所。申領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或複印件等。

什麼人可以申領《哈爾濱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

外地戶籍來哈人員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哈爾濱市域內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居住登記時間雖未滿6個月,但已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就業或就讀6個月以上,並能提供證明材料證實居住時間的外來人口。

符合條件辦理居住證時,需要提供哪些證件、證明

申領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以連續就讀爲由申請辦理的,申請人需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未辦理第二代身份證需提供電子版照片(照片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標準)。

《居住證》簽註、損壞丟失補領、換領如何辦理

公民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1個月內,或者居住地址未跨市、縣變動的,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註手續;居住證丟失或損壞無法辨認的,應提供居住證首次申領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派出所辦理補領、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