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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臨時居住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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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爲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接下來有小編爲大家整理出香港臨時居住證怎麼辦理,希望大家喜歡!

香港臨時居住證怎麼辦理

臨時身份證辦理:

根據《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流程:申領人持《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派出所辦理填寫《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然後到各區縣市政務服務大廳公安視窗提交申請辦理(未滿16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居住證的辦理:

(一)、辦理條件:

依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市、縣(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內部跨行政區域)居住並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爲申領。經地級市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引進的各類人才,申領居住證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以及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二)申請材料:

公民申領居住證,分個人申領和集體申領兩種方式。

個人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近期1張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3、以合法穩定住所爲由申領的,需同時提交已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

4、以合法穩定就業爲由申領的',需同時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它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及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5、以連續就讀爲由申領的,需同時提交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及學校住宿證明原件。

6、填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領表》;

監護人、近親屬代爲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集體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註冊證明等);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用人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4、申領居住證人員名單及就業證明;

5、填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