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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法之勞動求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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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從來沒有哪一部法律像勞動合同法,如旋風般引發如此衆多的關注與爭議:出臺前向 全民徵集意見,就以近20萬條意見創下了全國人大立法史上的紀錄;出臺後實施前的幾個 月,又以個別企業“大裁員”再次引發人們的爭議。這部於200811起正式施行的法 ,將給勞動者和企業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聚焦新法之勞動求職篇

勞動合同法來了  

亮點:全方位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這部被譽爲勞動者“保護傘”的法律,無論在試用期還是離職階段,都就如何保護勞 動者合法權益作出了具體規定。該法規定,用人單位若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拖延籤 訂的,將支付給勞動者雙倍工資。此外,該法還設定了支付令制度,今後勞動者討薪可跳 過先仲裁、再訴訟的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督促用人單位支付欠薪。   

“鐵飯碗”不會回來   

焦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0811,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它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與現行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若干有利於勞動者的規定,如:用工必須簽訂 書面勞動合同、糾正濫用試用期的行爲、糾正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 遵循的規範,以及合同到期前終止時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條款。令人沒有料到的是,在它 實施前卻發生了一股企業與員工解約的風潮,不少企業開始大規模地解僱員工。   

去年年底,廣東東莞一家五金廠,包括陳先生在內的100多名職工接到企業重新進行 人員調整的通知,被迫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在此之前,廣東一些企業包括華爲等大型企 業,紛紛出臺人事政策,大規模裁員,解除原來的勞動合同,以應對勞動合同法的實施。 個別外資企業認爲在華投資成本會越來越高,只好撤銷了對華投資,轉而投資東南亞,以 降低企業成本。   

類似事件屢見報端,不得不令人擔心:勞動合同法是不是一條兇猛的“狼”?有人甚 至認爲,勞動合同法既傷害了企業的利益,又傷害了勞動者的權益。   

人們對於《勞動合同法》的關注焦點,幾乎都集中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   

企業:“狼”來了   

在企業一方看來,勞動合同法就像一匹“狼”,讓人焦躁不安。   

廣東一家電子廠一名中層管理人士說, “工廠主要是想避免與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 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滿足“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二次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條件後,便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意 味着一旦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就成了永久員工,企業需終身僱 用他。顯然,這一規定給企業用人加了一道緊箍咒。”這位管理人士感嘆道。   

用人單位滿腹牢騷,勞動者一方也是一腔委屈。   

在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先生曾爲之一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多了把“保護 傘”。結果,他卻糊塗了:既然是“保護我們勞動者利益,爲什麼這部法律會讓我失去工 作呢?我在企業已經工作了整整13年,已是40多歲的人了,這個年齡讓我再到哪裏去重新 找一份工作?”   

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和陳先生有類似遭遇的,還有不少。   

專家:企業誤讀勞動合同法   

究竟,勞動合同法能不能真正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實施將 會帶來怎樣的效應?企業用工是不是將回歸“鐵飯碗”時代?   

曾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勞動法學教授、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關懷在接 受記者採訪時說,可以肯定的是,勞動合同法不是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可怕,它不是一匹“ 狼”。勞動合同法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目的是爲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一個職工在 企業工作了十年,仍然要籤短期勞動合同,這本身就不利於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一個臨 時性的工作崗位很難想象能夠建立起穩定的勞動關係。增加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有利於增進職工與企業的`感情,有利於職工積極鑽研業務,使職工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 共同把企業搞好,形成企業與職工共贏的局面。   

企業爲什麼會誤讀勞動合同法?關懷認爲,這是由於部分企業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看成是又回到了過去計劃經濟下的用工制度,認爲這部法律使企業缺乏用人自主權,捆住 了企業的手腳。企業如果對誰不滿意,就很難解除合同。其實,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剝奪企 業的用人自主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企業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企業可以依 法裁員的條件,以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的法定程序與辦法。無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 期限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兩者解除的法定條件完全一樣。只要出現應當與職工解除勞動 合同的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完全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無論這個合同是固定期限合同 ,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他認爲,企業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紛紛裁員,這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企業這種 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做法,弄巧成拙,只會引起人們的反感。   

爲什麼先生等勞動者會認爲是勞動合同法讓他們失去了工作?對此,關懷說,勞動 者不應該把目前出現的這個後果怪罪於勞動合同法,而是要積極透過工會或勞動監察部門 來維權,以糾正企業的違法行爲。勞動者要看到,是企業誤解了勞動合同法使職工失去了 工作,勞動合同法立法的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守法:勞資雙方將日趨和諧   勞動合同法固然是以保護勞動者爲立法主旨,但也充分考慮了平衡資方利益。目前出 現的種種違背立法初衷的現象,主要是因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而引起。加之配套的實 施細則尚未出臺,也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產生理解上的偏差。   

值得期待的是,爲了全面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也將作出司法解釋。相信,隨着實施細則和司法解釋的出臺,對勞動合同 法的誤讀將會逐步得到糾正。   

同樣是勞動合同法立法參與者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功成提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 還需要其他法律、法規的配套。如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等行業必須依靠安全生產法等法律、 法規的配套纔會有具體的標準,勞動者的薪酬還需要有勞動工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來支 撐,公平就業還需要在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中作進一步的明確,勞動合同法中的多項 原則性規範亦需要透過相關的法規與政策來細化。勞動合同法的制定,不是完成了規範勞 動關係的全部任務,而只是完成了一項重要的或者基本的任務。他相信,勞動合同法的實 施,能夠糾正失範的勞動關係、平衡失衡的勞動關係,最終實現構建規範、和諧、穩定的 勞動關係的立法目的。   

勞動合同法的確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正確行使權利,認真履行義務,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切實依法履行職責,工會組織依 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相信這部法律將帶給勞資雙方更多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