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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簽約的大學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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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拿到OFFER的新白領就要開始正式的工作。面對新的人生,小白領是喜憂參半。喜的是四年拼搏終有定論。憂的是生怕職場第一步落入陷阱。於是本報BBS上多了不少求助的聲音:第一次簽約我該怎麼辦?

第一次簽約的大學生該怎麼辦

簽約失敗案例一:老闆的允諾會變的

Lily 物業管理專科畢業生

像我們專科生,現在找工作越發的難,自己所學的東西,又覺得完全是漿糊。也是盲目地投簡歷,後來有一家做計算機培訓的公司面試我了以後,說第一輪透過了,讓我先去試用一個星期。去了以後才發現,像我這樣的還有七八個,都是學歷不高的。因爲他們正好要做一個活動,所以很多的雜事就交給我們來做了。這一個禮拜是沒有薪水,只包一頓中飯的,但爲了能留下來,以及拿到老闆允諾的轉正後1500元的薪水,我拼死拼活地幹,每天晚上做到八九點。一個禮拜過去了,活動前期的`準備工作也差不多了。老闆開始找人一個個地談話,跟我談話時他卻說,因爲考慮到沒有工作經驗,所以試用期是6個月,每個月 800塊錢,轉正以後1000塊,另外的500塊是看你拉客戶的業績,如果能夠做到一萬塊的話,按照5%的提成,是可以拿到剩下的500塊。我突然一下子就覺得有一種被騙的感覺,後來我沒有答應,這個工作沒了,這個禮拜也就算是白乾了。

簽約失敗案例二:遇到太精的老闆

Andy 藝術設計本科

這件事,我現在想想都覺得是被人莫名其妙地耍了。當時進的這家展覽公司,一開始倒還弄得挺正規似的,合同也簽了兩年,說是試用期 3個月,“三金”等轉正以後一起幫你繳。因爲我自己也想,剛剛畢業,沒有什麼工作經驗,爲了能順利度過試用期,也是盡心盡責地在做。我們是做展臺的設計和搭建的,那時候正好接了幾個項目,所以很忙。我在公司裏的工作態度和能力其實是得到大家認可的,滿以爲就會一直做下去了。誰知道,試用期的最後一天,老闆卻跟我說以我的能力在他們公司是屈才,連給我說話的機會也沒有,當場給我結了現金讓我走人了,補繳的“三金”也根本就沒提。我後來才知道,他們公司爲了省錢,就在項目多並且需要人的時候,以比較低的薪水招一些不錯的大學畢業生,等項目差不多了,試用期也快到的時候,再以各種理由把他們辭退。這樣既用最低的成本做出了事,又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這樣的公司,算得也太精了吧!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2、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3、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爲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爲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4、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爲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5、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於“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6、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鑑證蓋章。

對於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爲“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並會影響自己的誠信紀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 “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