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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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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爲了促進升學機會公平,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下面是由本站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文,希望能夠幫到您!

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全文

  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科教興豫、人才強省戰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從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出發,按照國家總體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援和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一)遵循教育規律,堅持立德樹人。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透過優化考試招生制度,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評價機制,提高選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評價體系作爲改革的重要支撐點,健全多元評價機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選擇權,提升考試選拔與人才培養的符合度,促進科學選才。

(三)完善規則制度,促進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爲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健全考試管理和監督制度,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四)加強統籌設計,有序穩妥推進。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綜合改革的全局進行設計,統籌兼顧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協同推進考試、招生、錄取各環節配套改革,正確處理社會預期與我省教育發展水平的關係,合理確定改革的進度和力度,確保改革穩妥實施。

三、總體目標

2018年啓動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有序出臺相關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進一步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順應時代要求、符合教育規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試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促進升學機會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學、特色骨幹大學建設,積極爭取部屬高校等重點高校擴大在我省的招生數量,創造條件爲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

2.逐步增加農村學生升入重點高校人數。認真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面向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專項計劃和省屬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招生計劃,進一步增加農村學生升入重點高校的人數。

3.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大幅減少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除全國統一設立的高考加分項目外不再增設省級高考加分項目,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進一步規範保留加分項目的實施,嚴格認定程序,加強資格審覈,做好公開公示工作,強化監督管理,促進升學公平。

4.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在義務教育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基礎上,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辦法。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化解擇校入學矛盾。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將優質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招生辦法,且分配名額不得低於教育部規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規範中招行爲。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就學和升學機會。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分爲合格性考試和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選考科目考試。合格性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高中所有學習科目的必修內容,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考試範圍覆蓋所選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參加同一科目的兩次合格性考試、一次選考科目考試。考試由省教育部門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統一組織,由省考試招生機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定嚴格實施。命題由省考試命題委員會組織,由省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實施。中學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改進教學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適應考試改革的要求。2016年省教育部門出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正式實施。

2.進一步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建立全省規範統一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化管理平臺,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真實表現,確保程序嚴格、公開透明、內容真實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切實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錄取中的重要參考作用。2016年省教育部門出臺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2017年試行,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正式實施。

3.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學校,下同)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含技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和專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改進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辦法並逐步擴大其招生規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完善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制招生辦法。探索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辦法。2017年以後,分類考試招生成爲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學生仍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加快建立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學業水平測試和專業技能考覈制度。

4.深化考試內容改革。依據國家高中課程標準和高校人才選拔、培養要求,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突出能力、創新導向,着重考察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命題專家隊伍和評卷隊伍建設,加快考試題庫建設,強化命題和評卷管理,提高命題和評卷質量,完善成績報告制度。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完善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合理確定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程序等內容,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佈。要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重大招生事項中的作用。可採取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迴應處理相關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完善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校長對錄取結果負責。

2.改革錄取方式。繼續實行統一高考成績公佈後考生填報志願。從2016年起,普通高考招生本科三批和專科普通錄取批次(藝術、體育類等提前批除外)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從2017年起,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批錄取,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克服簡單用錄取批次來劃分和評價不同類型高校的傾向。加快推進基於考生總成績、專業志向和學習特長的考生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方式改革。

3.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保障社會成員參加統一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成人高考等多種考試機會,爲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不同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促進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相互銜接,構建終身學習“立交橋”。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資訊公開。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範有效的資訊公開制度。進一步擴大資訊公開的範圍和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錄取新生複查結果等資訊,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強化考試安全。堅持從嚴治考,加強考試招生秩序綜合治理,健全各級政府部門教育考試聯動機制,採取堅決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各類教育考試的安全管理和技術防範,嚴肅考風考紀,規範考試行爲,確保考試安全。完善考試招生誠信制度,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健全學生、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落實誠信結果使用要求。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管,各級公安、監察、工業和資訊化委、教育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大對考試招生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爲,及時公佈查處結果,嚴格責任追究。

(五)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啓動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統一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考生的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力)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3個選考科目考試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分值不變。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服務與指導,引導學生合理確定選考科目。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推進基於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改革。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提出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高校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認識改革的系統性、複雜性和艱鉅性,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結合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明確時間節點和責任目標,強化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方案,注重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確保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二)着力條件改善。要充分認識改革對教育教學產生的重大影響,積極創造條件,確保高中選課教學、高校教學改革順利實施。各級編制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優先保證學校學科教師結構調整的急需。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加強學校教學設施建設,爲學校更好地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有力支援。

(三)強化考試保障。各級政府要建立教育考試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和考點學校要統籌相關經費,保障標準化考點的執行所需,考試收費不足部分同級財政要給予補助。省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及時調整考試招生收費項目標準、普通高考監考教師和評卷教師補助標準,確保高中階段學校學業水平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順利實施。實行科學規範的教育考試監考員遴選制度,強化培訓,建立一支責任心強、業務過硬、相對穩定的監考員隊伍。要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任務的要求,加強考試招生機構建設,提高教育考試的專業化、科學化管理水平。

(四)注重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改革方案,深入解讀改革政策,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爲順利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