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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違約及遺失補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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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違約畢業生辦理解約時,必須同時提交以下材料方可申領新的《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違約及遺失補辦流程

1.與原簽約單位辦理解約手續,並提交原簽約單位蓋章的同意解除協議書面證明。

2.提交新的簽約單位同意接受或聘用的書面證明。

3.畢業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由學院負責人簽署意見並蓋章。

4.在教育廳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解約補辦,併網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將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交還招生就業處。

在提交以上材料後,招生就業處向江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申請換髮協議書,在7個工作日辦理完畢,爲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學校的聲譽,原則上每年的`6月10日以後不再辦理畢業生解約手續。

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若考取研究生、選調生及公務員,或者出國等,不能到原簽約單位就業的,應及時通知單位,由原簽約單位出具同意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方可解除協議,否則將以《就業協議書》爲依據進行派遣。就業協議書遺失如《就業協議書》不慎遺失,畢業生重新申請補發《就業協議書》須按以下程序辦理:

1、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院提出申請、陳述遺失經過,提供登報掛失證明、刊登遺失公告報紙、新單位錄用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2、 填寫遺失申請表(就業網站下載),經所在學院分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人簽署審覈意見,並加蓋學院黨總支印章;

3、 在教育廳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補發,並提交相關證明;

4、 招生就業處受理畢業生補發申請,具體流程爲:

A、 將申請補發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名單在學校就業網上進行公佈;

B、 向省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申請予以補發,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C、 在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標註“遺失補發”字樣;

D、 若發現申請補發者弄虛作假,學校將嚴肅處理且不再受理其就業事宜,畢業時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個人承擔。

違約(遺失)流程圖如下:

1、違約(遺失)申領表+相關證明材料(參見上面文字)

2、學院就業負責人簽字蓋章

3、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簽字

4、招生就業處就業分管領導簽字

5、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管理網站申請新三方(以上步驟請在打印前完成)

備註:畢業生若是違約,相關材料裏面應包括原三方(一式三份)。

畢業生辦理新三方不得超過一次,否則不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