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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暑假工,一些不得不防的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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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已經落下帷幕,有不少考生有打暑假工的念頭。同時暑假也快來臨,各大院校的學生們也開始尋找暑假工了。所有有關部門提醒:學生在打暑假工過程中,要具有自我保護的意識,爲了明確雙方權利,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勞動時間以及工資標準等。若是發生糾紛,學生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打暑假工,一些不得不防的求職陷阱

 不得不防的求職陷阱

1、黑中介

社會上仍存在個別不規範的中介機構,這些不良中介一般具有以下幾種特徵:

①沒有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過期;

②沒有同定的辦公場所;

③非法中介機構,卻也在經營其它項目時兼營中介。

此類“黑中介”利用學生涉世未深、求職心切,或誇大事實,或無中生有,以“某某企業急招兼職者”的幌,引誘學生前來報名,收取中介費。一旦交完費,“資訊”則遙遙無期,或者找幾個做“託”的`單位讓學生前去聯繫。幾趟下來,學生打工熱情銳減並對社會實踐感到一片茫然。

策略:

學生打工一定要到有資質、信譽好的正式職介中心找工作。進門要看該職介所是否有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和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只有具備這兩個證的職介所,纔可以從事職業介紹的工作。

2、收取抵押金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往往收取不同金額的抵押金或收取身份證、學生證作爲抵押物。這類騙局通常在招工廣告上稱有文祕、打印、公關等比較輕鬆的崗位或許以優厚的報酬等作爲誘餌吸引大學生,求職者只需交一的保證金或者其他一些費用,如服裝費,建檔費等等即可上班。但往往學生交錢後,招聘單位又推託目前職位已滿,要學生回家聽消息,接下來便石沉大海。

策略:

用人單位私自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屬於違法行爲。有關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職工時,不得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證、學生證等證件作爲抵押物。學生在求職時要加強法律意識,以法規爲依據,對違法行爲予以回絕和揭發。同時,應主動與用人單他或個人簽訂合同,充分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3、娛樂場所高薪招工

有的娛樂場所以特種行業的高薪來吸引水求職者。工種有代客泊車、侍者,有的甚至是不正當交易,年輕學生到這些場所打工,往往容易誤入歧途。

策略:

學生還要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職業。專家建議,中專、高中的學生可以選擇在超市、商場做商品促銷或到快餐店做服務生,不太適宜選擇去酒吧、迪廳等娛樂場所打工。大學生可以選擇的打工面比較寬,但在一些娛樂場所打工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4、交納各種名目的費用

諸如“打印費”、“培訓費”、“保證金”、“會員費”等。這些公司索要類似的費用有一套“大棒”加“蘿蔔”式的方法:比如面試時會對應聘者講,“別人都交了,他們可以比你有優勢”,然後在應聘者猶豫之際,他們又會告訴應聘者“找工作就是要付出代價的”、“看你是學生,少收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