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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企業不裁員可獲穩崗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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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從市就業辦瞭解到,爲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促就業作用,支援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做好穩崗補貼發放工作,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聊城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轉發《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魯人社發〔2015〕55號)的通知,並結合我市實際,就相關工作提出相關意見。今後,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可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簡稱“穩崗補貼”)。

聊城企業不裁員可獲穩崗補貼

從2015年起,將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政策適用範圍由魯人社發〔2015〕23號檔案規定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併重組5類企業(以下簡稱困難企業),擴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按照失業保險基金市級(指設區的市,下同)統籌制度,各市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補貼工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省級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補貼工作,由省社會保險事業局負責。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穩崗補貼政策,透過失業保險徵繳或待遇審覈發放視窗等途徑,通知到參保單位。

企業申報。每年5月底前,市直符合條件的企業持相關材料直接向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縣(市、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要求向參保地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送相關材料,由縣(市、區)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初審把關,統一報送到聊城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後,將加蓋公章的企業花名冊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併報聊城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同時報送受理企業花名冊電子版。

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或縣級轉來企業)申請及相關資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對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的基本條件進行復審,將符合條件的補貼企業和補貼數額花名冊及相關資料,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上報資料複覈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補貼金額,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上公示相關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及補貼金額。

資金撥付。按照失業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工作要求,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確定的企業名單、補貼金額提出申請,由市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彙總報財政部門申請資金。經財政部門覈准後,撥付穩崗補貼資金到市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後,撥付至市直企業或縣(市、區)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由縣(市、區)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戶撥付到縣(市、區)屬企業帳戶。

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是產業結構調整優化過程中一項重要政策。我市要求各級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穩崗補貼政策的落實工作,確保穩崗補貼準確、及時發放到位,並督促企業採取有效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維護社會穩定。

 政策提示

實施穩崗補貼需要哪些條件?

統籌地區實施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上年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具備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管理規範。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裁員率等於上年度裁員人數除以上年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不包括非企業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低於本市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其中省級參保企業上年度裁員率低於全省上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企業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執行規範。

 支出項目和補貼啥標準?

困難企業和其他企業的穩崗補貼支出項目執行魯人社發〔2015〕23號檔案規定,具體申請項目由企業根據穩崗需求確定。困難企業在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併重組期間,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其他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30%給予穩崗補貼,各級(指省、設區的市級,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其他企業困難情況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50%。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時應提供以哪些資料?

企業申請時應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企業穩崗補貼書面申請報告(內容應寫明企業基本情況、所屬類型、申請補貼項目、上年度期初期末職工人數、裁員人數和原因、穩定就業崗位採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勞動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和繳費情況等)和《穩定就業崗位補貼申請審批表》;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企業基本銀行帳戶證明及複印件;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企業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科目明細賬;企業上一年度參加失業保險職工花名冊及繳費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企業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併重組等行爲的批准檔案(經信、發改、國資、環保等相關主管部門檔案、批覆),或發生法律結構和經濟結構重大改變的交易,並使企業經營管理控制權發生轉移,包括實施兼併、收購、合併、分立、債務重組等經濟行爲的相關協議等法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