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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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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蘇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6年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

江蘇省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爲:一類地區1770元,增加140元;二類地區1600元,增加140元;三類地區1400元,增加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15.5元,二類地區14元,三類地區12元。

事實上,目前江蘇大部分勞動者的工資都會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以一類地區的蘇州市爲例,受整體經濟增速放緩影響,現階段人才市場應屆畢業生初次就業工資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月薪爲3000元—3500元。在張家港市勞動力市場,前來招聘勞務人員的供電公司副總經理錢祖建說,即使是工資最低的`綠化工之類輔助工種,最低工資也在2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月工資基本招不到人。”

但仍有勞動者盼望透過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來增加收入。一些環衛工人告訴記者,最低工資就是他們的“標準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亦是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給工人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標準。蘇州一家人力資源公司負責人章友良介紹,企業在設定員工工資結構時通常把最低工資標準作爲員工基本工資,透過發放獎金、津貼等方式增加員工工資、提高企業吸引力。“這樣既不違背相關法律法規,也可最大限度減少人工成本。”

專家分析認爲,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會增加一部分勞動力成本,上調最低工資水平絕對數並不重要,關鍵是讓低收入工薪勞動者及其贍養人的基本生活切實得到保障,隨經濟效益增加相應得到提高。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