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指在某地報入戶口,長期定居。落戶某地需具備落戶地規定的條件並辦理一定的手續才能落戶該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無錫本科落戶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準備資料至行政中心公安視窗提交材料
滿足落戶條件的準備好資料至各區行政中心公安視窗提交材料,資料齊全的`當場即可簽發準遷證!
辦理條件
畢業3年內(以畢業證上的時間爲準),學歷在學信網可驗證並打印驗證報告,在無錫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並申領(簽註)《江蘇省居住證》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來本市落戶。
辦理材料
1、身份證(確保在有效期內)、戶口簿(遷移人的戶口首頁和內頁);
2、畢業證即學歷驗證報告。
3、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未婚證明至申請視窗做未婚聲明);
4、子女情況證明:戶口簿、出生證、收養證;父母離異,需明確子女撫養權,根據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
5、社保證明:各受理視窗直接可透過專線查詢覈對當事人的社保繳納情況,不必再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繳費證明。
6、《江蘇省居住證》。
二、在老家在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外省戶籍:憑準遷證到老家所在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可以先向老家派出所諮詢下,可不可以由親戚朋友代辦)。
江蘇生戶籍:可以直接在辦理準遷證時選擇一站式服務,不用回老家,等電話通知區派出所辦理身份證和戶口本。
派出所辦理戶口本、身份證。
將到準遷證、遷出證明、房產證、身份證等材料到房產對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當場辦理戶口本)。
注:16週歲以上人員都要親自到場,換身份證和採集戶口資訊中的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