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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進及家屬落戶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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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戶口的冊籍:古時也稱戶版、丁籍、黃籍、籍帳。我國戶籍制度建立於商朝。下面是小編分享的人才引進及家屬落戶辦理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才引進及家屬落戶辦理指南

申報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者(45週歲以下);

2、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中級45週歲以下,副高50週歲以下,正高55週歲以下;進階職稱必須由省人事廳頒發,中級職稱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級部委辦公廳局頒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緊缺專業大專學歷者;(35週歲以下)

4、擁有發明專利者(45週歲以下)

5、除碩士以上學歷者可享受先落戶後就業政策,其他人員在杭均要有就業單位;

6、引進人才家屬子女隨遷條件:

(1)博士生或正進階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可隨遷直系親屬;

(2)副進階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者,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可隨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當事人來杭身邊無子女的,可同時辦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進杭;

符合以上引進人才隨遷家屬條件的人員,如隨遷家屬,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提交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發明專利證書;

2、需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或戶口薄;

3、單位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複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產證)或親友同意接受落戶書面證明及其戶口本、房產證;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廳(人事局)的幹部調動通知;

5、社險辦出具的用人單位爲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6、家屬子女隨遷的,還須提供:

(1)獨生子女證或當地計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2)結婚證;

(3)在杭身邊無子女證明;

(4)成年子女未婚證明。

辦理流程

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號檔案規定的引進人才條件的人員【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專科緊缺專業畢業生、具有地市級以上人事部門頒發的中級職稱及以上、擁有發明專利等】,均可憑學歷或技術職稱證書到市公安局申請辦理正式戶籍進杭手續,由市公安局負責把關審批(注:落戶地在濱江的由濱江公安分局審批,落戶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審批,其他區由杭州市公安局審批)。

辦理地點

受理機關: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機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決定機關: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華光路35號

電話:(0571)8728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