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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積分落戶榮譽表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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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是由人組成的社會團體,戶內必需有人才能稱爲戶,人是戶的生命實體,而人又是以口爲計量單位的。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北京積分落戶榮譽表彰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北京積分落戶榮譽表彰有哪些

北京積分落戶榮譽表彰有哪些

全國勞動模範、北京市勞動模範、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享受同級勞模待遇的先進典型、全國助人爲樂模範、全國見義勇爲模範、全國誠實守信模範、全國敬業奉獻模範、全國孝老愛親模範、首都道德模範、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首都見義勇爲好市民(榮譽市民和模範羣體)。

拓展:

一、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二、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指標組成。總積分爲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一)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應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資辦企業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或在京註冊登記爲個體工商戶並連續經營滿1年及以上;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爲合法穩定就業年限的計分標準,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二)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擁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申請人需連續居住滿1年及以上。在自有產權住所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合法租賃住所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0.5分。當連續居住年限多於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以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作爲連續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認可的.學歷(學位)的,可獲得相應的積分。具體積分標準爲:大學專科(含高職)10.5分,大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15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學位26分,研究生學歷並取得博士學位37分,以上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只取得學歷或學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有關標準獲得積分。取得學歷(學位)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的積分與學歷(學位)積分不累計。

(四)職住區域指標及分值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戶資格後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每滿1年加2分;滿足上述條件且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工作的,每滿1年加3分。以上情況,最高加12分。

(五)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

申請人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本市市級獎項的,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可獲得相應加分。其中,獲國家級或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的世界級獎項的最高加12分,獲本市市級獎項的最高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