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辦事指南>戶口性質>

南京集體戶口本怎麼辦理

學問君 人氣:2.92W

據甲骨文記載,商朝已開始實行人口登記制度,有“登人”或“登衆”,即臨時徵集兵員的記載。《尚書·多士》篇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可見當時已有了人頭統計。這可以視爲我國戶籍登記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南京集體戶口本怎麼辦理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南京集體戶口本怎麼辦理

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可以設立單位集體戶:

(一)單位擁有用於本單位職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單位錄(聘)用人員數量不少於10人或者依據省政府現行政策規定錄(聘)用高校畢業生達到3人以上,確有設立單位集體戶必要;

(三)有專人負責協助管理集體戶口。

辦理材料

除本細則明確的出生申報情形外,單位集體戶僅限於本單位職工落戶。一個單位一般設立一個單位集體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的,應當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書面申請;

(二)申請單位的成(設)立的.批文或相應的登記法律文書(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三)用於職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房屋產權證;

(四)本單位錄(聘)用人員勞動合同及勞動保障交納憑證;

(五)本單位錄(聘)用人員居民身份證;

(六)本單位指定協助管理集體戶口人員居民身份證及指定證明。

經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廟、宮觀,可以建立單位集體戶,用於符合出家條件的僧人、道士申報戶口遷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