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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人才落戶是集體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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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進入資訊時代後,人們自由活動的範圍更加廣泛、相互交往更加頻繁,戶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戶人口基本資訊也就日益成爲人們生產生活、社會服務管理、國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資訊基礎,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寧波人才落戶是集體戶口嗎,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寧波人才落戶是集體戶口嗎

寧波人才落戶是集體戶口嗎?

人才落戶不一定是集體戶口,是否落集體戶口,主要是根據有沒有房。

注:公租房也算是“合法穩定住所”,但是公租房是落集體戶口,同時產權爲40年的房子不能人才落戶。

擴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經覈准可以辦理人才落戶:

落戶條件:

(1)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將戶口遷至合法穩定住所處;

(2)落實就(創)業單位且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工作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市區城鎮範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3)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且有意願來我市就業的,可申請將戶口遷至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城鎮範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4)本市生源的,可將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至就(創)業地、合法穩定住所處或原籍地。

(5)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畢業後15年內,可申請將戶口遷至本人(含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合法穩定住所處、城鎮範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或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

落戶材料:

符合落戶條件,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無合法穩定住所,落實就(創)業單位的:

(1)畢業證書;

(2)居民身份證;

(3)戶口遷移證、集體戶口登記卡或居民戶口簿;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本人、配偶或父母的合法穩定住所);

(5)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和單位、人才服務機構接收證明。

單位無集體戶的可按規定落戶工作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

(二)未落實就(創)業單位的:

(1)畢業證書;

(2)居民身份證;

(3)戶口遷移證、集體戶口登記卡或居民戶口簿;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含本人、配偶或父母的合法穩定住所);

(5)人才服務機構接收證明。

本市生源回原籍落戶需提供父母與子女關係證明和父母的戶口簿。

2、符合《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甬黨發〔2015〕29號)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覈准可辦理人才落戶:

落戶條件:

(1)高層次人才,包括頂尖人才、特優人才、領軍人才和拔尖人才;

(2)進階人才;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進階技能以上職業資格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簽訂勞動合同且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人員;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技能職業資格,按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6個月,並簽訂勞動合同且持本市登記的《浙江省居住證》的。

以上人員在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或父母所有的),可在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登記戶口;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本條第(1)、(2)、(3)項人員和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第(4)項人員,可自行選擇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工作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市區城鎮範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留學回國人員可參照本條執行。

落戶材料:

(1)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擬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戶主同意落戶的證明;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榮譽證書等;

(4)錄用(聘用)證明、任命檔案或勞動合同;

(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或集體戶接收證明;

(6)滿足落戶條件第3條的,還需要提供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7)滿足落戶條件4條的,還需要提供在本市登記的《浙江省居住證》、就業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