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違反計劃生育的整戶不予遷入);
10、遷移人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證明;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辦理時限:8個工作日
五、收費項目:無
六、辦理視窗:公安局(戶政)視窗,諮詢電話:57385852
七、相關表單:《戶口申請表》、《遷入人員原戶籍鄉鎮計生辦證明》、《崑山市遷入人員家
庭計劃生育登記表》
2014崑山最新戶籍政策之 情況 5
“父母投靠子女”申請入戶審批須知
一、設立依據:
昆政發[2005]47號《崑山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
二、辦事程序:申請—審批—發證
三、申報材料:
①子女申請(父母均需滿55週歲以上);
②子女房屋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父母當地的戶籍證明;
④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證明;
⑤父母在當地或本市的社保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⑥父母及申請子女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⑦父母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證明。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
五、收費項目:無
六、辦理視窗:公安局(戶政)視窗,聯繫電話:57385852
七、相關表單:《戶口申請表》
2014崑山最新戶籍政策之 情況 6
“夫妻投靠”申請入戶審批須知
一、設立依據:
昆政發[2005]47號《崑山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
二、辦事程序:申請—審批—發證
三、申報材料:
①申請(戶口在崑山一方的提出);
②結婚證含複印件(3年以上);
③房產證含複印件;
④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⑤配偶(遷移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⑥配偶是城鎮的須提供戶籍地鎮以上勞動部門出具無業證明,配偶系農村的須提供戶籍地村委
會證明;
⑦配偶戶籍地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在昆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證明(
違反計劃生育的不予遷入);
⑧配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證明。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
五、收費項目:無
六、辦理視窗:公安局(戶政)視窗,聯繫電話:57385852
七、相關表單:《戶口申請表》、《遷移人原籍鄉鎮計生辦證明》、《崑山市戶口遷入人員家
庭計劃生育情況登記表》
2014崑山最新戶籍政策之 情況 7
“未成年子女”申請入戶審批須知
一、設立依據:
昆政發[2005]47號《崑山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
二、辦事程序:申請—審批—發證
三、未成年子女(18週歲以下)投靠父母申請入戶需提供的材料):
①父(母)申請;
②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③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父母子女戶籍證明;
⑤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⑥ 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十六週歲以下子女根據實際申領情況)。
⑦父(母)戶籍地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和在昆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證
明(違反計劃生育的不予遷入)。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
五、收費項目:無
六、辦理視窗:公安局(戶政)視窗,聯繫電話:57385852
七、相關表單:《戶口申請表》、《遷移人原籍鄉鎮計生辦證明》、《崑山市戶口遷入人員家
庭計劃生育情況登記表》
2014崑山最新戶籍政策之 情況 8
人才調入崑山市服務指南
政策依據:昆政規(2012)13號 《市政府關於印發崑山市大專以上及技術技能人才落戶管理
暫行辦法的通知》
擬引進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
(二)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
用人單位申請引進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予以辦理。
(一)經市人才辦認定並在任期內的崑山市級以上各類高層次人才,年齡不超過其對應的人才
認定標準規定的;
(二)具有經全國統考取得的進階專業技術資格、江蘇省進階專業技術資格或經市人力資源社
會保障部門覈准認定有效的省外進階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5週歲以下的;
(三)獲得進階技師、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分別在55週歲、50週歲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年齡分別在55週歲、50週歲、45週歲以下
的;
(五)透過國家教育部認證學歷的留學人員來昆就(創)業,年齡在50週歲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並被評爲崑山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年齡在50週歲以下
的;
注:上述引進人員,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
(七)引進下列人員,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二年以上,年齡在40週歲以下:
(1)具有大專學歷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