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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戶籍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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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將出臺戶籍新政,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有望提高,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蒐集的一篇“杭州戶籍新政策”,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 進一步調整和統一市區戶口遷移政策

按照“杭改十條”要求,嚴格控制市區人口規模,根據我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斷優化人口結構。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就業爲基本條件,調整和完善夫妻投靠、老年投靠、購房落戶、投資落戶、人才引進等現行落戶政策,逐步形成與我市經濟發展、產業結構相匹配的統一明確的戶口遷移政策體系,重點吸納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和技術技能型人才落戶。同時,按照“九城區內並軌、九城區外遷入政策統一、平穩過渡”和合理控制城市人口總規模的原則,進一步加快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與主城區的戶籍管理一體化。

2 有序解決市區存量流動人口落戶

在市區實行流動人口積分落戶辦法,作爲戶口遷移政策的有效補充。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爲主要指標,合理設定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積分高低予以落戶,控制落戶規模和節奏。重點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可以適應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的人員落戶。

3 全面放寬縣(市)落戶條件

縣(市)範圍內的戶口遷移可以適當放寬合法穩定住所的範圍,可以落戶城鎮範圍公民實際居住且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要求,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以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鎮落戶爲重點,引導人口集聚和本地化,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按照政策科學、條件具體、管理嚴密、程序簡便和經常居住地登記、人戶一致的原則,研究確定縣(市)落戶政策。

4 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在全面總結富陽戶改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統一、調整、不變”三種方式,推動相關行政制度改革同步跟進,2016年12月31日前,市域範圍建立一元化戶口登記制度,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由各相關部門制定與全市實行一元化的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等配套制度,協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

5 全面推進“三地一房”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全面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堅持“三權到人(戶)、權跟人(戶)走”,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村(社區)股份制改造。對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依法保留其在本市範圍內合法取得的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鼓勵和引導其按照自願原則依法流轉或轉讓承包經營權;保留其原有合法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按規劃翻遷建、徵地拆遷以及土地整治等建設改造過程中,按“同村同政策”享有合法權利,透過保障房置換等措施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

6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機制,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整鎮推進試點,探索盤活指標和增減掛鉤指標市域統一交易、有償使用制度。全面啓動並有序推進房屋、土地、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完善市區村級留用地管理和使用制度,深化農村“三權”制度改革。在法律授權的前提下,穩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探索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資源退出機制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

7 全面深化完善村級股份制改革

依法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按照“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決策民主”原則健全村級及股份經濟合作社內部管理制度,爲實現農民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權利與戶籍相分離目標奠定紮實基礎。對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保持不變,其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等中享有的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股權等經濟權益保持不變,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擁有股權繼承、轉讓等相關權益。協調推進新型城市化和新農村建設,尊重農民進城或留鄉的自主選擇權。

8 有序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覆蓋

1.加快統一城鄉居民衛生計生服務制度。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納入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供基本醫療衛生、婦幼健康、計劃生育等服務,實行“同管理、同服務”。

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建設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管理資訊系統,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2+2”城鄉統籌社保杭州模式。做好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加強創新創業政策扶持,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農業轉移人口與其他城鎮居民一樣可按規定享受政府補貼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加大創業扶持力度,促進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

3.完善社會救助福利體系。擴大社會救助覆蓋面,穩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到2017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現城鄉統籌。大力發展老齡事業,積極推進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擴大養老服務供給,全面建成以居家養老爲基礎、社區養老爲依託、機構養老爲支撐的城鄉養老服務體系。

4.積極推動城鄉教育事業均衡協調發展。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推進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和高中教育多樣化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已落戶的隨遷子女與當地城鎮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入學政策,保障已申領居住證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需求;逐步完善並落實與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相掛鉤的隨遷子女入學和升學考試的相關政策。

5.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逐步將更多進城鎮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救助和住房保障體系,採取多種方式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6.建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要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醫療保險轉續等配套政策,完善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公共財政體系,逐步理順事權關係,保證進城鎮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各項權益及時落實,加快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