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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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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要怎麼寫?你們也不用擔心,下面小編整理了兩篇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範例,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夠幫到你們。

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

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一】

XXX年1月8日,全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在京召開,標誌着我國第一次全國範圍的海洋經濟調查正式啓動。調查領導小組組長、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同志出席會議並做了重要講話,來自國土資源部、海洋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統計局等18個部委的調查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國家海洋局機關有關部門和局屬有關單位的相關人員列席了會議(名單附後)。會議由調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同志主持,調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王宏同志介紹了《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總體方案》和《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和《管理辦法》)。會議審議並原則透過了《總體方案》和《管理辦法》,並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紀要如下:

一、會議指出,本次調查是國務院確定開展的一項重大的國情、海情調查,調查對象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以外的,所有從事海洋經濟活動的涉海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漁民,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生產能力、對外貿易、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以及海洋工程項目基本情況、圍填海規模情況、海洋防災減災情況、海洋節能減排情況、海洋科技創新情況、涉海企業融資情況、臨海開發區情況、海島海洋經濟情況等。調查標準時點爲XXX年12月31日,調查時期資料爲XXX年年度資料。預計本次調查的調查成果將於2015年7月發佈,全部工作將於XX年底結束。

二、會議強調,本次調查工作將遵循“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資訊資源共享”的原則組織實施。爲加強對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成立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負責調查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王宏同志兼任。國家海洋局北海、東海、南海分局分別設立海區海洋經濟調查機構,配合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級海洋經濟調查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並組織實施北京市、重慶市、湖北省和江西省的海洋經濟調查工作。沿海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設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規定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海洋經濟調查工作。海洋經濟調查所需經費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並分別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三、會議要求,此次調查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管理辦法》爲依據,各級調查機構和調查人員要依法查明客觀真實情況,尤其要依法制止行政干預,使調查成果能夠準確的反映海洋經濟發展的現狀。同時,要把質量控制貫穿于海洋經濟調查的全過程,落實到工作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

四、會議明確,海洋經濟調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海洋經濟調查的目的,不得作爲任何單位對調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海洋經濟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對調查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調查對象商業祕密的保密義務。

全國海洋經濟調查領導小組組長、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同志在講話中進一步強調,此次調查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是一項艱鉅而充滿挑戰的任務,各地區、各部門、各級調查機構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安排、精心組織,認真做好調查工作,確保調查成果能夠真正的實現海洋經濟基礎數據在全國、全行業的全覆蓋和一致性,有效滿足海洋經濟統計分析、監測預警和評估決策等的資訊需求,爲科學謀劃海洋經濟長遠發展、實現海洋強國建設目標、維護海洋經濟安全奠定基礎。

參會人員名單:

列席會議人員名單:

第一次會議會議紀要【二】

縣委書記、縣城鄉規劃委員會主任在縣建設局會議室主持召開XX年城鄉規劃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縣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縣沙灘總體規劃、總體規劃、蛟塘鎮總體規劃。參加會議的有縣政府縣長、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第一副主任,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協主席,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縣城鄉規劃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縣政府副縣長以及縣城鄉規劃委員會有關成員。

會議聽取了建築設計有限公司關於縣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師大設計院關於沙灘總體規劃兩個項目的設計彙報,經認真討論研究,形成以下意見,現紀要如下:

一、原則透過縣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爲進一步優化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1、爲確保交通安全,限制新區通往環山路出入口設定,取消規劃西側道路與環山公路的對接。

2、將四聯村一併納入新區,進行統一規劃。

3、將廣場的設計理念由“有星墜湖”更改爲“新星升起” 或,注重實用和節約,取消噴泉等需要高成本維護的景觀。

4、建築宜採用紅色坡頂,廣場鋪設和外牆裝飾應充分利用本地青石、花崗石,體現特色。

5、規劃應充分結合地形,建築依山就勢,力求土方挖填平衡。

6、應注意旅遊大廈退讓環山公路的距離。

7、同意失地農民和拆遷戶在新區西側就地安置,新建房屋必須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建築風格和色彩與新區相吻合。

二、原則透過沙灘總體規劃,爲進一步優化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1、在基本滿足餐飲、住宿等接待要求的基礎上,儘量避免大規模的興建永久性的建築,特別是禁止搞旅遊地產類項目,可適當點狀佈置小木屋、蒙古包、草屋等,提倡野外帳篷宿營,增加情趣。

2、規劃前期應重點打造濱湖運動休閒區、沙地運動體現區、松林休閒遊憩區這三大核心遊樂區,將沙、水等參與性的娛樂設施建設到位,打造拳頭產品吸引遊人。後期應充分挖掘文化底蘊、突出鄱湖文化特色,完善歷史文化體驗區。

3、規劃路網在現狀基礎上適當拓寬,先做項目再修路。

三、因時間關係,等項目規劃委託副縣長組織相關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