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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的隕落》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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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人類有個好習慣,他們特別愛聽故事,所以超愛會講故事的人。

《巨人的隕落》讀後感

誰故事講得妙,就可以不用親自去野外打獵找吃的,舒舒服服待在洞裏,其他人會奉養他,把他養得肥肥的,一天又一天,那個人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飯前講故事,但如果哪天故事沒講好,他就會成爲大家的晚餐。

看《巨人的隕落》時,突然想起這個小典故來,會心一笑——要把肯大叔端上餐桌絕非易事。

從1978年他的小說處女作《風暴島》(也譯作《針眼》)一鳴驚人之後,近四十年間,他伏案寫出的20部小說,本本暢銷,沒有一部搞砸了的。

從創作水準上來說,肯大叔比在國內大紅大紫的東野圭吾更穩定,尤其可貴的是,作品水準穩中有升,他真的是個非常愛惜羽毛的暢銷書作家,僅僅是每部小說出版前都要找史學家勘誤這一點,就足夠讓人肅然起敬了。

讓他拿了愛倫坡獎的《風暴島》確實好看,講故事的技巧高超,總有各種讓人揪心的小高潮、小轉折,這個是肯大叔最大的優點,但不足也明顯——間諜男主角本來很冷酷、很專業,但後半部分泄了氣,各種表現失常,爲什麼他運氣就突然那麼糟糕了呢?居然被一個女人兼外行結束了性命,說實話,看得不太服氣。

也可能因爲我看的第一本肯•福萊特是被嚴峯老師大讚的《聖殿春秋》,起點略高。

然後,不得不好好講一講《巨人的隕落》了,肯大叔最新的作品“世紀三部曲”的首部曲,美國亞馬遜四星半好評,六千多條讀者評論幾乎一邊倒地誇好看、恨不能一口氣讀完,即使打了三星的,也不忘誇一句“Good story”。

我第一遍看的是Kindle英文原版,在晚高峯的地鐵裏,一頁頁地翻,渾然不覺自己已經坐過站了,本來應該在徐家彙下的,結果直接坐到了浦東三林,察覺過來是因爲那趟地鐵終點站就是三林,廣播通知所有乘客下車,車廂裏的燈齊刷刷暗了——感覺自己瞬間穿越進了《午夜食人列車》。

然後趕緊到對面,重新坐回徐家彙去,返程雖然還在看書,但比較警醒,到了徐家彙就下了,上樓換乘其他線路,順利上車,長舒一口氣,又安安心心地繼續看書,靈魂出竅前突然一耳朵聽到報站——什麼鬼啊,居然坐反了方向,南轅北轍。

如果這趟地鐵繞地球一週的話,我大概可以一直坐着等它帶我繞回家。

然而,並沒有。

我只能再次下車上車,憂傷地提醒自己別再看書了,要專心坐地鐵……可是,忍不住。

就是忍不住,想知道後面那一頁發生了什麼,忍不住好奇這麼厚的一本超級大書我可以花多久看完——非常不可思議,等意識到自己看得很快時,已經過了300多頁了。

那天,原本一小時的路程,我顛來倒去,整整花了三個小時纔到家。

躺牀上後深刻反省,覺得不能怪我,因爲那段路途中,情節剛好進展到時髦的英國女伯爵茉黛和帥氣的`德國軍官沃爾特,像打怪升級一樣克服重重阻礙,要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故事講得很進階,他們兩個人都屬於彼此生長環境中的異類。

尤其是貴族大小姐茉黛,他親哥哥是英國排名第九的富豪,一家人明明處在食物鏈頂端,她卻偏偏同情被啃得渣都不剩的底層,因爲身爲女性,“茉黛怨恨最深的事情就是自己沒有受過教育……這就是她後來支援婦女參政的原因:她明白如果女性不能擁有投票權,那麼女孩子將永遠無法受到體面的正規教育。

她經常沉思默想,琢磨女人爲什麼要結婚。

她們將自己一輩子束縛在苦役之中,終究能夠換來什麼?”當上述的個人覺醒,放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宏大背景下時,那種震撼,真的是一陣陣地起雞皮疙瘩。

書裏有個場景讓我印象特別深,列寧,嗯,就是那個列寧,他從狹小的火車車廂裏走出來,故事中另一個重要的虛構人物——像雷神一樣有個拖油瓶弟弟的好大哥格雷戈裏,緊跟在列寧身後,他們一小撮人,正準備去俄國鬧革命,興奮、緊張和不安都有,出站一看,呆了,廣場上烏泱泱的人,都是來迎接列寧的,格雷戈裏被震住了,歡騰的人羣瞬間將他包圍,一個大遠景,渺小的個體就這樣匯入了歷史的長河,虛構和真實不分彼此。

完全沒料到自己會看得這麼順暢,1000多頁的大部頭,週末從早上7點歪在牀上的隨便翻翻,到中午12點多餓着肚子憋着尿仍然不肯放下書的各種欲罷不能,過癮。

上一次讓我有這種感覺,是大學的時候看金庸,不管是主修課還是選修課,都要揣一本三聯出的金庸系列口袋書,偷偷摸摸地夾在課本里,頭也不擡地看整整45分鐘,又45分鐘,以及更多的45分鐘。

肯•福萊特其實跟金庸很像,他在歐美出版界的地位絕不遜於金庸在中國的影響力,而且他們都是那種肚子裏裝滿真材實料但絕不以此刁難讀者尋找古怪存在感的好作家。

有些作家寫東西,會追求深刻,寫內心的痛苦和掙扎,好吧,我年少輕狂時特別愛買這樣的書,比如卡夫卡、伍爾夫、昆德拉,巴拉巴拉。

他們最不好的一點就是,不帶着我們一起玩。

我每次都是追着他們的屁股跑,好累。

金庸爺爺不會這樣,他很和善,明明博古通今,創造了一個博大精深的武俠世界,但凡是識字的人都能在書裏看出滋味來,還可以與人分享那一點心得感悟,所以很多人愛金庸。

肯爺爺也是如此。

寫作前翻閱的資料堆得比山高,把他埋在裏面都夠夠的了(我惡毒了~),可寫出來的東西,他自己說,是通俗小說。

明明寫的是虛構文學,可每次都會找歷史專家來審閱書稿,確保沒有史實錯誤。

對自己要求嚴苛,但從不要求他的讀者也必須具備一二三四五等條件才能看懂或喜歡他的書。

有一種好東西叫深入淺出。

這個標準應該多多用來衡量我們現在的文學讀物。

書是需要被閱讀的,只有被越多人閱讀,才越有可能成爲一部偉大的作品。

正如鞋子必須得穿上腳纔有價值,一雙打腳的鞋子當然還是鞋子,但你願意承認這是一雙好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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