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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外國籍教師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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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學茲聘請   籍    (外文姓名)    (譯名)女士(先生)爲外國籍教師/外國籍專家。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

聘請外國籍教師合同

  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受聘方的月薪爲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30%/70%可按月兌換外匯。薪金自到職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按月發給。不足整月的按日計發。日薪爲月薪的三十分之一(二月份同)。  四、聘方的義務:  1、向受聘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一套裝配齊全的免費住房:配有臥室、衛生間、廚房、計算機、打印機、電視機、洗衣機、微波爐、電冰箱、VCD播放機、取暖和降溫設備等。向受聘方提供互聯網聯接。  4、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5、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  6、受聘方享受外國籍教師/外國籍專家待遇的,合同期爲一年(一學年), 聘方爲其提供一次離華/一次往返捷徑中國民航航班經濟倉國際機票和中國境內火車交通費用 (   ——   之間)。  7、按中國的醫療制度爲受聘方提供公費醫療。但是,掛號、出診、就醫交通、鑲牙、洗牙、整容、按摩、配眼鏡、住院用餐和服用非醫療性的滋補藥品等費用自理。在合同期內,受聘方在臺灣、香港、澳門地區和中國境外的醫療費用自理。  8、聘方爲受聘方擔負居留證辦理費用。  五、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尊重中國的文化、宗教政策,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範和風俗習慣,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3、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  4、受聘方每週上課 14-16 學時。  5、在聘期內, 受聘方必須按期完成所分配的教學任務及有關的`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6、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任何勞務,否則聘方有權要求受聘方以違犯合同論處。  7、除日常考查外, 受聘方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對所任班級學生進行期中、期末考試, 並在考試後四天內將成績上報有關任教單位。  8、受聘方應遵守學校對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學校有關部門人員的聽課檢查和評估。受聘方應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9、受聘方應積極組織指導如英語角、播放錄像、舉辦講座這樣的課外活動,平均每週一小時。  10、遵守住宿規定(見附件),離開本校外出住宿必須提前告知聘方;不允許留宿他人。  11、受聘方應對其聘期內個人安全和由此可能出現的醫療費用負全部責任。  12、受聘方受僱聘方時,其護照簽證、體格檢查、居留證延期、出入境簽證費、護照身份轉換費及保險等費用,均由受聘方擔負。  13、若受聘方擁有機動車輛,須向聘方提供駕駛執照、保險等相關檔案和證明材料,受聘方對可能出現的任何意外傷害、事故負全部責任。  六、休假  1、受聘方在教育部門任職,合同期爲一學年,按所在學校的寒暑假和學校安排的假日休息。  2、受聘方可享受其本國以下節假日休假:聖誕節兩天、國慶節一天、新年一天。受聘方若要求過本國重大節日,可休假一天。但受聘方不得在學校規定的工作時間裏以任何理由提出請假,或要求回國度假。  3、旅遊補助費  受聘方享受外國籍教師/外國籍專家待遇的,合同期爲一學年,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聘方發給人民幣 1400 元旅遊補助費。合同期爲一學期,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聘方發給50%旅遊補助費,旅遊補助費不能兌換外匯。  4、受聘方請病假,應當憑醫生證明。病假在30天以內的,薪金照發。30天后,若聘方未解除合同,可按受聘方月薪的50%支付薪金,直至恢復正常爲止。30天后,若聘方解除合同,可酌情支付部分離華費用。  5、受聘方請事假須經聘方同意,然後按日扣發薪金。在合同期一年(一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十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三天。未經聘方同意而擅離職守,曠職一天,扣發三天薪金。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l、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根據醫生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可酌情支付部分離華費用(不超過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4、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當向另一方支付 500—2000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後,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  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後,離華費用由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附件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籤訂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 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後,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 在    (地點)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同等作準。  聘 方(簽名):             受聘方(簽名):  時間:                  時間:本合同僅供參考,下面是其他合同推薦:化工行業勞動合同書礦山和井下行業勞動合同範本勞務協議(兼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