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範本>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5篇

學問君 人氣:1.31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擔保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5篇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 ] 反保字第 號

擔 保 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規定,在乙方向××農村信用聯社(下稱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時,甲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擔保人爲乙方提供信用擔保。

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章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或《保證金質押合同》等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最高擔保貸款限額爲____萬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

三、 反擔保資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資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資產由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清單》(附後)載明,該《反擔保資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爲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滯納金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滯納金。

(二)甲方爲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其他特約事項:

(一)當反擔保資產價值明顯降低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降低部分價值相當的反擔保資產,並辦理相應的反擔保手續。

(二)反擔保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反擔保資產轉移、贈與、轉讓、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並不得實施降低反擔保資產價值的任何行爲。

(三)反擔保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反擔保資產,負責反擔保資產的維修、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保證反擔保資產的完好無損。

甲方有權對反擔保資產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四)乙方不得隱瞞反擔保資產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權等)。

(五)當甲方代償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反擔保資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乙方將按甲方的授權對反擔保資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爲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反擔保資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歸乙方所有並在清償後15日內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反擔保資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照主合同貸款金額的1%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時效 年,期滿可以續簽。

同時,機器設備應到工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方壹份,抄送貸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2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爲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並同意收當後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後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並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爲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爲:***;

房屋產權證號爲:**;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房屋坐落於**;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3、抵押範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爲:¥***,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爲(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爲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爲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後,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檔案,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並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檔案;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並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並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爲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爲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並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5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申請續當並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後,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5日後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爲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後,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託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託第三人代爲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後的授權委託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後,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並以所得價款受償;

(2)以乙方認爲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並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檔案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並簽署有關檔案,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於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徵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捨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佔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於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於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准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後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爲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檔案,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爲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並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並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檔案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爲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爲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更不能視爲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後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檔案;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託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爲。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採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XX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XX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並自願接受強制執行的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爲包括不限於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透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檔案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檔案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爲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爲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於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爲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XX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並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於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共有人(簽字):

分頁閱讀第1頁: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第2頁:八、甲方的保證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3

出借人(抵押權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擔保人自願爲出借人給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爲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立約各方依法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與借款人簽訂的編號 的《借款合同》,貸款金額爲 人民幣,貸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人自願提供自有的 (抵押物名稱)爲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單》。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範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及拍賣費用等。

第四條 擔保期間

抵押權與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同時存在;債務消滅後,抵押權才消滅。

第五條 抵押物的佔有

1、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出借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2、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 抵押物保險

1、抵押人將抵押物權利憑證移交出借人之前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險別投足額保險,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險的,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保險的連續性。如抵押人中斷保險,出借人有權代爲續保,並由抵押人承擔保險費用。抵押人對出借人因保險中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出借人爲抵押物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條 抵押登記

1、本合同簽訂後,抵押人應會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後,應將有關登記檔案送交出借人。

第八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擔保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擔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人有權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款項償還債務。

抵押人承諾: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抵押人承諾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聲明與保證

(一) 抵押人聲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等均是準確真實的,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完成的所有權,如抵押物爲共有財產,則共有人已書面同意以抵押物爲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因抵押物權利存在爭議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抵押人承擔。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設定任何租賃、抵押或其他權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約上的障礙。

4、抵押物不存在爲出借人所不知的質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隱藏的質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債權未完全受清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承諾,當借款人未依約履行本合同項下債務時,無論其他擔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無條件的承擔擔保責任。

(二)抵押人保證:

1、抵押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在不影響出借人實現債權的前提下,有權向借款人追償款項。如借款人同時面臨出借人在主合同項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償時,抵押人同意借款人優先償付其對出借人的債務。

2、如果借款人與抵押人已經或將要就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簽訂反擔保合同,則該反擔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損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3、如因爲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爲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財產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4、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無論何種原因致使抵押物價值減少致使不足以擔保主債務的,抵押人應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5、本合同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抵押人保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質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視爲擔保人違約: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條中的聲明與保證;

2、擔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

(二)擔保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糾正違約;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額有效擔保;

3、直接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4、要求抵押人賠償損失;

5、宣佈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總額不超過主債務餘額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獨立擔保

本合同所設的抵押擔保具有獨立性,不論何種情況,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變更而無效。

抵押人保證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借款人違約與否,均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出借人。否則,當抵押人聯繫障礙時,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發出特快專遞郵件三日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立約方各執一份,提交抵押財產登記管理機關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及共有人:

日期: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的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貸款金額(大寫)

(四)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抵押人自願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經評估後價值 萬元(明細見“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借款人提供擔保。

(一) 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變賣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 抵押擔保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四)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五) 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財產權屬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

(六)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得列入破產財產範圍,抵押物的價款還清抵押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後的超過部分,可列入破產財產範圍。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應及時通知貸款人;

(六)因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造、對外投資等經營體制變更時,保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第四條 抵押人承諾:

(一)抵押人對本合同所列抵押物依法享有處分權。若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應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二)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保養、保全抵押物所需費用;

(三)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有償轉讓抵押物,應徵得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權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四)爲抵押物辦理足額投保,保險理賠款應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辦理提存;

(五)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二)妥善保管抵押物權屬證明,待貸款本息清償完畢,即行歸還;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四)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六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可在落實好有關的抵押擔保手續後,於貸款到期日前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利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規定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貸款挪用期間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至(六)項內容,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遺失抵押物權屬證明,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直到補出權屬證明,費用由貸款人負責。

3、違反第五條第(三)項時,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五條第(四)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三)抵押人違約:

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各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受到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或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處置抵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及實現抵押權所需費用時,貸款人有權繼續追索。

第九條 抵押登記由借款人負責辦理。有關抵押所需的鑑定、評估、登記及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此合同內容經借款人、擔保人認真閱讀已完全理解合同內容,沒有歧意,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辦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爲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爲準。

分期借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爲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爲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儲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爲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帳戶和相應的專用帳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帳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爲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 籤 章 (或授權代理人)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 (1) (2) (3) 抵押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 所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賬 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6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抵押借貸行爲。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於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並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爲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爲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爲一期,共分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爲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覈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

並有處分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爲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爲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爲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爲 元,抵押率爲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

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爲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透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爲違約並不得以此爲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7

甲方: (債權人)

乙方: (債務人)

丙方: (擔保人)

經甲,乙,丙平等協商,一致同意,關於乙方向甲方借款,由丙方提供擔保。爲此,,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還款內容

1,甲方出資方式:

2, 借款利率:

3, 返還方式:

第二條 甲方將委託 侯健勇 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認同所支付的款項即爲甲方的借款。乙方將在收到該款項後,向甲方出具借條。

第三條 借款人乙方義務,責任

1,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的資金來源。

2,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甲乙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乙方支付或償還。這些費用還包括評估,拍賣,律師代理費,因調查取證而支出的費用,因產權轉移而產生的費用,稅率及其它費用。

第四條 擔保人丙自願對該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1, 保證範圍及方式

a,本合同保證範圍爲乙方根據借款合同應向出借人履行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幣種/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及借款利息並由此產生的顧問費,損害賠償金和評估,拍賣,律師代理等爲實現主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b,本保證條款項下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由出借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保證人應在收到出借人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按照出借人指定的貨幣,金額和付款方式履行清償責任

2, 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的保證期間爲主合同債務履行之日起一年。

3, 保證的連續性:保證人在本保證條款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其效力持續到借款人償清全部債務爲止。

4, 擔保人須提供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第五條 保證人的承諾:

1, 保證條款是獨立的,絕對的,如果本保證條款所保證的主合同依法被宣佈無效或部分無效,本保證條款並不因此而無效,保證人仍承擔本保證條款下的全部連帶保證責任。

2, 只要不增加保證人的保證責任範圍和變更保證期間,本保證條款並不會因爲借款人乙與出借人甲作爲對上述借款合同的修改、補充或因借款人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3, 賠償:保證人不可撤銷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爲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均將成爲保證人對出借人的一項獨立的,見索即付的債務。

第六條 其他約定:每逾期一日,按借款金額的2‰承擔違約金;本合同爲不可撤銷的。若有不可協商的爭議,雙方和擔保方均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本借款及擔保合同一項式份,甲,乙,丙各執一份,籤(章)字生效。

出借人(甲): 擔保人(丙):

籤(章)字 籤(章)字

借款人(乙): 見證人:

籤(章)字 籤(章)字: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8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___________銀行

爲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爲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__。貸款期限爲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爲: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爲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爲_____萬元,抵押率爲____%,抵押期限爲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9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爲抵押的車輛爲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爲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

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___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__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可選擇: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債務人(乙方或者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1._________

2._________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1.主債權

2.主債權利息

3.乙方/丙方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 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抵押權人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直接從抵押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抵押人爲兩人以上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複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爲。

第十一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抵押的登記、評估、保險、鑑定、公證、提存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抵押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抵押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 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保證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人

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2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號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借款人: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經...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爲_________,借款用途爲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爲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次日爲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爲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爲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儲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爲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爲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 2 3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進階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帳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帳戶時即視爲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劃。

第十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資訊基礎數據庫及有關資訊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資訊。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型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抵押物品清單(略)

週記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3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 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乙方在合同期內每月先償還甲方貸款_______元,兩月共償還甲方貸款______元。剩餘_____ __元於合同期滿時全部還清。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及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據交給乙方。

四、權利義務

1、借款方自願用位於 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保證擁有抵押物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對抵押物的獨立產權。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本息。

五、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爲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乙方自願將抵押物過戶給甲方,並承擔一切過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後乙方想延長借款時間,甲、乙雙方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長借款時間,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將按第2條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4

抵押合同通常是一種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可以以其財產(不動產或者是動產)進行抵押擔保,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可以享受依法抵押物品的價款。在進行抵押中,需要寫上抵押擔保合同,確保雙的法律權益。那麼,抵押擔保合同範本怎麼寫?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檔案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 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 萬元

已經爲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本文介紹了抵押擔保合同範文的標準格式。具體案件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範文進行調整。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抵押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要注意關於時間、財產方面的相應條款。由於涉及法律問題,一定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流程辦理。相關的法律問題最好向專業法律機構諮詢。

抵押擔保合同範本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爲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___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爲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 款 金 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