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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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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呢?你是否注意過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

(一)注意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

在預售商品房工程建設過程中,如果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沒有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這就會產生買受人的權利與承包人優先受償權之間的衝突問題。因爲相關法律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由於預售商品房並非不宜折價和拍賣,根據這一規定,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的效力,優先於發包人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其他債權人(包括預售商品房買受人在內)的因享有擔保物權而產生的優先受償權,居於最爲優先的地位。買受人的權利不能對抗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但承包人已經將竣工的建設工程交付給發包人,則構成承包人對其優先受償權的放棄。

(二)注意限制開發商對預售房屋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實踐中有些開發商預售前或預售中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取得貸款。法律也是允許以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作爲抵押物,但這種做法會給預購人帶來嚴重危險,開發商日後如不能償還貸款,銀行行使抵押權,則預購人有房無地。對於這種損失預購人只能去向開發商追索,但債權實現的安全保障已大爲降低。

雖依擔保法的.規定在抵押期間所有權人仍有權出賣抵押物,但其出賣時實際很少有人願意購買,就是購買的話,價格也大打折扣。在房屋預售中預購人承擔的風險本已很重,如房屋地基再被執行抵押,則境況更爲不妙,這會極大損害預購人利益,影響預售融資的安全秩序。

【延伸閱讀】 買房籤合同注意看八個事項

一、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爲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檔案

買期房必須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交房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爲合同的附件。

七、物業管理範圍要清楚

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八、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透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