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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委託合同模板合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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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委託合同模板合集10篇

委託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委託人(簡稱甲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拍賣人(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經 辦 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就下述拍賣標的委託乙方依法公開拍賣:

拍賣標的名稱: 保留價:

規格 現狀 數量 包裝

質量 現狀 瑕疵 存放地

第二條 拍賣標的交付(轉移)的時間: 實物移交(轉移)的方式:

第三條 拍賣的方式: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應保證對委託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拍賣處分權,真實的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並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檔案、資料(對國家限制轉讓的物品還應提交合法的轉讓審批,許可手續)和諮詢。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諮詢不真實或無效的,乙方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可以自行確定亦可以與乙方協商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乙方不得以低於保留價的價格出售該標的。

三、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受理費 / 元,用於對拍賣標的的估價、運輸、公告、展示、圖錄等項費用開支。拍賣結束後,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還少補。屬於《拍賣法》第九條規定的物品,拍賣成交的,乙方退還受理費;未成交的,從《拍賣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甲方在拍賣開始前撤回拍標的的,預付受理費不退還;拍賣開始後,拍賣標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應按拍賣成交價的 %向乙方支付委託佣金,該款項由乙方從拍賣所得款中劃取。

五、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方式向買受人交付拍賣標的,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與買受人辦理標的移交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拍賣標的的權利不能實際轉移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標的由乙方負責保管,並由乙方承擔因遺失、損壞等產生的責任。

八、乙方應對拍賣標的負責,並適時將拍賣標的變動情況告知甲方。

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託他人拍賣或銷售本合同業已委託的拍賣標的,否則,

乙方應負責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十、拍賣結束,乙方應在收齊應收款項後,扣除稅金、服務費、配合費及雜費,餘款經甲方與乙方共同確認後,由乙方在 五 個工作日內轉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予以處理。

第七條 本合同經 雙方蓋章 後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拍賣保留價 / %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可向拍賣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委託合同 篇2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個月內啓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爲該合同貨值的%(合同貨值美元*%*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貨款T/T,%L/CAT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帳戶,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爲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每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兌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爲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商 品

名 稱 產 地

規 格

單位

供應單位

代銷數量

包裝

每件重量

備 注

現貨

每季可供數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爲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4

委託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託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爲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婁彥瓊律師爲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爲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爲起訴;

2、代爲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爲和解或調解;

4、代爲反訴;

5、代爲上訴;

6、代爲申請執行;

7、代爲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爲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於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並作爲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爲委託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託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另行支付或與委託人協商由乙方包乾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於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六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籤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簽訂時間:20xx年9月6日

委託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稱: 地塊拆遷

工 程 地 點:

委 託 方:

受 託 方:

籤 訂 日 期:

鑑於甲方系一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之房地產開發企業。又鑑於乙方系一傢俱有合法拆遷資質的拆遷單位,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法完成本合同項下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北京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拆遷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拆遷工作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拆遷範圍、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拆遷地點: 項目 #地拆遷範圍: 。

1.2拆遷戶數、面積: (以實際測量爲準)

1.3:委託事項:摸底調查、宣傳動遷、實際測量、評估測算補償安置費用、洽談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放拆遷補償相關費用、產權調換安置結算、治安管理、建築物拆除及垃圾清運、房屋安置等。

第二條 拆遷安置與補償

2.1乙方代表甲方按照蚌埠市[20xx]144號檔案和拆遷公告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與被拆遷戶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並將協議書原件交甲方。

2.2支付被拆遷人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製表,甲方審覈、簽字、蓋章,並報拆遷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支付給被拆遷人。

第三條 拆遷進度與乙方承諾

3.1乙方承諾拆遷進度如下:

3.1.1乙方完成本項目拆遷工作的週期爲: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 個日曆天。

3.1.2乙方應在 月 日前完成拆遷入戶調查複覈工作。

3.1.3甲乙雙方相互配合在 月 日前完成拆遷先期各種準備工作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拆遷相關審批手續。

3.1.4乙方在 月 日前完成 #地入戶調查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報告。

3.1.5拆遷公告發布後 日內,完成拆遷數佔總拆遷戶數的 %。

3.1.6拆遷公告發布後 日內,完成拆遷數佔總拆遷戶數的 %。

3.1.7拆遷公告發布後 日內,完成拆遷數佔總拆遷戶數的 %。

3.1.8拆遷公告發布後 日內,完成全部拆遷工作。

3.2乙方拆遷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方面內容:

3.2.1乙方指定爲 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拆遷事宜,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

3.2.2拆遷工作人員二人以上一組;

3.2.3乙方保證杜絕拆遷戶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拆遷費、拆遷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拆遷費用的認定是以蚌埠市[20xx]144號檔案爲標準,由甲方進行認定。

4.2拆遷實施過程中,如遇特殊事項需要甲方另行承擔費用時,乙方應提前與甲方即時商洽,爭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4.3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拆遷服務費及支付時間:

4.3.1拆遷服務費:

4.3.2拆遷服務費支付時間:

第五條 拆遷期限

5.1拆遷期限: 個日曆天,自拆遷公告之日起算。

5.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自行踏勘拆遷現場,制定拆遷方案,由甲乙雙方審定後上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5.3如因發生裁決、訴訟等事宜,乙方應甲方協商延長拆遷期限,並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辦理延長拆遷期限手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提供拆遷工作所需的各項手續檔案及資料。

6.2負責審覈拆遷方案及拆遷預算。

6.3負責監督乙方拆遷工作的各項進程,並派專人現場參與管理,隨時對拆遷事宜進行查詢。

6.4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

6.5積極配合乙方的拆遷工作,協調有關事宜。

6.6因乙方違反規定轉讓本協議或拆遷安置過程中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負責按本合同約定依法實施並按時完成本合同項下拆遷範圍內的拆遷工作,如因乙方未能依法實施拆遷所產生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進行入戶測量建築面積及確權工作。

7.3制定分戶補償方案及填寫分戶補償方案表。

7.4協助甲方辦理拆遷許可證及需要評估房屋的申報手續。

7.5嚴格按照蚌埠市[20xx]144號檔案爲標準和上級主管部門審覈批准的拆遷方案,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7.6在依法拆遷的基礎上,有效地控制拆遷成本,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拆遷預算方案實施拆遷。

7.7負責解決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拆遷糾紛。

7.8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對釘子戶(難拆遷戶)要有有效的辦法。

7.9拆遷結束後,將有關拆遷資料按拆遷管理部門的要求整理成卷,並辦理拆遷結案工作。

7.10拆遷工作完成後,在二年法律時效期內負責接待、處理居民拆遷善後事宜。

7.11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或動遷無法進行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7.11負責拆遷過程中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

8.1任何一方違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8.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3.1條規定的各階段拆遷進度完成拆遷任務,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拆遷服務費總額的10%作爲違約金。

8.3乙方違反本協議,未按拆遷檔案規定及程序辦理、錯算、漏算、私籤拆遷安置補償安置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其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8.3透過乙方的努力,按本合同約定完成或超額完成拆遷任務,甲方給予乙方獎勵 萬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提交法院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0.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拆遷費用不因此而改變。

10.3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努力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0.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

11.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甲乙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則,對拆遷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區房地局拆遷科備案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合同 篇6

合同(contract),又稱爲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下面請看“代理合同:房地產估價委託合同書”一文:

代理合同:房地產估價委託合同書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乙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原則,就以下的房地產估價項目達成本委託合同書。

第一條 房地產估價委託內容

1.委託估價項目:;

2.估價基準日: 年月 日;

3.估價工作開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價報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報告 份;

5.估價目的:

第二條 估價收費

1.依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國家物價局價費字<1992>625號《資產估價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收費標準及項目特點,雙方議定本項目總收費人民幣 萬元;

2.費用支付辦法和時間。①本委託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預付人民幣 萬元,乙方收到預付款後開始進行估價工作。②餘款人民幣 萬元在甲方取報告時付清。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爲乙方提供被估價資產的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任;

2.甲方派熟悉情況的專人配合乙方進行估價工作,併爲乙方詳細介紹相關的情況,安排合適的工作場地;

3.甲方按第二條協定,及時支付估價費用給乙方;

4.如本估價項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進行有關估價程序,相關費用亦由甲方負責,費用不包括在第二條總收費之內。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按國家有關資產估價的法律法規,履行必要估價程序,在獨立、客觀、公正、科學基礎上進行估價;

2.乙方對估價結果的準確性、公正性、合理性負責任;

3.乙方應派遣估價專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進行資產估價業務,並及時向甲方通報估價情況;

4.估價結果出來時,報告初稿完成並徵求甲方的意見後,乙方出具估價報告,甲方的意見必須客觀、真實;

5.對甲方提出的在估價工作或估價報告中存在的疏忽、遺漏、錯誤和估價結果提出的意見進行補充、修改、調整;

6.乙方在估價工作中,自覺維護被估價資產相關各方的正當權益;

7.乙方對本次估價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及估價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對協議條款的異議,雙方協商一致另補充說明有關條款;

2.本協議書執行過程中如一方有違約行爲,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停止違約行爲,如對方仍不停止違約行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行爲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即成立。乙方收到預付款時,合同生效;

3.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委託合同 篇7

甲方:鎮江恆順米業有限公司協議編號:

乙方:瀋陽新陽光米業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簽訂地址: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東北水稻加工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託加工產品、品種、數量

二、 包裝方式、包裝重量

1、 包裝方式:委託加工產品包裝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裝方式按

甲方生產通知書要求來進行。

2、 包裝重量:標準包的重量不得低於標準包標示的重量。

三、 加工、費用、副產品的處理

1、 加工方式:委託加工的稻穀有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僅負責甲

方委託產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費:按每噸米80元來計算。

3、 副產品處理:對於甲方提供原糧加工出的副產品依據雙方約

定價格銷售給乙方。(一般以衝抵加工費用,盈餘部分返回給甲方)

四、 成品加工質量要求:

委託合同 篇8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發生________糾紛,甲方欲委託乙方爲代理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指派乙方____________系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授權範圍

1.爲訴訟進行調查、取證、撰寫訴訟檔案,參加法庭審理、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或反訴、申請強制執行。爲仲裁進行調查取證參加仲裁活動,承認、放棄或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

2.參與庭外調解、和解。

第三條 乙方承諾

1.乙方在本協議規定之權限範圍內進行代理活動。

2.全面及時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4.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將案件進展情況及時通報給甲方。

6.及時完整地向甲方移交有關檔案。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提供乙方爲辦案所需要的檔案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2.爲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再和訴訟當事人或任何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

5.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1.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

2.上述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其它費用。

第六條 其它費用

其它費用是指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該等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律師去往北京市外以及在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甲方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提供的權益憑證非法等情形;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律師工作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無故終止合同、再委託任何第三方、私自與訴訟當事人或第三方達成任何調解協議等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3.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的,甲方承擔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甲方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律師費,每逾期一日按律師費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第九條 關於退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其他非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各方簽字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透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 篇9

出租一方(甲方):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承租一方(乙方):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房屋租賃安全責任的決定》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房屋(間)編碼爲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該建築物共_______層。產權人或合法使用人爲_______,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爲_______。

出租房屋爲(套、間),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遲交付出租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爲每一延遲日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

第三條出租房屋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每季度第_______個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過個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時向甲方支付(不超過三個月)_______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

甲方收取租賃的保證金,須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條件:

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予返還租賃保證金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房屋的租賃涉及的稅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支付的出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物業管理費等因使用房屋所產生的費用。

第六條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及其正常使用。

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應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的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屬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第九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與他人。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終止期不得超過原乙方的租賃期限,乙方並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得將轉租房屋再行轉租。

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單方依合同約定或依法律規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登記(備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終止(或因其它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終止後日內遷離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間應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內居住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備案)機構調解或:□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一種,並在□裏打“√”)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爲雙方通知或檔案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爲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檔案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爲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檔案被郵政的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安全管理責任書》。

第十五條附頁內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在簽訂後10日內到原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登記(備案)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合同登記機關執_______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的代表人:_______

法定的代表人:_______

聯繫的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的電話:______________

銀行的帳號:______________

銀行的帳號: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xxx膠囊、xxx膠囊和xxx膠囊三個藥品達成以下協議。

1.標的

1.1本合同的標的爲中成藥xxx膠囊(國藥準字b20xxxxx)、xxx膠囊(國藥準字b20020xxx)和xxx膠囊(國藥準字b20xxxxx)(以下簡稱“三個藥品”)的加工生產活動;

1.2三個藥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以“xxxxx事業部”的名義對外進行三個藥品的經營活動;

1.3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以乙方的名義持續完成國家對三個藥品的監管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註冊、再註冊、包裝備案、工藝變更、標準轉正、產品升級、物價報批、醫保申請、廣告審批、產品投標、專利申請等,保證甲方能夠持續永久真實完善履行對三個藥品的所有權;

1.4乙方任何形式的變更,都不影響甲方對三個藥品的所有權。

2.加工費標準

2.1根據市場情況,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包裝規格的加工費標準爲:

2.1.1xxx膠囊(0.45g/粒*10粒/板*2板/盒)每盒000元;

2.1.2xxx膠囊(0.5g/粒*10粒/板*2板/盒)每盒000元;

2.1.3xxx膠囊(0.35g/粒*12粒/板*2板/盒)每盒000元。

2.2以上加工費包括三個藥品的生產費、包裝費、生產和包裝過程使用的輔助材料費、檢驗費和倉儲過程產生的費用等全部費用;

2.3以上加工費用3年內不得變更,3年後需要變更的,提出方應提供充分的客觀理由,經雙方確認後協商變更;

2.4甲方可根據市場的情況變更包裝規格,加工費用按2.1條的標準計算,經雙方確認後生效。

3.加工、結算與發貨

3.1甲方應合法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委託乙方外的第三方加工三個藥品;

3.2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三個藥品的加工生產,保證甲方下達任務的完成。如無法保證甲方需求時,乙方得協助甲方辦理委託生產手續,保證三個藥品的市場供應;

3.3甲方在乙方的經營地成立加工管理機構,對外以“xxxx事業部”(以下簡稱xx事業部)開展工作。乙方爲xx事業部提供辦公室等條件;

3.4xx事業部按月根據工藝規定的批量書面下達三個藥品的加工任務,乙方相關部門收到任務後,及時將生產計劃安排反饋給xx事業部;

3.5三個藥品加工完成,檢驗合格批准放行後,甲方提貨前將要提貨數量的全部加工費打入乙方賬號,乙方協助xx事業部辦理出庫和發貨手續;

3.6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加工費金額開據增值稅發票。甲方因經營需要高出加工費金額開據發票的,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可用物料進項稅抵扣或支付高出部分17%的稅款和相關費用發票兩種方式處理高開部分;

3.7甲方的貨款收入需乙方出據委託收款證明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指定出據相關證明。甲方貨款需進入乙方帳戶的,乙方應毫無遲延地將貨款辦到甲方指定帳戶;

3.8乙方應根據甲方業務開展的需要免費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首營資料、產品檢驗報告、企業資質證明材料等;

3.9甲乙雙方按一定週期(如月、年等)對三個藥品加工業務發生的情況進行覈對,並雙方書面確認,保證該業務的順利進行。

4.物料使用

4.1三個藥品生產所需的物料,包括中藥材、空心膠囊、pvc、鋁箔、小盒、說明書、防潮袋、箱子等全部由甲方負責,除此以外的其他生產所需的物品由乙方負責;

4.2甲方採購來的以上物料,應經乙方質量部門檢驗合格放行後,方可領用生產,否則不得使用。但乙方質量部門對出現的質量問題應與甲方相關人員溝通,以妥善解決相關事務;

4.3甲方採購以上物料,應以乙方的名義要求供方開據增值稅發票,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辦理印刷包裝材料和印製等事務;

4.4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對庫存物料的情況隨時進行了解和清點,以保證加工業務的順利進行。

5.產品工藝和質量

5.1甲乙雙方應根據三個藥品的藥品標準和質量管理的要求制定三個藥品的生產工藝規程,並由乙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證、風險管理等活動,保證生產工藝的適應性和合法性;

5.2甲方可根據需要取得乙方進行三個藥品的工藝和質量管理活動產生的檔案。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相關資料向非政府檢查機關外的第三方透露;

5.3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生產工藝進行加工生產和包裝,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註冊標準和人身用藥安全的需要,甲方可對生產包裝過程進行抽查和監督;

5.4三個藥品在市場上發生的因生產包裝產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包括相關的任何賠償和費用支出;

5.5甲乙雙方應全力關注三個藥品在市場上的質量資訊,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維護三個藥品的市場信譽。

6.物料利用率與產品成品率

6.1甲乙雙方應在生產工藝驗證的過程中確定物料利用率和產品成品率標準範圍,雙方應嚴格執行;

6.2乙方加工生產包裝過程造成物料利用率或產品成品率低於雙方確認範圍的,負責按價賠償損失;

6.3乙方加工生產包裝過程物料利用率或產品成品率高出雙方確認範圍的,且雙方確認藥品質量不存在現實和潛在風險,甲方可根據情況給乙方相關人員以適當獎勵;

6.4物料利用率與產品成品率的標準範圍規定見附件。

7.物料和產品管理控制

7.1物料到達乙方倉庫後,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卸貨,並按規定驗收和請檢後存於指定位置。同時與xx事業部人員辦理物料交接手續;

7.2物料質量合格放行後,乙方質量部應同時將放行單給xx事業部一份。財務部配合xx事業部辦理付款等手續;

7.3乙方倉庫應按周向xx事業部報送三個藥品所用的物料和成品庫存情況。必要時,xx事業部相關人員可到庫房清理相關物料和產品;

7.4乙方生產車間生產和包裝時,xx事業部相關人員可到現場監督投料情況,但不得指揮相關人員工作;

7.5乙方車間應將三個藥品的生產進度情況及時向xx事業部報告,xx事業部也可向相關車間瞭解生產進度情況,但不得了解與三個藥品無關的資訊;

7.6乙方質量部發現物料或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時,應毫不遲延地與xx事業部相關人員溝通,雙方共同尋找原因和解決辦法,保證加工業務的順利進行;

7.7藥品合格放行後,乙方質量部應將放行單給xx事業部一份,xx事業部以此確認可發貨藥品數量;

7.8生產經營過程中國家相關部門檢查涉及三個藥品時,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全力共同保證三個藥品文號的合法持續有效;

7.9乙方財務部應按周與xx事業部覈對發票、回款、付款等賬務往來情況,保證相關業務清晰明瞭。

8.違約責任

8.1乙方應盡善意和勤勉義務,保證甲方持續擁有三個藥品的所有權,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失去三個藥品的實際所有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8.2甲方在三個藥品沒有轉走前,只能委託乙方加工生產,除經乙方同意,不得委託任何第三方加工生產,否則應賠償乙方3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8.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約定賠償,沒有明確約定的,按對方的損失額進行賠償。

9.爭議解決

9.1因本合同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儘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轄;

9.2因三個藥品的銷售產生的爭議,乙方應出據相關材料,全力配合甲方解決。

10.其他

10.1乙方爲甲方提供兩間辦公室、電話、傳真等必要的辦公設施;

10.2乙方任何部門接到的有關三個藥品的市場資訊時,應不遲延地反饋給xx事業部,並配合xx事業部人員處理相關問題;

10.3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出發點另行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10.5本合同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