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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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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十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整。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先行支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含定金),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整。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保證該房產及時順利過戶。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 方承擔。

六、乙方支付前期房款(人民幣 萬元整)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人民幣 萬元整)。

七、甲方應在收到前期房款(人民幣 萬元整)時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反悔導致房產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應返還乙方已付的全部房款及定期利息,同時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九、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油煙機、空調、熱水器、浴霸、電視機、客廳沙發、晾衣架、房內燈具、牀、前後門窗窗簾、廚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房人):張惠,女,身份號:************。

乙方(購房人):李華,女,身份證號:*************。

丙方(房產中介):瀋陽市于洪區某房產中介

甲乙丙三方於XX年5月1日簽定了一份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由乙方購買甲方的位於瀋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原協議其他約定事項中的6項作廢,現變更爲以下條款:

1、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明知瀋陽市于洪區某某街55-7號331房產已經發生區域變更,由於洪區變更爲皇姑區的事實,具體地址以變更後的地址爲準。

2、甲方的保證義務。第一、甲方應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具備合法的“瀋陽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沈房權證,保證該房房產證將來不能被撤銷或該房產被變更爲鄉產權。第二、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任何未結清的債權債務、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採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第三、甲方保證該房無抵押、查封等強制措施。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否則當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甲方無法保證的情況時,乙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合同,甲方需在乙方提出解除和同後 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還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乙方損失。

3、在甲方和該房產都具備本合同約定的上述條件無任何瑕疵時,甲乙雙方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甲方保證沒有兩套售房的稅,若有甲方承擔該稅,其他交易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更名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 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剩餘房款,如乙方延期支付還將額外支付甲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

4、在乙方更名過戶後如需甲方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稅費的變更手續的(包括但不限於採暖費、水電氣、電話寬帶有線物業費等)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否則不配合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5、在本協議簽訂後 個月內如果該房還無法辦理更名過戶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將自動解除,甲方應於和同解除後 日內退還收取的乙方所有費用,否則發生延期退費甲方還將額外支付乙方延期付款違約金 元整。

6、丙方在甲乙交易過程中負責提供政策諮詢和相關代辦事項,具體中介費的收取方式爲;辦理更名過戶手續時丙方一次性從乙方收取中介費貳千元,如是因本協議所定的甲方的原因導致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解除的,丙方的中介費由甲方在合同無效、解除當日一次性支付。

以上協議三方自願訂立,認真遵守執行,此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售方):身份證:

乙方(購買方):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乙方和甲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位置

甲方房屋位於冷水灘區鳳凰園珊瑚路現代住xx宅。乙方所購房位置爲棟單元層號。

二、計價方式

按建設面積計算,住xx房面積爲平方米,該房屋單價爲人民幣每平方米元,合計元;單價元,合計元,總金額爲元整。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購房金元整,買方必須籤合同後天付元整。下餘房屋元整於甲方辦出房屋產權證時乙方一次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向他人出售乙方購買的房屋,乙方無異議和無權干涉甲方採取的措施。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所購的住xx宅擁有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出租、抵押和繼承。(甲方只爲乙方辦理房產證、水電過戶)

五、裝修標準

牆、室內、頂均爲普通粉刷,其他無任何裝修。乙方購房後不得擅自挖洞更改門、視窗。否則造成房屋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六、有關公共設施所承擔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費用。室內所有東西歸乙方、餘款被付清及使用權歸甲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1. 某房屋買賣合同規定,出賣人須於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後150天內書面通知買受人,向某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出賣人和買受人共同辦理房產證,如買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領取《房地產權證》,從出賣人取得房地產《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情況是,出賣人於1998年9月28日領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書》。自該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賣人應當在此前爲買受人辦理好所買賣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及《房地產權證》。實際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買受人仍未取得所買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在這種情況下,當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及交付《房地產權證》時,出賣人可否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爲由,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2.按照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八條等規定,出賣人移轉所售房屋的佔有和所有權爲其主要義務。儘管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佔有、使用,但這只是出賣人履行了移轉所售房屋佔有的義務,只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因出賣人的原因仍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場合,就屬於主給付義務不履行,構成違約,甚至是根本違約。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關於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時起算的規定,訴訟時效自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據此觀點,上述案件中,出賣人有權援引訴訟時效已經完成的抗辯,拒絕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並拒絕交付《房地產權證》。

有的專家不贊同上述觀點,認爲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購房人,就是出賣人履行了主給付義務,至於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只是出賣人未履行從給付義務。在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的情況下,從給付義務不得單獨適用訴訟時效,以真正發揮從給付義務使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最佳實現的功能。因而,在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的情況下,即使出讓人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自合同規定辦理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已經超過了2年期間,受讓人也有權請求出賣人繼續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對此,筆者持不同意見。其原因在於: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等條文的規定,出賣人所承擔的主給付義務爲移轉房屋的佔有,尤其是移轉房屋所有權。出賣人僅僅把房屋交給了受讓人,在合同規定的日期屆滿時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就是沒有履行移轉房屋所有權這個最重要的主給付義務,已經構成了違約,訴訟時效的期間應該起算。

有專家說,在實務中,由於種種原因,許多情況下是出賣人(基本上爲發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權的過戶登記手續遲遲未辦下來,同時因購房人(大多爲小業主)的法律意識不強而往往未於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按照訴訟時效完成處理這些問題,顯然使已經交足了房價款的小業主遭受了重大損失。實際上,小業主恰恰值得同情,進而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若保護,就不應認爲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於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於訴訟時效。

就我個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業主,但仍然痛苦地堅持上述案型中小業主關於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請求權已經罹於訴訟時效的觀點。其道理在於:其一,小業主完全有機會、有能力及時向發展商主張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造成訴訟時效中斷,從而使其債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小業主卻躺在權利上睡眠,於是,就沒有充分的理由對小業主再予以優惠的保護。其二,把發展商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定爲違約,意味着賦予了小業主追究發展商違約責任的權利,並且,發展商逾期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給小業主造成嚴重損失時,小業主

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以便儘快甩掉包袱,進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確定,也是雙刃劍,即,使小業主獲得較大數額的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額,因爲把發展商的違約時間定得越早,其所負違約金的累積或者可得利益損失的數額就越多。

3.買賣的房屋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的日期交給了受讓人佔有、使用,並且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也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一直未交付,主給付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房屋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受讓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從給付義務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系房屋所有權的憑證,它只起證據的作用,已經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不因該證件的有無而發生改變。既然如此,在合同規定的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期限屆滿的次日至今已經超過了2年,購房人一直未請求出賣人辦理該手續的情況下,如果對該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使出賣人有權抗辯,仍然拒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反倒是人爲地製造麻煩。如果聯繫到房屋所有權人遺失了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還可以補辦的現狀,罹於時效的觀點更顯得失去權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說"儘管債權證書是動產,但是它的所有權卻不能獨立轉讓。該所有權與債權不可分離,歸各自的債權人所有。"(曼弗雷德·沃爾夫:《物權法》,吳越、李大雪譯,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頁)那麼,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同樣應與房屋所有權聯繫在一起,二權不得分離。若對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的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恰恰會造成房屋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分離的結果,所以,對於此類請求權不宜單獨適用訴訟時效。

4.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賣人,怠於通知的,視爲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除非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此處所謂約定的期間或者基於法律規定而確定的期間,簡稱爲質量異議期間。一種觀點認爲,它屬於短期時效。筆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認爲質量異議期間不同於訴訟時效期間。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表現爲約定期間,而訴訟時效期間爲法定期間。其二,質量異議期間適用對象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中所謂請求權,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條和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包括買受人請求出賣人修理、重作、更換標的物的權利,買受人請求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的權利(有學說認爲這是形成權),在解釋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後段所謂"等違約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後段規定的"退貨"的救濟方式,一般情況下爲解除合同,有時轉爲更換,有時轉爲重作,個別情況下可以轉換爲代物清償。爲了把退貨同修理、更換、重作相區別,不宜將它解釋爲含有更換、重作的類型。從權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權利顯然屬於形成權。正是因爲質量異議期間適用的對象包括請求權和形成權,就同僅僅適用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區別開來了。其三,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不消滅權利本身,質量異議期間屆滿則消滅權利本身。其四,於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轉換爲訴訟時效期間的進行;若爲訴訟時效期間則不會發生這種現象。其五,質量異議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延長,與訴訟時效期間不同。其六,質量異議期間的起算點,在該期間爲當事人約定的期間場合,自約定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在無約定場合,自能夠檢驗貨物時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條),或者說自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存在瑕疵時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若有質量保證期,自規定的質量保證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後段)。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正因爲質量異議期間不屬於短期訴訟時效,所以,只要買受人在質量異議期間內將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了出賣人,質量異議期間就功成身退,讓位於訴訟時效制度。該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爲買受人請求出賣人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期限屆滿的次日。附帶指出,質量異議期間也不同於除斥期間,其理由如下:其一,質量異議期間首先爲約定期間,無約定時才依據法律規定的方法予以確定;而除斥期間原則上爲法定期間,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的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間的客體爲形成權,

而質量異議期間制度的客體包含請求權和形成權。其三,在質量異議期間內,買受人向出賣人主張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質量異議期間便完成使命,訴訟時效粉墨登場。其四,如果買賣合同規定有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爲當事人約定期限的開始之日;如果買賣合同未規定質量異議期間的,該期間的起算點,有時爲買受人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前段),有時爲買受人收到標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中段)。與此不同,除斥期間的起算點則比較複雜。合同法規定,在可撤銷的合同場合,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撤銷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時起算(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場合,追認權的除斥期間自相對人催告確定的開始追認的時間起算(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相對人的撤銷權在除斥期間的長短方面不確定,只有最後限定,即追認權行使之前,起算點應爲合同成立之時(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釋)。在債權人撤銷權的情況下,撤銷權的除斥期間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在債權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下,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條)。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的除斥期間自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起算之日開始計算,無此規定或者約定的,自債務人催告確定的開始之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開發公司

乙方(賣方):開發公司法人(預售房產登記人)

丙方(買方):

丁方(擔保人):

經以上各方協商,就丙方購買甲方開發的房產(房產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開發的上述房產已與乙方簽訂預售協議並在房管部門辦理登記。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以單價元/平方的價格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丙方,房屋總售價元,以房管部門覈准的房產面積結合單價計算的總價爲準。

三、如該房產能直接在房管局更改合同則由甲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如不能直接更改合同則由乙方負責辦理房產及土地證的過戶手續。爲確保丙方能夠購得上述房產,甲方及乙方均應與丙方就該處房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同時甲方及乙方對兩份合同中的出售方互負連帶責任。

四、該房應於年月日前上房。

五、如非因丙方責任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上房或不能在上房後日內無法辦理房產及土地證,則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及乙方連帶償還丙方雙倍購房款。

六、丁方自願以其自有房產(房產具體情況、房產證號)作爲對甲方及乙方履行交付房產的擔保,並應到房產及土地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丁方擔保範圍包括所有甲方及乙方應對丙方履行的全部義務。

七、丙方應支付的房款在丙方辦理完上述抵押登記後一次性交付給甲方或乙方。

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章)起生效。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住址: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則,雙方經過反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在矣六街道辦事處漁村社區一組 號,房屋面積( )平方米,賣給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價款爲:人民幣3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叄拾萬圓整)。此價款含房地合一價。

三、付款辦法: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價款人民幣300000元(大寫人民幣:叄拾萬圓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後,即日起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權也隨之轉移,今後若遇國家佔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遷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及回遷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該房屋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今後社區及小組對該房屋的一切事項均由乙方全權辦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雙方遵守執行,不得反悔違約,否則懲違約方房屋買賣價款的雙倍違約金60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萬圓),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雙方認可無爭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中證人:

20xx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 ,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第六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爲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

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之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雙方陳述和保證

1.1 雙方均是根據其成立地或註冊地的有關法律正式組建、有效存在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獨立法人。

1.2 雙方均具有訂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權限和政府批准,並具有充分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的每一項義務的能力。

1.3 雙方認可本方代表已獲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其權利,本方代表簽署的

合同或其他檔案對本方具有約束力。

1.4 在合同成立生效後,各方均應受本合同及其共同簽署的附件的約束。無論現在還是將來任何管理機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阻止雙方履行各方在合同及其附件項下的義務。

1.5 雙方承諾對本合同的標的及與標的有關的財產、權利均不存在任何不確定因素,均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爭議。

1.6 雙方承諾互相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政府部門頒發的檔案、資料均是真實、有效的。

1.7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規劃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買賣關係。

1.8 商場名稱爲:

第二條:買賣房屋(以下簡稱“商業物業”)用途、地址、面積

該項目規劃爲 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向甲方購買 ,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二。

2.1 房屋座落於,範圍。(房屋位臵見“附件一”)

2.2 房屋現狀爲主體封頂。

2.3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供暖系統、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有線廣播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2.4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場地包括商業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白天

提供40個收費地下停車位及該商業物業門前的停車位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九。

2.5 房屋範圍見“附件一”中雙方認可的各層平面圖中用紅線所圈畫的範圍爲準,

建築面積約爲平方米。最終以雙方共同認可的政府房屋測量部門的測量結果爲準。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方式

第三條:售價及定金

3.1銷售總面積:平方米,1-4層平均售價爲:元/平方米。

3.2本合同定金:本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1000萬元人民幣作爲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以上合同定金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充抵房款。

第四條:正式買賣合同的簽訂及房款支付方式:

該商業物業在甲乙雙方確定改造方案後,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該合同簽訂之日七日內,乙方付總房款的50%,年月日付總房款的40%,年月日前付總房款的10%。

第五條:稅 費

甲乙雙方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各自承擔其應承擔的部分。

第四章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第六條: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6.1雙方一致同意將本合同“附件五”所確定的建設基本條件和技術要求的協議作爲甲方交付房屋的條件。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交付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經乙方按“附件五” 建設標準驗收後,雙方簽署房屋交接驗收

確認書。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前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未能達到“附件五”確定的交付條件、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均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接收該商業物業的書面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接收該商業物業,否則,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乙方的第六個工作日視爲甲方已將該商業物業交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交接確認書無法簽署的,視爲甲方按規定交付該商業物業。

6.2甲方保證切實擁有出租商業物業的合法處臵權,(包括“附件二、四”中的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證),並能夠作爲商業用途,符合當地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6.3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整改電梯的位臵及設計,詳見附件七。

6.4該商業物業的交付標準:地面,地板磚800㎜×800㎜×12㎜;牆、柱面層採用高質量的乳膠漆刷白;頂棚爲輕鋼龍骨礦棉板吊頂600㎜×600㎜×6㎜;照明爲:(詳見附件五),水、電、暖、電話線路、有線廣播,按乙方確定的位臵安裝。

6.5甲方應將電源接至乙方所購買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安裝計量表,並確保該商業獲得不少於1200KW的正式用電量(遇政策性限電、供電部門停電除外)由乙方獨立控制。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1200KW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6.6經營用水壓力不低於0.20Mpa—0.45Mpa,水量在80㎡/d,(政策性限水期、供水部門停水除外)確保租賃物水、電、暖(如逾正常停水、停電影響正常供暖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能完全滿足乙方商場的需要。

6.7甲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商業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固定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亦應配臵滅火栓、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設備,並透過消防驗收及年檢。

6.8甲方應在交付該商業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透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等。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9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進行維修保養,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完好。保修期外,乙方承擔維修保養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設備的增添。

7.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危及房屋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所購買房屋(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的外立面和內牆面)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設備、設施,而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外立面改造需經甲方同意)。需要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7.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物業範圍內裝設必備的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乙方無須支付甲方任何費用。乙方承諾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裝設的上述標識所有權歸乙方。

第八條: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租賃範圍內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也由乙方收取。乙方租賃範圍以外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詳見附件十三的物業管理協議。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商業物業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如因甲方的產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總房款的10%乙方支付違約金。

9.2甲方確保出售房屋的主體結構、樓梯、樓板和牆體的承重,樓板和牆體的防水性,線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存在任何現實的和潛在的危險。

9.3甲方應保證按“附件五”規定的出售房屋的交付標準在規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該商業。

9.4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營業執照》複印件作爲附件二中的內容,甲方還應於交付之日向乙方提交合法的、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複印件以及建築、消防、環保、設備等驗收合格證明,上述複印件均由甲方蓋章後交付給乙方。

9.5甲方必須對房屋周邊的屬於甲方物業管理範圍內的道路進行全面管理,保證乙方的經營需要。

9.6甲方有權如期取得房款。

9.7本合同簽訂後,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甲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乙方招商費及乙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所購買的商業物業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10.2代表乙方簽訂本合同的人爲乙方的授權代表並提供授權委託書。 10.3乙方應保證按期交納房款。

10.4乙方有權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其範圍見附件五“工程實施條款”。 10.5乙方負責購買房屋範圍內治安、安全問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6乙方在不改變所購買商業物業內部主要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該商業物業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甲方須予以配合。如裝修改造涉及到房屋主體結構的變動,須徵求甲方同意。

10.7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外立面的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進行外立面裝修改造,進行店招和廣告的製作安裝及發佈,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乙方確保符合相關廣告安全消防規範並依法定程序進行。

10.8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如果甲方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0.9本合同簽訂後,如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乙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招商費及按附件五和附件六要求甲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保 密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中第1款,延遲交付該商業物業,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②乙方延遲接受該商業物業,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 ),產權所有人( ),產權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 )㎡,使用性質:( )。

二、該房價爲( )萬元,人民幣大寫:( )

先交付( )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 )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爲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屋買賣的規定(可寫明具體的法律、法規名稱),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日期爲準)。

2乙方應交給甲方現金______元;其餘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款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簽名)代表:______(簽名)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