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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保密義務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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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保密義務?違反了會怎麼樣?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違反保密義務有什麼後果

一、什麼是保密義務

保密義務是指當事人一方對於知曉對方的商業祕密或要求保密的資訊、事項不得對第三人泄露。

合同法》第43條對此作了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例如酒店員工在僱傭合同終止後,應當對酒店的商業祕密等情況負有保密義務。承包酒店工程人應當按照酒店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酒店許可,不得留存涉及商業祕密的技術資料。保密義務在技術合同中的地位顯得尤爲重要。保密義務是一種消極義務,只要義務人消極的不作爲,而不要求義務人積極的作爲。因此保密義務的履行通常不會給義務人帶來額外的負擔。

二、違反保密義務的後果是什麼

保密義務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對其接觸或者可能接受到的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是否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保守企業的商業祕密是其法定義務,即這種保密義務沒有明確期限,直到該商業祕密進入到公開領域,勞動者才無需再保守此“商業祕密”。如果員工泄露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企業的商業祕密,則需要視情節的輕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兩種。《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勞動者違反法定的保密義務構成侵權的,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侵權賠償責任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三)如果勞動者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就可能構成商業祕密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19條規定,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