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合同法>

不鏽鋼材料採購合同範本

學問君 人氣:2.74W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鋼材,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不鏽鋼材料採購合同範本。

不鏽鋼材料採購合同範本

不鏽鋼材料採購合同範本【1】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單價及交付時間

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提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產品標準名稱和編號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5.現場卸貨由 負責。

6.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雙方商定爲 元/ 。在合同期內,如遇交易產品市場價格發生較大變化,幅度超過±10%時,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價格。

2.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爲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爲1—5%,專用產品的幅度爲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 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 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不鏽鋼材料採購合同範本【2】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說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說明

3.1 採購物品及說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爲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爲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透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爲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 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 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透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之後,甲方將驗收款(見合同條款4.3)支付給乙方。

7. 品質保證與維護

7.1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 乙方承諾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透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本保證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 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如果採購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 違約與賠償

8.1 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爲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 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爲限度。

9. 保密

9.1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資訊、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 除爲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資訊,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 甲方的保密義務期限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後 年(由雙方商定)

10.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檔案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爲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爲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 爭議解決

12.1 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 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 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 合同確認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