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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有什麼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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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委託他人處理事務,他人同 意爲其處理事務的協議。在委託合同關係中,委託他人爲自己處理 事務的人稱委託人,接受委託的人稱受託人。以下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合同有什麼特點,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委託合同有什麼特點

一、標的是處理委託事務

委託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爲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爲委託人爲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關於委託事務的範圍,《合同法》並沒有將委託事務限於法律行爲,因而解釋上應不限於法律行爲。但是,應當指出,委託事務的範圍也並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託事務必須是委託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爲。

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託合同的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的後果,直接歸委託人承受。這是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三、委託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以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之間的相互信任爲基礎,具有嚴格的人身屬性

一般來說,當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況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權利義務,實施某一法律行爲,但又基於某種原因而不能親自處理時),才透過訂立委託合同的辦法來解決。因爲受託人辦理委託事務的結果直接由委託人來承擔,所以委託人在選擇受託人時,總要挑選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業務能力、專門知識和良好信譽的人來擔任。因此,委託合同強調當事人的嚴格的人身屬性。法律要求受託人必須親自處理委託事務,非經委託人事先授權或在緊急情況下爲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不受損害的需要,受託人不得將委託事務擅自轉委託他人辦理。

四、委託合同的客體是受託人辦理委託事務的行爲

委託人和受託人訂立委託合同的目的,在於透過受託人辦理一定委託事務來實現委託人追求的結果。因此,委託合同系以受託人辦理受託事務的行爲爲客體。

受託事物的範圍,既包括法律事務,例如買賣、借貸、訴訟、登記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務,例如委託去醫院探視病人、在生日晚會上代讀生日賀詞、受託抄寫文稿、順路代爲捎帶物品等。但是,所託事務不得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屬性的事務(如結婚登記、訂立遺囑、收養子女等)不得進行委託。

五、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爲有償合同。如法律沒有另外規定,當事人雙方又沒有約定給付受託人報酬的',則爲無償合同。

六、受託人應依照委託人的指示和要求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人委託的事務過程中,只有按委託人的指示和要求,從事委託活動,委託人纔會承認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而產生的行爲後果。因此,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非經委託人指示的,受託人不得擅自改變委託事務,更不得將其辦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結果據爲己有。

由此可見,委託合同是代理的一種根據,委託合同所調整的法律關係適用關於代理的一般規範。但是委託合同與代理合同並不完全一致。委託合同所調整的只是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而不是他們與第三人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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