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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商品房買賣合同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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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商品房買賣合同彙編9篇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爲: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爲: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爲: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覈准名稱】【暫定名】爲: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爲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爲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賣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買受人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屋買賣合同範本篇二:

賣 方: 甲 方

買 方: 乙 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幢 號 室 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 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 。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 )元,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爲:

1、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 前,支付甲方房款 ;

3、 。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於 年 月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 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 方承擔,營業稅由 方承擔,印花稅由 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爲。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共有權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國籍】

【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

【居民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

【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 【軍人證件】【 】

證件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爲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商品房項目建設依據

(一)出賣人以【出讓】【 】方式取得坐落於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爲 ,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平方米。

(二)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爲 年 月 日。

(三)簽訂本合同時,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的核準名稱爲 ,規劃的容積率 ,規劃的綠地率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爲: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爲: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爲: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爲: 。

第二條訂立本合同時,受託爲本建築建設與服務的單位:

工程勘察單位: ;

工程監理單位: ;

工程設計單位: ;

房屋面積測繪單位: ;

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 ;

裝修實施單位: ;

前期物業服務單位: 。

第三條 商品房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准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爲 。

第四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一)該商品房爲預售許可證 號下第 【幢】【座】【 】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後,如房號發生改變,以房屋登記的房號爲準,但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所在建設工程規劃總平面圖、建築區劃劃分情況公示於商品房銷售現場。

關於該商品房在所在樓棟的平面位置示意圖的具體說明,見附件一。

(二)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爲【住宅】【辦公】【商業】【車位】【 】。

(三)該商品房所在建築物的主體結構爲 ,建築總層數爲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四)該商品房層高爲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爲封閉式, 個陽臺爲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檔案爲準。

該商品房的戶型平面圖,見附件一。

(五)該商品房的預測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賣人在銷售現場公示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築面積預測報告。

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構成,見附件二。

第五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爲【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類型: ,抵押人: ,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一)出賣人對該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權利;

(二)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該商品房沒有被司法查封;

(四)該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條情形外沒有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五) ;

(六) 。

第七條 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本合同第六條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八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一)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二)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四)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款項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該款項於【本合同簽訂】【支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其中,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 %,金額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餘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關於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十條 逾期付款的處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與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於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1)目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二)因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雙方於 日內達成新的房價款支付協議,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預售款監管

(一)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專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專項用於本工程建設。

(二)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爲 ,預售資金監管帳戶名稱爲 ,賬號爲 。

第四章 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

(一)出賣人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該商品房銷售後,出賣人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二)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該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本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三)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第十三條 出賣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款約定期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一)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向買受人出示該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並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款載明的預測建築面積發生誤差的,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套內建築面積時,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含已付貸款部分),並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築面積大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築面積小於預測建築面積時,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買賣雙方不解除合同的,簽署補充協議。

4.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單元)】【幢】【 】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並約定誤差範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也在約定的誤差範圍內,維持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買賣雙方約定:【退房】【重新約定總價款】【 】【 】。買受人退房的,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釋義]本部分條文是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本條款提示點:

1、出賣人的主體資格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爲專營開發企業和兼營開發企業,但無論是哪種類型,都需要具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頒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不具備開發資質或開發資質已被取締的企業不能作爲出賣人與相對的客戶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違者訂立的合同無效。

2、買受人的主體資格

(1)凡具備民事權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爲買受人,

(2)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爲簽約人訂立合同,

A、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已滿16週歲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間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發作期間訂立的合同須經其監護人追認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購房行爲應當由其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代爲簽約,

(4)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無論以夫或妻的名義購買房屋,該房屋所有權一般均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3、出賣人委託代理機構

近年來,開發商委託代理公司進行房屋銷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這種情形下,應當將代理機構的名稱列入本合同,並如實填寫。這樣,既明確體現和保障了開發商、代理商之間的委託代理合同關係,也保障了購房人的簽約知情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願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爲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係):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見附件1)

乙方(買方): 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見附件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乙方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 商品房位於遼寧省錦州市 , 商品房建於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 結構,建築層數爲 層,土地性質: ,使用年限: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 平方米,公攤: 平方米,共 室 廳 衛。(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3)。

2、 商品房總金額爲共 元人民幣,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元整。

3、 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所有。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保證對該房屋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保證該房屋不存在其他共有、不存在被查封、不存在抵押、不存在抵債、不存在出租等任何權利瑕疵;甲方承諾該房屋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的事件。

2、 甲方應在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後、房產過戶前,結清該房屋物業費、採暖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甲方應當於房產過戶在乙方名下的 日內將以上費用帳戶過戶在乙方名下,乙方配合。

3、 甲方負擔本次交易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乙方應付稅費。甲方應當在乙方完成第三條第1項款當日,去相關稅務機關繳納本次交易所涉及全部稅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個人所得稅、教育附加稅等,並去相關部門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費,測量費、評估費等。

4、甲方負責過戶手續,乙方配合。甲方應於第三條1項乙方交付款項當日,與乙方一起攜帶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完稅證明、單身證明等資料前往房產登記過戶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5、甲方應於乙方支付第三條第1項款項之日(即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當日),將該房屋全部鑰匙、、此房屋附屬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契稅證,完稅證明等一併交付給乙方。

6、甲方保證此房屋沒有遷入戶口,如遷入戶口需在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之日前將戶口遷出。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 元人民幣。付至甲方銀行卡內,甲方夫妻共同認可此帳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開戶銀行爲: 賬號爲: 帳戶名爲: 。

2、乙方應當在雙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後,付房款 元人民幣至本條1項帳戶內,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3、乙方應當在甲方結清第二條第2項費用,並將以上帳戶更爲乙方名下後,付給甲方房款 元人民幣至甲方帳戶,甲方開具等額收據。

4、鑑於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在乙方居住該房屋 個月內,付清房款尾款 元人民幣。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第二條第1項,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退款,承擔違約金 元,甲方賠償乙方裝修費用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違反第二條第2項,拖欠以上費用的,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 日內結清,並承擔因拖欠產生的滯納金等損失責任。

3、甲方違反第二條第4項,沒有按時辦理過戶手續,或房產無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並自違約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於總房價0.1%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第二條第5項,逾期將商品房鑰匙及附屬材料交付給乙方的,承擔從應交付日起至實際交付鑰匙之日止,每日 元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第三條第1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第三條第2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第三條第3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8、乙方違反第三條第4項,不按時支付房款的,應承擔違約日起算,每日 元的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該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六條、擔保

甲方請 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 職務: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同時向甲方、甲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甲方關係爲: 。

乙方請 擔任保證人,工作單位: 職務: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可以同時向乙方、乙方保證人追究責任,保證人與乙方關係爲: 。

保證人資訊見附件4

第七條、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甲方兩人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

2、乙方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單身證明覆印件;

3、房產證及房屋平面圖複印件;

4、甲乙雙方保證人身份證明檔案,財產證明檔案。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保證人: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透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_________)。經_______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覈,准予上市銷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爲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爲(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爲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_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

銀行帳號: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並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後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資料到_________市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資料。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並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爲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語: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表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爲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爲 該地塊土地面積爲 ,規劃用途爲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爲 ,施工許可證號爲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爲【現房】【預售商口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表示爲準)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號房。

該商品房地的用途爲 ,屬 結構,層高爲 該商品房陽臺是。

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 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 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 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爲(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 雙方自行約定:

(1) ;

(2) ;

(3) ;

(4) ;

2. 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

2. 分期付款 。

3. 其他方式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合同範本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將交付買受人使用;

1. 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 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 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 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到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需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

(2) ;

(3) ;

(4) ;

(5) ;

(6) ;

(7)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爲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人》。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輸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 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

3.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連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

2.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 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 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爲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高度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不列事項約定:

1.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4. 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5. ;

6. 。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公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商品房有關連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連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不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20xx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外牆、內牆、頂棚、地面、門窗、廚房、衛生間、陽臺、電梯、其他)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9

網籤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網籤時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網籤時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網籤時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爲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第五,網籤時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1] 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什麼是網籤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爲“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網籤程序

網籤的程序爲: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字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透過網上籤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