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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房屋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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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轉租房屋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轉租房屋合同(15篇)

轉租房屋合同1

轉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號(門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二層樓房、其樓上全部_________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

第二條、轉租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計__________年。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___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原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轉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租房屋合同2

轉租人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XXX(以下簡稱乙方)

當事人就房屋一部轉租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XXX市XXX地號(門牌XXX市XXX區XXX路XXX號。

XXX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

第二條轉租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月XXX日止,計XX年。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XXX元,每月XXX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XXX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使用轉租物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兩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終止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翌日起,乙方應支付按房租1倍計算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乙方如覓有保證人,應與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原出租人對於轉租人將租賃房屋一部轉租與承租人的應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及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爲憑。

轉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連帶保證人:

轉租房屋合同3

甲方(承租人):

乙方(現租人):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則,現就有 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 平方米。

二、租賃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是在原房主(房東租賃人)同意的情況下,自願轉租給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駐房屋時,如果原房主(房東租憑賃人)加以干涉,不允許乙方入駐,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並要求甲方給予賠償損失,並視情節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

1、甲方轉租給乙方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將轉租房、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而如果租賃期滿甲方也不能轉租給他人和收回,在條件合理、平等的情況下乙方要續租享有優先權。甲方應該同意乙方的要求。並按實際情況乙方可以自由選擇直接找原房主(房東)或甲方續約。

2、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3、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4、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5、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可另做補充協議。

承租人:

住址:

電話:

現租人: 住址: 電話: 訂立合同時間:

轉租房屋合同4

轉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租房屋的情況

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單元____室的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

2. 甲方將該房屋的 室租與乙方使用,其他 地方爲公用。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以乙方入住之日房屋內物品完好程度爲準。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租賃合同 (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爲________,乙方承諾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條 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爲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甲、乙雙方約定,月租金總計爲(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2. 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第六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幣)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第八條 轉租、轉讓和交換

1. 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1.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3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 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構成刑事犯罪),如吸毒,殺人等。

2、 隨意破壞公物和私人貴重物品等造成對方嚴重經濟損失的行爲。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租房屋合同5

轉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就房屋轉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租房屋位置

轉租人經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房屋________平方米轉租與承租人爲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約承租相應責任。

第二條、轉租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計_____年。

第三條、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_____日以前繳納。

2.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於轉租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第四條、使用轉租房屋的限制

1.本轉租房屋系供住家之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轉租房屋。

3.乙方於轉租期滿應即將轉租房屋騰出交還,不得向甲方請求遷移費用或任何費用。

4.轉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轉租房屋有改裝設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轉租房屋時並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五條、危險負擔

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使用轉租房屋,除因天災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過失致轉租房屋損毀,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轉租房屋因自然的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房屋轉租協議書範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約定方法使用轉租房屋,或拖欠租金達_____期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時,不待轉租期限屆滿,甲方得解除租約。

2.乙方於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轉租期滿之_____日起,乙方應按照每日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特約事項

1.轉租房屋的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自行負擔。

2.乙方遷出時,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的,視爲放棄,可由甲方處理。

3.本合同轉租期限未滿,一方擬終止租約時,須得對方的同意。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份爲憑。

轉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租房屋合同6

房屋轉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賃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爲基礎的,在房屋轉租法律關係中,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別稱爲出租人和承租人,與承租人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三人稱爲次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對轉租的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現實情況往往比較複雜,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轉租,這時轉租合同的效力則由出租人的態度決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則視爲出租人對轉租合同的追認,那麼轉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轉租,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該合同的,轉租合同被撤銷,自始無效。

《最高院關於處理房屋轉讓合同糾紛案件的具體處理意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爲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根據該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房屋存在轉租的情況下,六個月內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認定該合同無效,也視爲其對轉租合同的效力進行追認,之後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或認定合同無效將得不到法院支援,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權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鑑於房屋轉租的特殊性,建議廣大市民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注意:

第一,事前瞭解房屋的相關的權屬歸屬情況,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第二,房屋屬於轉租情形的,應事前徵得房屋產權人的同意。

第三,轉租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限,應該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

房屋轉租合同範本

轉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轉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爲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2 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爲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3-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爲(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轉租房屋合同7

轉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受轉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依法承租的房屋(以下簡稱轉租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120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幣肆仟捌佰元(¥4800.00),此租金爲不含稅金額。轉租期間租金不作調整。

第二條 乙方租用轉租房屋期限爲20個月,即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年6月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甲方交付房屋前向甲方交付等同於兩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玖仟陸佰元(¥9600.00)和當月租金,以後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向甲方繳納該月租金(按整月計)人民幣肆仟捌佰元(¥4800.00),及當月水電費和其它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及其它費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爲違約金;若逾期5天,甲方有權停水、停電,繳清費用,恢復水電,但乙方需另交工本費50元;若逾期15天,甲方將終止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遷出轉租房屋並不退保證金。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合同履行義務,無違約行爲並交清各項費用後返還乙方。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有違約行爲的,甲方可不返還租賃保證金。

第六條 轉租房屋用途爲倉庫。乙方僅可將轉租房屋用於合同約定用途。若乙方欲將轉租房屋用於其它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保證在轉租房屋內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小區物業管理規章的相關規定。若乙方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爲,一切後果自負。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遷出轉租房屋並不退保證金。對於乙方正常、合理使用轉租房屋的,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七條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2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轉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在轉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轉租房屋再轉租他人、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條 在乙方受轉租期間轉租房屋內發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有線電視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水費爲5.50元/立方、電費1.3元/度、管理費貳元/平方米,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水費、電費及其它費用時需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終止,乙方應於合同終止後5日內遷離並交回轉租房屋,並保證轉租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辦理退租手續。

第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轉租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轉租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轉租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轉租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之內容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發生的糾紛,應透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比方一致同意由轉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管制。

第十七條 乙方交回轉租房屋時,乙方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並帶齊本合同書、押金收據、鑰匙,在無違反其它條款的情況下,甲方給予辦理退房手續及退回保證金。

第十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轉租房屋、場地如遇政府徵地或拆遷,本合同將無條件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轉租房屋合同8

轉租合同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一種,因此其生效首先應當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的一般生效條件,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採取法定的形式並經過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房屋租賃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房屋轉租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房屋租賃合同有效且尚未終止

首先,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爲基礎,只有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終止的,房屋轉租合同纔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轉租合同中的轉租人是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賃權,纔有資格將其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對房屋就沒有租賃權,當然無權將房屋轉租;如果房屋租賃合同已經終止,承租人的租賃權已經消滅,也不再具有轉租的資格。轉租人無權轉租房屋的,轉租合同也就當然無效。

(二)經出租人同意

儘管轉租的權利基礎是承租人的租賃權,但轉租必然會影響出租人的利益,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除非有特別約定,通常情況下都是認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賃房屋。因此,爲了保護出租人的利益,也爲了堅持意思表示真實的原則,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必須經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徵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該辦法第28條規定:“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並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所謂經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出租人表示允許承租人轉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轉租。但是,無論何時同意,均應當採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時,轉租房屋的數量、期限,用途等均應當經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範圍。此外,城市房屋轉租合同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未辦理轉租登記備案的,轉租行爲無效,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房屋轉租合同當然也隨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 第32條規定:“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爲無效,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三)次承租人須符合法定的條件

次承租人其實就是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稱其爲次承租人只是爲了使其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區分,從而明確其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次承租人必須完全符合法律關於承租人的主體資格要求,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承租人主體資格有限制的,完全適用於次承租人。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X條的規定,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租用或者變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須租用的,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這樣,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成爲城市私有房屋轉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

房屋轉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賃合同爲基礎的合同,因此,房屋轉租合同的內容必須與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相適應,否則無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與轉租合同的雙方另有約定,轉租合同的標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賃合同標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賃合同的範圍;轉租合同的期限必須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屆滿,不能超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總之,房屋轉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別要件,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轉租房屋合同9

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租方(甲方):

受轉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生活居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 甲方依法承租的住宅房屋座落於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銀光公司新星小區122棟1單元10號,該房屋的建築面積66平方米。經電話徵得房屋出租人電話同意,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

2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本轉租合同所附甲方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和租期

1 該房屋的用途爲生活居住。乙方承諾在轉租期間按本

合同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不利用該房屋從事法律和物業管理單位規定禁止的任何行爲,在使用房屋期間也不實施妨礙小區秩序和影響其它住戶生活安寧的任何行爲。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或轉借、轉租他人。

三、房屋交付日期

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

2 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若乙方需繼續租用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時,直接與出租方(房東)簽訂租賃合同。轉租期滿後,經甲方、乙方和出租方三方辦理交接續後繼續租用。

四、租金和其它費用

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金共計爲人民幣元(大寫:),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 、甲方已經向銀光公司社會事業部交納了本採暖期採暖費1122元(大寫:壹仟壹佰貳拾貳元整),並已將物業管理費交納至20xx年12月底(39.60元)。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承擔甲方已交納的轉租期間採暖費和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

幣元(大寫:),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甲方購買的房屋用電,在簽訂本合同時剩餘電量爲 度,電費爲人民幣元(大寫:),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暖、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租房保證金人民幣1000元(大寫:壹仟元),對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若乙方違約或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損失,若保證金不足扣除實際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不足部分。乙方未違約,也未損壞房屋設施、設備的,乙方返還房屋時,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與出租人(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維修事宜。

2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 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5 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行。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當日內返還該房屋,但與出租人(房東)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情形除外。若轉租期滿,乙方未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而又不返還房屋,乙方同意甲方直接更換門鎖,或以其它任何方式直接收回房屋交還出租方,乙方留在房屋內的設施、設備、物品及其它全部財產甲方有權任意處臵並不承擔任何民事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七、附則

1、甲方與出租方(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承擔租賃合同中承租方的全部義務。

2、乙方在轉租期間徵得甲方或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的裝潢、裝修以及在房屋及相關設施上添附的任何拆除即失去經濟價值的財產,甲方和出租方均不給予任何補償,房屋返還後無償歸出租人。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務必向房屋出租人(房東)電話、書面或以其它形式驗證其同意轉租,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即視爲已向出租人(房東)驗證了同意甲方轉租。若乙方不向出租人驗證同意轉租,由此導致後果,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甲方向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本合同一式兩份共五頁,經雙方在每頁最下方空白處和落款處簽字後生效。

附:1、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2、甲方與出租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複印件);

3、簽訂合同時水錶底數;

4、簽訂合同時電錶底數;

5、甲方交納采暖費收據(複印件);

6、甲方交納20xx年10月-12月物業管理費收據。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月日

轉租房屋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合同:

一、甲方將臥室一間出租給乙方作爲住宿使用,甲方提供水、電、暖、網線。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不得轉租,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及從事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房屋租金共計 元,乙方分兩次付清,第一次付 元,一個月之後付清餘款。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有責任維護房屋的完整性,因使用的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自行投資合理裝修(必須經甲方同意),乙方應保持室內原有物品的完整性,損壞或丟失需照價賠償。

四、乙方在住宿間除水、電、暖、網線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外,其餘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必須履行,終止該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

六、若出租有違國家,地方政策的利益時,該合同無效,甲乙雙方自動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滿甲方按期歸還,逾期不還以雙倍租金收取費用。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於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轉租房屋合同11

房屋轉租合同是指房屋的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把自己從出租人那裏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給第三人的合同。在這裏,我們把原房屋的出租人稱爲出租人,把房屋的第一承租人稱爲承租人,把第三人稱爲次承租人。

房屋轉租合同法律特徵

透過房屋轉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獲得房屋的臨時使用、收益權。可見,房屋轉租合同在性質上仍屬於房屋租賃合同,但是,相對於房屋租賃合同而言,房屋轉租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房屋轉租合同是以原房屋租賃合同的存在爲前提。任何一個轉租合同必然存在一個租賃合同,沒有租賃合同,也不存在轉租合同。轉租合同是租賃合同成立後,承租另行與承租人就房屋租賃協商一致而成立的合同。

2、出租人的同意是房屋轉租合同訂立的前提條件。轉租合同的訂立應當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這種同意可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合同的解除,轉租合同也就無存在的根據,轉租合同應自動解除。房屋轉租儘管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並不是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轉租合同的當事人只能是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承受者,即房屋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3、出租人與次承租人無任何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因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而產生,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沒有合同關係,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次承租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賠償,法律未規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不可能存在權利義務關係。

4、房屋轉租不是房屋租賃權的轉讓。租賃權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賃關係,而租賃關係存在於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而租賃關係存在於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係,仍然承擔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租與租賃權轉讓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5、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的合同只涉及兩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房屋租賃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首先,房屋轉租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出租人同意爲條件,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其次,次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不當使用和損壞行爲,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負責,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再次,儘管出租人並不是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但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和轉租合同。

6、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儘管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爲基礎,二者存在密切的聯繫,但是,房屋轉租合同仍是一種獨立的合同,它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或者轉讓。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獨立的雙方當事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次承租人透過轉租合同獲得獨立的租賃權,而不是受讓承租人的租賃權,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分別透過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轉租合同享有租賃權,履行各自獨立的義務。

另外,轉租合同中所規定的轉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賃權範圍爲限,但經出租人特許者除外。對於轉租合同中關於轉租期限,我國法律未作特別規定,筆者認爲,轉租是以原租賃關係到爲基礎,具有附屬性,故轉租期限不應長於原租賃所餘的期限。

轉租房屋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丙方: 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鑑於:

1.甲方與乙方爲取得位於 大樓的房屋的承租權,於XX年6月3日簽訂《租賃合作協議書》;

2.甲方現已成功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承租權,XX年 月 日,甲方與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方經丙方同意後可將租賃物部分轉租給乙方。

爲明確本協議各方的相關權利與義務,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場地、面積

1.坐落於 房產,建築面積 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權證,無產權證)。其中一層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二層建築面積約577.433平方米,三層建築面積約419.872平方米,四層建築面積約915.757平方米,五層建築面積約419.872平方米,屋面層約38.318平方米。

2.丙方同意由甲方將部分租賃場地轉租給乙方,乙方租賃使用的房屋面積如下:

一號樓第四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二號樓第一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二號樓第二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四號樓第三層至第五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四號樓屋面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四號樓第一層的部分建築面積 平方米,四號樓第三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五號樓建築面積 平方米。

以上合計建築面積 平方米。

3.甲方分租後,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積如下:

四號樓第一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四號樓第二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三號樓第一層至第二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以上合計 平方米。

4.本協議附件一《租賃房屋平面分割圖》,爲甲方與乙方具體劃分租賃面積的依據,圖中紅線內的面積爲甲方原租賃使用的面積。

二、租賃期限

1.本協議租賃期限爲5年,自XX年6月6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現已承租的部分房產的租賃期自XX年10月21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裝修期爲3個月,裝修期不計租金。

2.甲方已承租丙方的房產(原物資局大樓4號樓1-2層,3號樓1-2層),原租賃期至XX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與丙方達成的原租賃合同執行。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從XX年10月21日起開始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

3.本協議期限屆滿,如丙方繼續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應於本協議屆滿前6個月向丙方提出書面請求,由具備溫州市國資委認可資質的資產評估公司重新評估當年市場租賃租金價格,並以該評估價作爲首年租金,每年遞增2%,並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否則,丙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另行公開招租。

4.甲、乙雙方一致確定,如本協議期限屆滿後雙方繼續承租的,租金按《租賃合作協議書》(附件二)所約定的支付方式執行。

5.甲方與丙方所約定之租賃期限到期後,甲方若繼續承租的,甲方承諾由乙方繼續轉租本協議所約定由乙方轉租部分的場地;甲方若不繼續承租的,由乙方優先承租位於溫州市望江東路55號房產,建築面積3052平方米的場地。

三、租金

1.甲方第一年應付租金 元(實付 元,已經支付完畢),以後每年遞增2%。

2.乙方應付第一年應付租金 元(第一年租金已經支付完畢),以後每年遞增2%。

3.甲方與乙方應付的租金,均直接付給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後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別於每年的6月30日與12月30日前支付。

4.丙方指定以下帳戶爲甲、乙雙方的匯租金帳戶:

銀行

帳戶:

賬號:

四、保證金

1.甲方與乙方可自行報裝水、電轄表,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承擔。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向丙方交納保證金3萬元(不計利息),乙方向丙方交納保證金5萬元(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後,甲方與乙方不續租的,自雙方騰空場地後一個月內憑收據與丙方結算後退還。

2.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由甲方與乙方分別、獨立與丙方進行結算。丙方有權在保證金中各自扣除甲方、乙方拖欠的各種款項,不足部分丙方有權繼續向欠款一方追償。

五、丙方對甲方轉租的意見

丙方同意本協議中甲方將其承租的場地部分轉租給乙方的約定。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各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非違約方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交由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八、其他

1.甲方與丙方於XX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爲本協議附件三,該合同甲方與丙方的相關約定,涉及乙方權利與義務的,乙方均予以認可。

2.甲方、乙方對各自租賃部分向丙方承擔責任。

3.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轉租房屋合同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3、乙方使用區域爲房屋室內。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延期,乙方應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從年月日正式起算:

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屋租金標準爲

第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屋租金標準爲

第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房屋租金標準爲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七個

五、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委託提供該房屋物業管理服務,乙方繳納首期租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元(,合同

4、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室內現有設施: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轉租該

2、甲方同意乙方轉租的,甲方與受轉讓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即時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原因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執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條款第1款第(4)項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出售房屋的,應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書面回覆甲方,逾期未回覆,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若房屋出售給第三方,本合同對新的產權所有人繼續有效;

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乙方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賠償甲方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3、裝修規定

(1)乙方必須遵守和所屬物業公司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房屋裝修前,須提前三天將擬定的裝修方案報甲方和物業公司審覈,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進場裝修;

(2)乙方不得損壞、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設施、設備;若增加取暖、製冷設備,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3)當租賃期滿或其他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約,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須將承租房屋恢復原狀;新增的與房屋主體不可分割的設施,無償轉讓給甲方;同時乙方不得破壞和拆除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破損及安裝設施留下的孔洞修復完好。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中扣除恢復工程所需費用,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以上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價爲不含稅價,如乙方要求開具發票,稅金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租房屋合同14

甲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次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出租房):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丙方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的房屋(已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同時約定該房屋外的大廳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

二、轉租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爲兩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應保證丙方同意甲方轉讓店鋪,並保證乙方兩年的經營權,如兩年的經營權不能得到保證,甲方應承擔一萬元的違約金,並向乙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兩萬元

三、轉讓費、租金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xx年6月29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貳萬元,以及兩個月(九月、十月)的房租捌千元整,共計兩萬捌千元整,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2、房租每個月4000元整(肆仟元整),兩年內甲方不得漲房租。以後每兩個月交一次房租,甲方不得改變。

四、其他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大廳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轉租期間乙方對該房屋的裝修費用由自己承擔,對大廳的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3、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或學校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或學校明令拆遷店鋪,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轉讓費,

4、該飯店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爲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5、甲方每年應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辦妥年審手續,如未辦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費,並支付轉讓費的10%的違約金。

6、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或學校徵用拆遷店鋪,該房屋的補償由乙方享有,大廳的補償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7、本合同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丙方:同意甲方轉租的期限

聯繫電話:

年月日:

轉租房屋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將 的房屋轉租給乙方管理並使用,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1、房屋面積: 平米; 樓層: 。

2、此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該屋有償授予乙方使用。每月房租: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共計: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設施保證金: ,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房屋設施遭受損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否則在合同到期時,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屋內有: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空調、沙發、茶几、熱水器、竈具。

4、房屋租賃期限: 至 止。

5、乙方不得無故拒付或者延期給付房租,不得損壞或者改變房屋原貌,不得遺失屋內物件。

6、甲方不得中途加收房屋租金或者其他費用。

7、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個月經行協商,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續租進行協商。

8、甲方負責開發商和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的建設費用,乙方負責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費用,如:清潔費,水電氣費,光纖電視收視費等。

9、甲乙雙方如有違約,造成損失由過失方負責並賠償經濟損失。

10、已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日期: